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教育扶贫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就落实贫困户家庭子女就学资助政策不到位、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明确了整改目标任务。《方案》明确,我省将全面落实各项教育资助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贫失学,确保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户学生都能得到教育资助。
统一教育资助政策。严格落实现有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和“雨露计划”等教育资助措施,资助项目主要包括: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资助、普通高中资助、职业教育补助和资助、普通高等教育资助。对在我省技工院校接受全日制学制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给予每生每学年3000元生活、交通补助,由省市两级按照7︰3的比例承担,与“雨露计划”不重复享受。
统一明确教育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本省户籍、在省内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学制)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在园儿童。每年1月底前,省扶贫办将当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就学数据传递给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比对,并依据比对结果于4月底前联合发文明确本年度教育资助对象,作为本年度第三方评估基础数据。已明确为年度教育资助对象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学员)无需提供其他证明,由教育、扶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直接给予相应教育资助。统一受助学生信息反馈渠道。每年8月第二周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上年度8月1日至本年度7月31日期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职业技能脱贫培训补助落实情况反馈省扶贫办,省扶贫办据以更新扶贫开发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受助信息,并将受助信息分解至市、县(市、区)扶贫部门。同时建立预警机制,完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教育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按月发布县(市、区)、学校应助未助学生名单,同步提醒学生就读学校(仅限省内)和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