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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为保障群众人身安全,推进文明殡葬,政府大多会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小编精心的为大家准备了《政府清明节工作计划》,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如果想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出国留学网。
政府清明节工作计划【一】
为深入贯彻民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民函[20xx]51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办[20xx]43号)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殡葬工作的通知》(闽民事[20xx]67号),以及xx综合实验区关于印发《xx20xx年清明节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和深化殡葬改革,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保障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创建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二、工作任务
(一)保障清明祭扫安全。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制定完善清明节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措施,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大事故报告,加强配合协作。重点防范拥堵踩踏和火灾事故,确保清明节期间集中祭扫安全有序。
(二)精心制定预案,确保群众祭扫安全。要把保障清明祭扫安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完善保障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区域的安全管控和人流疏导措施,实行应急值守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一是要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重点做好殡仪馆、陵园、骨灰楼等安全祭扫工作,祭扫高峰期要采取积极措施,疏导祭扫人群的聚集规模,缩短滞留时间;二是要制定工作预案,细化保障措施,控制祭扫群众聚集规模,积极疏导交通和人流,确保群众祭扫安全;三是要及时掌握各点祭扫动态,积极应对清明节祭扫高峰,确保清明节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三)强化宣传教育,树立文明祭扫新风。要抓住清明节的有利时机,开展殡葬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办丧事,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努力开创具有现代文明意识的低碳祭扫方式,提倡无烟祭扫。要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普及科学、倡导文明、促进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殡葬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安排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芦洋乡清明期间祭扫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各村及相关部门指定专人作为清明节祭扫工作联络人,及时掌握群众祭扫活动动态,做好日常组织协调。
2、强化工作职责。针对“清明节”祭扫活动时间短、密度高、人员集中的特点,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确保祭扫工作安全、文明、和谐、有序进行。
3、热情周到服务。要以“方便群众祭祀、提高优质服务”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与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努力为群众提供规范服务、文明服务、诚信和优质服务。
4、深入宣传引导。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抓住清明节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殡葬法规宣传活动,惠民殡葬政策,积极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为殡葬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精心制定工作预案。各村、乡直有关部门要把清明节安全祭扫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细化保障措施,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确保群众祭扫安全。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3月25日)
各村及乡直有关单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的精神,制定相应的工作落实措施,召开全乡动员部署会议。
2、宣传发动和安全检查阶段(3月26日-3月31日)
通过标语、横幅等宣传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清明节工作的各项要求,组织人员开展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3、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4月7日其中,芦洋乡在殡仪馆和东海陵园集中祭扫时间为4月5日)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全力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事件。
4、工作总结阶段(4月8日-4月20日)
各村对祭扫活动情况要进行总结,祭扫活动结束后,将有关工作情况上报乡民政办,以便总结上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村、乡直各有关单位要把清明节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保障措施,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2、加强应急情况报告。清明祭扫期间,各村要指定专人负责掌握工作动态,汇总信息,报告紧急情况,受理有关事宜。
3、加强监督检查。清明节期间,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检查和监督,及时关注舆情,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围、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政府清明节工作计划【二】
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服务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加强行风建设,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实现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工作目标,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惠民、绿色、人文”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首要目标,不断扩大惠民殡葬政策覆盖范围,认真落实“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活动,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充分发挥清明节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和民政部、民政厅有关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沟通协调、运转高效的清明节工作机制。认真查找殡葬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坚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便民利民措施,继续开展“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和“行风建设月”等主题活动,不断提升行风建设水平。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三、工作内容
