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大常委会听取法院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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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法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对报告进行了审查和分组审议,副院长刘庆富、杨翔、熊春明分别听取分组审议意见。
康为民在报告中表示,全省法院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全省工作大局;要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确保行政诉讼机制有效运转;要坚持不懈加强队伍建设,为行政审判提供组织保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意见,积极开创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新局面。
2013年以来,全省法院不断强化审判管理,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行政案件审判质效和行政审判能力、水平。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79210件,审执结75168件,结案率94.90%。全省法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2013年、2014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8646件,居全国第6。去年5月以来,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同比增长10.47%。依法审执结涉民生类案件3511件,占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11.36%。
在监督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湖南法院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2013年的11.34%、2014年的12.07%,上升至2015年的23.62%。在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的同时,主动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全省法院发出司法建议965份,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178份,行政机关对司法建议的反馈率达到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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