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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职工队伍,南京医科大学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各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
4.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简历提交要求
1.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请进入南京医科大学招聘网(http://zp.njmu.edu.cn),注册并登录,点击拟应聘的职位,根据系统页面提示按顺序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线提交。
2.教师、教辅、科辅、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者的简历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学生辅导员应聘者的简历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
三、考核办法
招聘学院、部门或人事处对所有岗位应聘者初选后,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到本人。
教师、教辅、科辅、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者的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试(含试讲、操作等),由相关学院和部门根据岗位要求,会同人事处组织实施。考核具体时间由学院或部门通知应聘者。
学生辅导员应聘者的考核方式分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三部分。考试时间由人事处通知。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为两轮,第一轮面试前集中进行在线心理测试,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的人选、时间等由人事处通知。
四、体检
人事处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复审并通过后,按招聘岗位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修订版)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告栏公示一周,相关材料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3.聘用人员实行编外人事代理。
4.欢迎优秀毕业生申请我校博士后,对录用为我校专任教师以及附属口腔医院医疗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具备博士后经历者,学校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进编录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2.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七、特别说明
我校自2018年起,新招聘人员,除教师、教辅、科辅、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外,全部纳入学生辅导员招聘。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后,有机会择优聘任科级职务或应聘管理岗位。
八、纪律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5-86869060
电子邮箱:jwjc@njmu.edu.cn
地址:南京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 邮编:211166
联系人:王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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