(一)打牢安全基础,确保祭扫安全。要对本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清明节工作预案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和人流疏导措施。要提前与消防等部门协调,对供用电设备、集中祭扫区域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积极配合森林防火部门做好祭扫用火安全管理。要协调交管部门提前确定交通疏导路线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联系公交部门增加祭扫车次密度,安排自有运力接驳公交车站或者开行定点班车,方便群众出行。要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安装配备技防设备,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要主动延长服务时间,实行全员上岗和24小时值班,落实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
(二)突出惠民为民,提升保障水平。各地要以清明节作为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加大争取协调力度,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要进一步充实服务内容,扩大惠及范围,增加保障项目,提高补贴标准,优化减免手续。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采取多种措施对城乡居民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和绿色生态葬法费用减免或全免,力争清明节期间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地区和受益人群均有较大增长。
(三)开展创先争优,打造满意窗口。要继续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殡葬服务单位行风建设指导,把做好清明节工作作为检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成效和行风建设水平的重要指标。要普遍设立“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栏、“党员先锋岗”公示牌,让“创先争优”活动上墙到岗,“创先争优”精神进脑入心。要弘扬“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岗位就是一份奉献”的职业精神,把“阳光、优质、高效”作为服务宗旨。要深入开展“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主题活动,掀起比作风看纪律、比素质看服务、比创新看业绩的新高潮。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树立殡葬行业良好形象。
(四)倡导绿色殡葬,弘扬先进文化。要把发现和培育广受群众认可和欢迎的绿色节地葬法,符合地域文化和健康文明的丧葬新风尚作为工作重点,大力倡导绿色殡葬。要积极组织开展骨灰植树、撒海等群众性活动,推广小型墓、壁葬、寄存等节地葬式。要继续推行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健康文明的祭扫形式,把清明节特有的文化资源转变为殡葬工作优势,从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入手,破除愚昧落后的丧葬陋俗,自觉抵制低俗的祭祀用品,使先进殡葬文化得到弘扬,健康文化得到发展,落后文化得到改造。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5日)。
1、3月1日,组织参加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
2、3月中旬,民政厅下发《20xx年清明节工作方案》。对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和“行风建设月”活动进行全面部署。
3、民政厅网站设立清明节工作专栏,实时发布清明节工作信息和各地祭扫信息,介绍各地“行风建设月”活动情况和殡葬工作先进经验。
4、3月15日之前,各设区市民政局按照《20xx年清明节观察点设置表》(附件1)的要求,明确观察点,连同设区市民政局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一并报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5日—4月8日)。
1、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事件。
2、3月31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3、收集汇总清明节工作资讯,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4月2日至4日,各设区市民政局负责收集整理本地各观察点数据,汇总后按要求上报《20xx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附件2),并对本地当日工作情况形成小结同时上报。《20xx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只通过传真报送,其他材料可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4、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月2日至4日连续三天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错峰祭扫,安全出行,文明祭扫。
(三)总结阶段(4月9日—4月20日)。
1、各地及时对清明节工作和“行风建设月”活动进行总结。请各设区市民政局于4月16日之前将工作总结报民政厅。省厅于4月20日之前将工作总结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
2、根据各地祭扫工作报送和行风建设情况,各地推荐优秀观察点、观察员、先进单位和个人,省厅上报民政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做好清明节工作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各级民政部门要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值班制度;工作任务重的地区,提请当地政府成立清明节工作指挥协调机构,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完善各项安全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和程序,做好群众祭扫活动服务工作,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祭扫场所的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督查,关注舆情,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地要按照民政厅的要求,科学设立观察点,按时报送相关信息,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有效。各设区市民政局务必于4月2日至4日下午15:30点前向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20xx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各级民政部门、各殡葬服务单位应主动报送本地清明节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xxx
联系人:xxx
政府清明节工作计划【三】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市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文明殡葬,现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平安清明、文明祭祀”为主题,以“方便群众祭扫、提供优质服务、推进文明殡葬、推行生态安葬”为原则,进一步落实《xx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文明殡葬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精神,充分发挥清明祭扫组织工作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不断扩大惠民殡葬政策覆盖范围,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月和优质服务月活动,大力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积极倡导文明节俭治丧,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我市城乡群众祭祀活动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xx市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清明节期间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工作任务
