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可以,但是辞职的后续一系列事您需要知道,以下是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的辞职流程及注意事项,其中有很多辞职的细节需要注意,可以让您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辞职办理流程
1.提前至共享服务中心领取员工辞职审批表。
2.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
3.人事专员查看员工档案是否有培训协议,确认员工是否在培训服务期内, 计算服务期内员工应支付公司的赔偿金额。
4.离职人员直接上级完成离职人员离职面谈、离职原因调查。
5.离职人员直接上级负责监督离职人员完成工作交接和工作使用的物品交接(如维修人员使用的维修用具等)。
6.共享服务中心人员完成辞职人员工衣、工鞋、更衣柜公用物品回收;工作卡回收,并形成回收记录,定期将辞职人员工作卡进行销毁。
7.员工在共享中心办理离职手续;共享中心工作人员与部门确认是否需要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如需要履行,将按照事业部要求签订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申请;如不需要,将正常办理辞职手续);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在报审离职材料的同时提交用章使用流程。
8.部门经理审核辞职手续。
9.事行政经理审核辞职手续。
10.总经理审批辞职手续文件。
11.辞职人员领取相关辞职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12.人事专员与薪酬专员沟通生成辞职人员当月薪资系统,办证薪资正常发放;确认薪资系统生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力系统维护;网络管理员进行OA、RTX办公软件账号删除维护。
13.人事专员进行辞职人员电话回访。
14.人事专员将辞职手续归入人事档案。
员工提交辞职报告后,是否需要单位批准?
根据我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有法定理由,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说明理由的,这是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倾斜性保护,但劳动者仍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一般来说,如果提前一个月将辞职报告交给公司,到了一个月后,不管公司是否批准,双方的劳动关系就算解除了。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许有人会问:如果劳动者提前辞职,单位可以要求他支付违约金或扣发他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吗?关于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了因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所约定的服务期以及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之外,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至于工资是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因为职工提前辞职,公司扣除一个月的工资无任何法律依据。
尽管单位随意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也不能扣发他的工资,但是由于劳动者未履行法定的提前通知义务,迫使公司从外地紧急调人,或者不得不安排企业员工加班的,新员工来沪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或者其他员工加班费的差额等,就是劳动者违约辞职给公司带来的实际损失,公司可以要求赔偿。
因此,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很重要,对于是否履行了这一程序一定要留有证据,劳动者在递辞职书时,一定要保留用人单位签收的证据,以证明确在30日前曾向用人单位提交过书面辞职的通知。
员工提出辞职后,离职日期如何确定?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也是给予用人单位以必要时间填补因劳动者辞职而造成的职位空缺,保证用人单位工作的连贯性。
实践中如果劳动者在辞职报告中明确30日以后才离职,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在劳动者通知辞职后当即解除劳动合同呢?这个问题学界尚存争议,就此产生的劳动争议,司法实践中既有支持用人单位当即解除的判例,也有不支持用人单位当即解除的判例。
笔者还是建议用人单位尽量尊重辞职劳动者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或者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提早离职日期,并支付离职后30日的工资作为补偿。
