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北京不同的是,以广州为代表的一些南方城市依然坚守禁放政策,甚至在“禁改限”的浪潮中反其道而行之:广州市花都区目前正准备扩大烟花爆竹的禁放范围。近日,广州市政府已将相关议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议案如获通过,花都区新华街原非禁放区、汽车产业基地第一期等都将纳入禁放区域。在年初举行的广东省两会期间,更是有七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提出了广东在全国“禁放”形势动摇之际,当坚持高举“禁炮”大旗。理由是“禁改限”是历史的倒退,不能迁就不科学的“民意”。
“禁改限”究竟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倒退,民意究竟是科学还是陋习,实施不同政策的城市有着不同的解读。这只能说明,当今的中国公共治理理念已经发生了翻天地覆的变化,“一刀切”式的治理模式正在淡化。这也表明,在北京和广州之间,至少在对待燃放烟花爆竹的态度上,存在着价值观的差异。察其一点,窥及全貌,公共治理理念的不同当然不仅仅存在于禁限之争上。事实上,由于地域、经济发展程度、文化传习、政治文明生态等各项条件的不同,用“一刀切”的方式来对偌大中国进行简单治理,已经显然不符合不断变化发展的实际情况了。
不可否认,如今的转型期社会正是一个日趋多元化的社会,利益主体在多元,利益需求在多元,观念也在多元。这都对传统的公共治理模式提出了新的变革要求。政府不仅要从传统的管制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过渡,也要从单一的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治理型政府过渡。公共服务和公共治理二位一体,均来源于本地民众的实际需求和本地社会全方位发展的实际诉求。既然社会的利益格局已经从平均化的、封闭的、凝滞的局面转变为多元化的、开放的、动态的结构,那么,就必然要求公共治理模式也随之多元化。
即使以民意而言,此时此地的民意和彼时彼地的民意也完全可能是两种不同的形态。何况,民意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多数人的民意诉求如果和少数人的民意诉求不一致,是否就意味着少数人就一定要服从于多数人?多数人的民意和公共利益之间并不能简单地划等号。以燃放鞭炮而论,在民间也一直存在着支持和反对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而且这种声音均具有相当市场。在这种情况之下,就需要治理者对此一政策的实施进行通盘考虑,既不能随大流,也不能一意孤行,而是应当进行科学论证,以公共利益作为施政的出发点。
在北京和广州之间所凸显出来的鞭炮禁限政策的不同,不能以“非此即彼”的观点来进行泾渭分明式的划分。“限”可能代表着公共利益,“禁”也可能代表着公共利益,关键是能促进各地社会建设的进步,而不是图一时痛快了事。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提升,社会公共生活日新月异,公共事务日趋膨胀,政府在掌握着大量的公共资源的情景下,其所实施的公共政策,关乎着公共治理的风貌。在社会经济政治各方面发展都均衡的条件下,要想使各地的公共治理的有效性得以保证,公共治理思维的多元性在所难免。鞭炮禁限之争所反映出来的不仅仅是公共政策的不同,更反映了这个社会的多元性已逐步融入到公共治理思路之中。实事求是,根据本地情况的不同因地制宜地制订和实施公共政策,并依据现实情况进行变革,才能使公共政策总是符合公共利益,也才能不断地促进政治生活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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