(一)广泛开展宣传,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各级宣传、民政、教育、文化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意见》要求,抓住清明节人们放假返乡、集中祭扫的有利时机,主动组织开展一些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倡导现代文明的祭扫方式,宣传传统民俗文化,宣传殡葬事业的发展成果,宣传殡葬改革的导向和目标。一是宣传健康文明的清明文化,倡导文明祭扫。文明祭扫、生态安葬是时代赋予现代清明节的基本要求,各县(市)区要以“平安清明、文明祭祀”为主题,积极引导群众文明祭扫生态安葬,树立移风易俗的祭扫新风尚。要大力宣传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祭扫、踏青遥祭、经典诵读、信函、音像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敬仰。要创造文明低碳祭扫条件,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不断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主动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等免费或奖励活动,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类烈士纪念设施,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宣传殡葬政策法规,推进殡葬改革。各县(市)区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政府《通告》精神,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号召各级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祭扫生态安葬。要树立和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三是宣传殡葬事业的社会责任,维护殡葬事业社会形象。要宣传殡葬事业对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树立殡葬行业的先进典型,传播现代理念,加强沟通,减少误解,消除偏见,增进社会对殡葬事业的理解和支持。
(二)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和清明节祭扫活动特点,制定服务保障、交通疏导、森林防火、消防安全、媒体宣传等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共同组织和引导好群众开展祭扫活动。一是完善应急预案。针对清明期间“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特点,要对群众祭扫高峰、活动范围、祭扫路线等进行科学预测和有效处置,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对殡仪馆、公墓等人流密集场所,要采取提前开放、缩短停留、错峰祭扫等人员分流措施,避免出现人流聚集、交通拥堵的状况,杜绝人员踩踏等事件的发生。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各级森林防火、消防等部门,要认真吸取去年清明节期间发生的山火教训,进一步加大对群众祭扫用火的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各有关部门要完善祭扫服务场所安全巡查、人员车辆疏导、应急医疗保障等工作措施,对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同时,要深刻吸取20xx年“3、13”交通事故教训,交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殡仪馆、公墓区域内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对新投入使用的市殡仪馆要提前确定交通疏导路线。要通过设置交通减速带、限速标识、警示标牌,引导祭扫人员和车辆安全有序流动。对于排查出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具体解决措施,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急弯、陡坡等隐患,要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停止机动车通行。对于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殡仪馆、墓园区,要责令管理单位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墓园区域内禁止7座以上客运车辆通行措施。三是加强综合治理。对焚烧纸扎冥币、兜售具有迷信色彩的丧葬用品、搞封建迷信活动、翻修旧坟、散埋乱葬、违法营销墓穴和骨灰格位等干扰殡葬改革和影响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现象,进行综合整治,切实保证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文明、健康、有序。
(三)加强行风建设,打造满意服务窗口。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改进殡葬管理,提升监管水平,严格落实各项服务公开、承诺制度,把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作为重点,切实加强内部治理、规范收费价格、优化服务供给、改进监管执法,在便民服务上下功夫,在创新管理上见实效,做细、做实、做好各项服务管理工作。努力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细化工作措施,努力实现殡葬规范服务、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和优质服务。
四、责任分工
市委宣传部和市文明办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及相关单位,引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文明祭扫,推动“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落实《xx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文明殡葬工作的通告》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进行通报。
市信访局负责清明节期间有关这方面的信访接待工作,积极化解因清明节祭祀及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不稳定因素。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
市住建委负责协调环卫部门在3月31日至4月7日市民集中祭扫期间,每天上午6点至12点时间段,实行错时运输垃圾,不安排垃圾清运车走行原市殡仪管理服务中心路段,确保该路段的车辆顺畅通行。
市交通委根据清明节的客流特点,从3月31日至4月7日,增开前往祭扫地区的专线车和公交车,对客流集中的线路调整班次密度,增设加班车辆,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通告,便于市民知晓。
市卫计委在4月5日至7日集中祭扫期间,安排车辆和医护人员到各大公墓,做好因群众祭祀活动可能导致发生的人员意外情况实施紧急处置。
市教育局利用烈士纪念馆、烈士陵园、空一旅荣誉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师生缅怀革命先烈,追忆革命历史;为革命先烈扫墓、敬献花圈;邀请老战士、老党员以报告会、故事会等形式,讲述革命传统的纪念活动。
市公安局、消防局切实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因群众祭扫活动引发的各类案件,及早组织做好交通疏导工作,特别是交警部门在3月31日至4月7日集中祭扫期间,派出警力到各殡葬服务单位疏导交通,维护好祭扫场所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并组织开展殡仪馆、公墓区域内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依法打击燃放鞭炮、向车外抛散纸钱的行为。消防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和防火宣传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市民政局负责清明节期间各项工作的总体协调工作。加强对各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活动路线,控制祭扫群众聚集规模,避免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工商、综合执法等部门采取实地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不文明殡葬行为进行督导检查。同时,4月1日至7日,组成五个督导检查组,深入一线,进行文明殡葬工作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适时进行通报。
市国土局负责对在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坟、乱埋乱葬等现象进行有效整治,依法查处在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擅自建造坟墓的行为。
