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7时事政治新闻:这些人不能在银行开户”,欢迎阅读。
此次新规,一方面是对原有一些规定的强化落实,另一方面是对“三反”(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的火力全开,并对电信诈骗、非法集资行为从开户和后期交易上予以限制、管控。
据悉,《通知》在开户管理方面的关键变化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按照此前“银发(2016)261号”文之规定,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对于异常开户情形“有权拒绝开户”,本次《通知》拓展了“有权拒绝开户”的适用范围。
二是《通知》首次提出,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对于异常开户行为,对于有充分理由怀疑客户与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应当拒绝开户”。
解读《通知》核心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严格审查异常开户,必要时当拒绝开户。
《通知》明确,要加强开户管理,杜绝假名、冒名开户。采取“一问二访三联网”的方式——人员问询、客户回访、实地查访、联网核查身份证件、公用事业账单(如电费、水费等缴费凭证)、网络信息查验等方式,识别、核对客户及其代理人真实身份,对于不配合客户身份识别、有组织同时开户或分批开户、开户理由不合理、开立业务与客户身份不相符、有明显理由怀疑客户开立账户存在开卡倒卖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有权拒绝开户。
发现可疑交易,重新调查客户背景。
《通知》要求,要加强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切实提高洗钱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对通过可疑监测标准筛选出的异常交易,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当注重挖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价值,发挥客户尽职调查的重要作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人工分析、识别。
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调查客户信息;分析客户交易背景、交易情况、交易动机、业务关系、资金来源等;与账户所有人核实交易情况等。
对可疑交易账户实行后续管控,直至拒绝服务、中止业务关系甚至报案。
《通知》规定,在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后,对可疑交易报告所涉客户、账户(或资金)和金融业务及时采取适当的后续控制措施,充分减轻本机构被洗钱、恐怖融资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的风险。
这些后续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可疑交易所涉客户及交易开展持续监控;提升客户风险等级,并根据相关规定采取控制措施;限制客户或账户的交易方式、规模、频率等,特别是客户通过非柜面方式办理业务的金额、次数和业务类型;拒绝提供金融服务乃至终止业务关系;向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向相关侦查机关报案等。
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的内控制度及操作流程,明确不同情形可疑交易报告应当采取的后续控制措施,并将其有机纳入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体系,构建一套“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可疑交易报告内控制度及操作流程,切实提高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的有效性。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人民银行各级行要加大对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落实账户管理、客户身份识别及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制度的监管力度;在相关执法检查中,将其作为重要检查项目,并不断创新检查方式、方法,注重以案倒查、抽查回访等检查方法的运用,切实提升检查能力和水平;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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