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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半年河北教师资格证认定现场确认地点
根据“河北省2019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安排通知 ”可知,河北2019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现场确认地点如下: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认定机构须选择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市级认定机构(包括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申请认定。
网报时间截止前已经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网报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本省全日制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区县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报名界面查看。现场确认须本人亲自确认,不可他人代办。
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认定机构名称 | 地址 | 电话 |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77号) 社会事务处 | 0311-86137036 |
唐山市教育局 | 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七号(八大局院内) | 0315-2801353 |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社会事务科 红旗路233号 三楼334房间 | 0335-3659677 0335-3923334 |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 邯郸市人民路342号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公共事务处 | 0310-8031801 |
邢台市教育局 | 邢台市钢铁北路555号 邢台市教育局 | 0319-2235812 |
保定市教育局 | 保定市百花中路219号 | 0312-5065856 |
张家口市教育局 | 张家口市五一东大街 | 0313-2561383 |
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 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 市行政审批局 文教卫生科 | 0314-2521393 |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 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 沧州市 政务服务中心 | 0317-2178239 |
廊坊市教育局 | 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300号廊坊市教育局教学A楼511 | 0316-5908655 |
衡水市教育局 | 衡水市招贤路 | 0318-2120088 |
定州市行政审批局 | 定州市行政审批局 政务服务中心 | 0312-2589200 |
辛集市行政审批局 | 辛集市教育路北段东侧 国际皮革城东南角 | 0311-83389208 |
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 |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 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 | 0312-5621080 |
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二)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2.1户籍在本省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2持有本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2.3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无法通过在线学籍验证的和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三)学历条件材料:
3.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只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即可。
(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持毕业证原件到相应的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考试条件材料:
4.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
5.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六)身体条件材料:
6.《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可登陆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按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下载相应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
(七)其他材料:
7.近期淡蓝色,白色或红色背景,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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