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共招录1918人
据统计,部分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足,在取消了135个录取名额之后,今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实际招考人数为1918人。3月14日网上报名结束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统计和确认,昨日公布本次省考参考52010人,总体招录比例达到27.1:1。从学历结构来看,今年报考人员中博士研究生11人,硕士研究生1653人,本科生35188人,大专生15158人;在去年,这一数据为博士研究生24人,硕士研究生1564人,本科生29087人,大专生16614人。
此外,此次公务员招考面向服务于海南省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和“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考生,专门拿出33个岗位、43个名额,这三类考生报考人数为519人。选调生方面,招录135人,报名通过审查1700余人,招录比例为12.6:1,部分地区如海口、文昌报名情况相对热闹,招录比例达到17:1左右。
考生要及时打印准考证
省公务员局特别提醒广大考生,要及时打印准考证,在4月7日8时至12日17时期间,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i.lss.gov.cn)进入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如果发现准考证有误,要在考试之前与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处联系(电话0898-65200852),以便进行更改。
此外,笔试时间为4月13日,准考证上有具体时间和地点,考生参加考试一定要带齐身份证、准考证。
笔试成绩考后20天左右公布
本次“省考”笔试科目为两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或《专业》占40%合计笔试综合成绩。考试科目为三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30%、《专业》占30%合计笔试综合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20天左右公布。按省直机关(单位)(含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少数民族地区市县(东方、五指山、乐东、陵水、昌江、保亭、琼中、白沙)和其他市县分别划定。
省直机关(含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为65分,少数民族地区市县(东方、五指山、乐东、陵水、昌江、保亭、琼中、白沙)为55分,其他市县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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