市林业局负责对林地内建坟、乱埋乱葬等现象进行有效整治,依法查处在林地擅自建造坟墓的违法行为和在城乡林地及边缘焚烧冥纸的行为。同时,组织专业力量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对重点地区开展巡查,制定防范应急预案,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市综合执法局强化占道经营管理,加大在市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经营行为。同时,严肃查处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设灵堂、吹奏哀乐等行为。
市文广局负责对文艺团体的管理,依法查处文艺团体从事迷信祭祀活动,特别是乐队违规演出行为。
市工商局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对违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行为依法查处,维护丧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
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全面负责落实辖区内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殡葬相关工作的开展,并切实做好各类公墓实施青山工程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民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对辖区内大型批发市场、大小超市销售违禁殡葬用品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从3月15日至4月15日。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清明节祭扫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得松懈麻痹,把清明期间的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有序。
(二)加强部门协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所担负的工作职责主动作为,通力合作,统筹安排,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力做好清明期间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而引发的重大人身安全、火灾、交通事故的,要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政府清明节工作计划【四】
20xx年“清明节”将至,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公墓和陵园等处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维护扫墓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意见》,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文明健康、优质高效的服务方针,充分发挥殡葬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利用清明节这一传统节日,弘扬优秀殡葬文化,树立文明祭祀新风,保障群众祭祀安全,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决策科学,协调合作。
3、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预防为主,快速处理。
三、重点区域及高峰期
重点区域:榆树沟汉民公墓;各镇、村公益性墓地。
高峰期:清明节前两周的周六、周日(3月26、27日、4月2、3日)至清明节当天。
四、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部:负责清明节扫墓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利用清明节有利时机进行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的宣传报道;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新闻发布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协调部署警力,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镇、街道办事处做好群众扫墓活动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会同民政局对扫墓点进行安全检查。
消防大队:负责清明节期间有关消防监督工作;做好执勤备勤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消防警力、消防车辆在现场备勤,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灭工作。
交警支队:负责清明节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协调清明扫墓期间临时增设停车场问题;增设临时交通设施,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设停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等标志,并适时采取分流措施;根据停车需求情况,临时采取占用道路停车等措施,缓解交通和车辆停放压力;扫墓现场如遇见突发情况,及时指挥疏导、疏散车辆和人流,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做好清明交通宣传工作,向群众宣传尽量避开高峰日祭扫,适时播报车辆绕行信息,减少交通拥堵。
安监局:综合管理祭扫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及整改等工作。
市场监督局:对辖区丧葬用品店进行检查,严禁销售封建迷信和违规用品;对无照乱设摊点及时查处取缔;对清明节群众扫墓期间出现骨灰传销以及有关人员制造事端等情况,由工商部门牵头,联合民政殡葬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卫生计生局(紧急救援中心):协调组织在主要祭扫点配备医疗救护人员及车辆;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的救治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城管局(环卫处):负责治理沿街游丧、抛撒纸钱等问题;合理设置销售丧葬物品摊位,严格控制摊位数量;加强对沿街乱设销售封建迷信用品摊位的管理,不得影响周边车辆、人员通行;负责协调查处扫墓点周边游商摊贩等问题,维护市容环境。环卫处要负责对指定焚烧区的垃圾进行清扫处理。
民政局:负责指导xx区扫墓接待服务工作;会同公安、消防、安监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消防设备及器材进行检查;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高峰日减少大型殡仪告别活动的协调工作;协助市场监督局查处销售非法丧葬用品;协助城管部门制止沿街撒纸钱现象;协助宣传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工作主要突出殡葬惠民政策,树立文明祭祀新方式、新风尚,殡葬服务的新内容、新措施,殡葬改革的新政策、新要求和绿色、环保、节约土地等殡葬新理念。要积极把握清明节有利时机,广泛开展殡葬改革,文明祭祀、安全祭祀宣传活动,利用小巷红花QQ群、“掌上xx”公众号、板报等载体,积极推广“居家祭祀、网上祭祀”、“错峰祭奠、社区祭奠”等新形式,引导群众自觉破除陈规陋习,使殡葬改革政策透明化、浅显化,做到家喻户晓。按照属地管理,宁华路街道办事处要对通往榆树沟汉民公墓的路面进行检查,对影响交通的路段进行整治,方便群众通行。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成立xx区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副区长担任;成员为:宣传部、民政局、消防大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安监局、卫计局、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分管领导担任。
(二)严格执行祭扫活动日报告制度。清明节祭扫活动是广泛的群众性活动,对于清明节期间分散的群众祭扫活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道负责组织管理。要成立专门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执行日报告制度,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三)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强值班制度,3月26日至4月4日为祭扫高峰期,各单位要坚守工作岗位,随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祭祀的活动动向,并及时向应急办和政府上报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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