不管怎么说,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而如果他不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则为违法,而履行了提前通知义务却被当即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一个月的生活来源岂不没有着落?这也不利于鼓励劳动者履行提前通知义务。
员工提交辞职报告后,可以反悔吗?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就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做出了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规定赋予了劳动者“辞职权”,这种权利是一种“形成权”,即法律赋予权利人通过单方意思表示对另一方的法律状况予以影响的权能,无须用人单位做出承诺,自送达用人单位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理论,撤回是针对未生效的法律行为;而撤销则是针对已经生效的法律行为。形成权可撤回,但不可撤销。权利人行使形成权的单方法律行为可以撤回,但是权利人撤回行使形成权的意思表示应在行使形成权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之前或与行使形成权的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行使形成权的单方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即对相对人产生法律效力。据此,职工的辞职报告一般只可在单位接收前撤回,但不可撤销,除非对方同意。当然,这指的是书面辞职报告。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辞职时五险一金的注意事项
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办,许多职场白领可能会忽略这个问题,离职后三个月内,医疗保险停缴费是有很大影响的,下面我们来看看离职后五险一金的具体处理办法。
1. 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中间中断无所谓,最后是累计年限的,不过交得越多,当然养老金也越多。
辞职后五险一金办理转移手续:在老单位打出转移单,交给新单位继续上就行。
2. 失业保险必须要交。
辞职后五险一金办理转移手续:不用办理,到新单位继续上就行。
3. 医疗保险比较重要,规定是中断三个月以上就失效,三个月以后看病就得自己掏钱,小病无所谓,大病就惨了,中断三个月以上的到新单位重新上。每个上医保的有一个存折,终身使用,不管单位是否变化,单位应该每月把一定比例的钱打入存折,个人可以随时提取,用途不管。每个上医保的有一个蓝本,就是医疗本,医疗规定门诊费用2000元以上部分才可以报销,比如花了2500, 只报销500的50%-70%(医院不同,报销比例不同),如果住院报得就多了。看病的时候要告诉医院开医保的单子,住院要带上。
辞职后五险一金办理转移手续:自己交交的话,您看一下以前的工资单医疗每月自己交费多少,现在自己交的话要包括从前单位给你交的10%,大约是自己交的6倍。比方每月扣自己100元,自己交大概是600元。养老是有单位交,自交部分的3.5倍。比如以前每月扣100,自己交的话就是350元;自己不交的话养老保险是可以断交的,以后可以续交,保证缴满15年即可,可以累积。医疗不能断交超过2个月,超过了,需要重新计算缴费累积年限,没有单位了是需要自己交以前单位和个人的两部分的。
4. 公积金单位把给你的钱和你自己的钱都存到你的公积金帐户,比如工资3000元,单位给你300,你自己扣除300,所以你每月公积金帐户应该有600元,只能一年取一次,要去公积金中心取,需要买房或修房,可以自取或委托单位取。
辞职后五险一金办理转移手续:先在新单位开帐号,拿帐号给老单位,让老单位把原来帐号的钱转入新帐号。公积金中心每年六月会给单位发每个员工的对帐单,显示你的帐户现在的钱。另外,每年四月左右是调整下年度养老\失业\医疗基数的时间,每年六月是调整下年度公积金的时间。
怎样正确地辞去职务和换岗
1.假如你想把归于自个的档案带走,交 辞去职务信 前就大概处理好。不要脱离前匆匆忙忙地预备。
2.任何材料要带走,先承认是否有知识产权问题,危害原公司利益的事情不要做,会引起官司且对自个名声上造成损坏。在递交 辞去职务信 之前处理好所有私人的物品、文件与函件:有些公司,你交了辞去职务信后,就会禁止你再运用公司的电脑和文件,要拿回时比较麻烦.
3.如果要跑到如今公司的竞争对手那里去,辞去职务前不要通知如今的公司.到职后也尽量少谈原公司的竞争策略与业务秘要。议论这些虽然能够会暂时讨得新主的欢心,乃至能够因而提高自个的薪酬与职位,但更会因而落个背叛与出卖的恶名。
4.防止以负面方式议论原公司,这会影响你在行业内的名誉。就算你与原公司有误会,也不要这样做,别人以为你没有度量.
5.不要同时带着原公司的人进新公司,否则新公司虽然短期获益,却会让新公司对你渐生防备之心,怕你再度离职时再挖墙角。
劳动法规定的辞职注意事项
劳动法规中规定了辞职的方方面面,建议每一位即将辞职的人都要知悉,因为这关系到的是你的切身利益。以下是劳动法规定的辞职注意事项,仅供参考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读者的是,当你合同中有服务期限或保护商业秘密约定,因而有违约金的约定的话,虽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辞职,但是必须按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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