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辽宁省司法考试公告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为广大辽宁考生提供最新的辽宁司法厅关于2016国家司法考试的相关公告,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9月25日。具体时间:
试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与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应试人员应当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考试,并仔细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司法部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以及对试题参考答案提出异议的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以司法部公告为准。
考区设置
2016年我省共设沈阳、大连、锦州、盘锦四个考区。
沈阳、抚顺、本溪、丹东、铁岭市的应试人员在沈阳考区参加考试;大连的应试人员在大连考区参加考试;锦州、阜新、朝阳、葫芦岛市的应试人员在锦州考区参加考试;鞍山、辽阳、营口、盘锦市的应试人员在盘锦考区参加考试。
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应当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及《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1.应试人员必须凭准考证、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携带的身份证件种类或所载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2.应试人员在考试开始后三十分钟内,按照要求在试卷、答卷(答题卡)标明的位置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供监考人员现场检查。经监考人员提醒,仍不改正的,根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作为违纪行为处理。
3.特别提醒,今年辽宁省全面实施考场安全考务管理系统。所有考点入口处,均设置安检通道,扫描参考人员准考证、识别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拍照与报名照片进行人脸识别比对。请应试人员于每场考试前,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操作,顺序入场。为避免安检拥堵,确保应试人员按时进入考场考试,要求应试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提交三个月内的近期照片、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建议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不要化浓妆、长发应试人员束发。
应试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或者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试题参考答案异议
司法部于9月26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9月29日晚20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凡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于9月29日晚20时至10月3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在“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司法部组织专人汇总情况,整理意见,提交“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研究论证。经“试题参考答案审查专家组”论证的参考答案为试卷评阅依据。
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11月下旬,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
(一)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宜详见《2016年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港澳地区)》、《2016年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台湾地区)》。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二)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三)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可以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辽宁省司法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四)有关国家司法考试相关政策事项,可向我省各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
沈阳市咨询电话:024-22874828 024-22705105
大连市咨询电话:0411-83766603
鞍山市咨询电话:0412-5530828
抚顺市咨询电话:024-57760648
本溪市咨询电话:024-43665832
丹东市咨询电话:0415-2212725
锦州市咨询电话:0416-2124001
营口市咨询电话:0417-6656032
阜新市咨询电话:0418-2915630
辽阳市咨询电话:0419-4132328
铁岭市咨询电话:024-72683368
朝阳市咨询电话:0421-2622884
盘锦市咨询电话:0427-2287101
葫芦岛市咨询电话:0429-3110671
凡涉及网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向信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电话咨询: 010-88177422, 010-88177421。咨询时间:网上报名期间每天8:00—22:00。
凡涉及网上支付考务费问题,可拨打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0571-88158090;88156688。
辽宁省司法厅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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