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考加分项目2015起只保留5项
教育部取消6项高考加分,其中3项辽宁已于今年废除
2015年前获相关奖项名次称号能否加分待定
从2015年1月1日起,高考全国性加分项目从原有的11项正式“缩水”为5项。昨日,教育部出台《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相关意见》(下文简称《意见》),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6项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而此前取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
在此次取消的6项加分中,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3项已于2014年辽宁高考中废除,只剩下省级优秀学生、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国家二级运动员3项加分。至于2015年1月1日前获此3项称号或名次的考生在明年高考中是否具有加分资格,辽宁省招办向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表示,最终的加分政策尚未确定,还在进一步研究中。不过,按照教育部规定,即使加分最多只能加5分,而不是往年的10分。
体优生加分成高考“雷区”
近年来,由于高考加分的高利害性,出现了地方性加分项目过多、分值过大、资格造假等问题。为严打加分造假,促进公平公正,早在今年高考前,辽宁省已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最明显的变化是7种“录取时总分增加10分”情形减为3种。省级优秀干部或优秀团干部、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国际科学与工程或环境科研类赛项获奖者等4项加分项目被取消,只剩下3种。
但是,在高考加分中还是出现了造假问题。如辽宁某高中因获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而获10分高考加分的达87人,而且越是高分段考生,获得此类加分的越多,受到众多考生和家长质疑。河南等地同样出现二级运动员资格造假问题。体优生加分成为高考的“雷区”。
2015年前获奖是否加分待定2015年1月1日将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2015年1月1日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那么此前获得上述奖项的学生,是否能享受加分政策?这将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省招办了解到,最终的加分政策尚未确定,还在进一步研究中。
保留的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2014年加分标准(辽宁)
烈士子女:
总分低于所报学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可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总分低于所报学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可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经省公安厅审核确认):
录取时总分增加5分,按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按省民政厅审核的名单):
录取时总分增加10分,按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按省民政厅审核的名单):
录取时总分增加20分,按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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