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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鹿城区3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部分重点高校毕业生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具体分为以下五类:
1、浙江省户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本科阶段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留学人员要求其就读院校在2017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简称ARWU)前500名,排名榜网址:http://www.shanghairanking.com/ARWU2017.html。
2、浙江省户籍(生源),部分重点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
3、温州市户籍(生源),本科阶段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
4、温州市生源,高考第一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2018年应届毕业生,前6个学期综合成绩排名为就读高校同专业前40%。
5、温州市鹿城区生源,高考第二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大学本科2018年应届毕业生,前6个学期综合成绩排名为就读高校同专业前20%。
(二)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要求1987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4、2018年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18年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人员须在2018年2月22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 引进单位
引进单位详见《2018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择优引进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时间:2018年2月22日至3月15日。
报名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毕业院校+姓名+出生年月”)发送至电子邮箱wzlcrc@vip.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建议报名人员使用163邮箱发送报名相关材料,报名人员邮件发送成功后,须收到报名邮箱wzlcrc@vip.163.com的回复邮件才确认本次报名受理成功,请报名人员注意。若出现技术原因,报名受阻,请及时电话联系。
2、报名所需材料:
(1)《2018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请下载填写后提交扫描件及电子版)、《2018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人员花名册》(附件6),二寸免冠近期彩照(电子版)。
(2)2018年应届生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还须提供原已取得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个人荣誉材料扫描件,如校级以上奖学金、学生会干部经历证明,“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荣誉证书,中共党员证明(附件3)等。
(4)第4、5类引进对象还需提供生源地户口簿、前6个学期综合成绩排名证明(附件4)扫描件。
3、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考试或引进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确定为笔试对象。笔试对象人数少于引进计划数时,将相应核减或取消引进计划。
(三)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合格者,列为综合评价对象。
(四)综合评价
对综合评价对象的学习经历、学历成绩、综合素质、政治素质、社会活动能力等基本要素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情况择优确定面谈对象。
(五)资格复核及面谈
面谈前进行资格复核,面谈对象需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
面谈注重对报名人员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工作适应程度等方面的考察了解。面谈合格后,根据综合评价排序并结合面谈结果进行综合比选,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力社保部门按规定程序予以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具体工作岗位由区委、区政府统筹安排,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非鹿城区户籍的拟引进对象在办理聘用手续后,须在3个月内将本人户籍迁移至鹿城区,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咨询电话:0577-88990920、8803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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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
2、2018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3、中共党员证明(参考样本).docx
4、综合成绩排名证明(参考样本).docx
5、2018年温州市鹿城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考试大纲.doc
6、2018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人员花名册.xls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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