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半月谈时政热点:“脚臭盐”事件追踪”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栏目编辑整理,欢迎阅读。
近日,河南个别企业生产的食盐散发异味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河南省盐务管理局表示,已对相关产品进行封存、召回,责令三家涉事企业停产进行技术改造。
河南省盐务局发布消息称,据中科院、郑州大学等科研机构分析,异味由隐藏在岩盐矿床中极少量的丙酸、丁酸、异戊酸、己酸等短链脂肪酸形成,由于盐矿在沉积过程中,盐湖中有机物氧化分解中有一部分残留的有机物,分布少量且呈随机状态,异味源不固定,造成所产少部分食盐时有时无的臭味逸散;其虽含量极微,但仍使消费者产生不悦的臭味感;不过,这些有机物成分含量低微,结合其构成特点看,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
经过河南省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包括样品的感官、白度、粒度,硫酸根、氯化钠、水分、水不溶物、碘强化剂、砷、铅、总汞、镉、钡、亚铁氰化钾等),全部四个样品的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均达到合格,两个样品的感官指标的异味不合格。
目前,河南省工信委、河南省盐务局对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公司、中盐皓龙盐化有限公司、中阳舞阳盐化有限公司已分别派出工作组,要求这三家企业停止食盐生产,封存食盐生产设备,对库存食盐不允许再销售。对发现的已销售出去的问题食盐,要求各经销单位立即全部下架,并责令神鹰盐业对省内外7000吨食盐进行召回,10日内完成;对另外两家企业的盐产品,凡是有客户反映异味问题的,一律先下架,再检测是否合格,凡是不合格的一律召回。
同时,对三家生产企业的食盐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等证照进行暂扣,暂停一切食盐生产、经营活动;三家企业经过技术改造后,需要国家权威检测单位查证去除异味工艺有效运转产品合格后,方可开展食盐生产经营业务。
下一步,河南将委托国家级盐产品检测机构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行产品抽检,出具鉴定意见,并向社会及时公布。同时,要求省内其他食盐及多品种盐定点生产企业以此为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避免造成食盐安全隐患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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