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三重一大自查报告(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等地提出关于贯彻执行“三重一大” 民主决策制度的有关要求,县司法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扎实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第十八次党代会精神,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重一大”制度学习贯彻执行情况
我局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横峰县委横办发[20xx]6号文件和横办发〔20xx〕29号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是我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横办发[20xx]6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是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规定凡重大事项决策的“三重一大”主要内容,如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以及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惩方案的研究;单位重要工作制度、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及废止;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调整的研究决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我局在日常工作中,积极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在对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信息报道奖励机制、乡镇司法所业务用房的建设、政法转移支付装备的分配、局停车棚的建设、局五楼大会议室的整修等重大事项上,均经过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
三是坚持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制度。对推荐申报县级以上综合类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科级后备干部推荐和其他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均经过局党组会议的研究、讨论和民主决策。在去年横峰县事业单位统一招考时,我局配合县人保局实行网上公开招考,通过预审、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办法进行择优录取,最终录用乡镇司法员6人。
四是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建立健全《财务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接待用餐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资金管理制度,对经费预算、决算制定调整;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各类奖金、福利、补助、补贴的发放均通过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并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
五是大力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机关廉政建设制度》,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作风,坚决执行《廉政准则》,严格遵守《机关作风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制定监督制度。明确了监督主体、监督职责和程序,责任追究及纠错制度也已建立并严格执行,同时组织监督检查,把党风建设的要求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的各个环节之中,做到决策运行中有监督,落实情况和决策质量有监察。
二是加强干部考核。把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评廉、述廉、考廉”的重要条件,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将此项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依据。
三是接受群众监督。把“三重一大”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将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人事决策、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公开,让群众对决策效果进行评审,把群众的认可程度作为评价决策是否正确的主要依据。
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三重一大”的内容、决策程序、执行程序、执行情况建立考核追究制度,对不能很好实行“三重一大”规范决策,个人擅自决策或集体用权失范的,要严肃进行问责追究。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执行虽然有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决策内容、方式、程序还有待进一步的科学规范,监督方式和监督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三重一大”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优化、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不断地在监督方法和公示制度上加以创新,扎实推进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司法局三重一大自查报告(二)
20XX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全面推进和规范局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要求,在各项工作的推进中体现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现就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方面,汇报如下:
一、制定方案、认真实施
我局按照《市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枝纪发[20xx]16号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定了《枝江市司法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方案规定,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规定凡重大事项、重大项目、人事决策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如年度工作总结及考核会、上报省市重大项目等,均经过局党党组会多次研究、讨论,民主决策。
三、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把招待费开支和公车使用情况费用减少到最低范围之内。在对各项活动的经费使用、工作经费的划拨均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考虑,并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大项物资采购均交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四、大力加强机关廉政建设
一是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作风,严格遵守机关作风责任追究。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增强全体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制度,对局干部实行廉政谈话。
五、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1、“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2、“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相关的监督制度还需充实完善;
3、“三重一大”基础资料的整理不及时、不够规范。
(二)整改措施
1、广泛宣传,努力使局班子成员对《暂行办法》的内容熟悉率达到100%,机关干部对文件内容知晓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和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
2、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程序,干部任免,完善做好先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任前廉政鉴定,以书面形式征求纪委意见,再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程序;
3、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合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查,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对“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要及时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编号、并列出目录清单及归档。
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使市司法局全体干部进一步筑牢了反腐防线,提高了思想道德素质,增强了贯彻执行上级决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司法局的工作合力显著增强,整体效能得到了较好发挥,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推荐阅读:
自查报告 | 自我剖析材料 | 汇报材料 | 批评与自我批评 | 对照检查材料 |
自查报告 | 自我剖析材料 | 汇报材料 | 批评与自我批评 | 对照检查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