转包方: (下文简称甲方)
承包方: (下文简称乙方)
发包方:萧江镇江边萧村民委员会(下文简称丙方)
丙方于1998年为贯彻国家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甲方,现由于甲方其它事业繁忙无法履行相应的承包义务,特将承包土地转包给乙方用于农业再生产用途,经甲、乙、丙三方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具体位置和四至界线及面积:承包土地位于104国道西侧现陈敏园艺内。东以104国道路基为界线,西以( )承包地为界线,南以( )承包地为界线,北至( )承包地为界线。东西总长度约( )米,南北总长度约为( )米,合计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
第二、具体约定:本协议生效后,意味着原本属于的甲方
土地承包权,同意从此永久性转包给乙方所有,为此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万元整,作为乙方对甲方因该土地转包后的经济和劳务等补偿,以及所有征地相关的政策性(返回地政策)对待和补助,如果该土地今后由于建设需要被征收时,政府方面所赋予的所有权利一律由乙方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