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人 (甲方):
被搬迁人(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权益,保障工业区建设顺利进行,根据本市拆迁有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实行货币补偿,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搬迁房屋补偿
(一)被搬迁房屋所在地的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为 元/平方米。
(二)乙方在搬迁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 平方米,房屋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三)经北京金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宅基地区位补偿款 元,房屋重置成新价 元,附属物评估价 元,共计 元。
二、搬迁补助费
1、搬家补助费: 元;
2、提前搬家奖励费: 元;
3、移机费: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