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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高频考点汇总【六】
施工许可制度
2.1.1施工许可制度(1061P27)
概念 | 由国家授权的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证),在施工前,依建设单位(办证)申请,对是否符合法定的开工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施工许可证,允许建设单位开工建设的制度 | ||
法 定 条 件 | 1用地批准手续 | 用地要申请,向有权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
2建设用地规划手续 | 划拨土地:先取得规划许可证,再申请用地 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是土地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3拆迁进度 | 以满足施工要求为标准 | ||
4确定施工企业 | 注意:有以下情况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①没有按规定招标;②没有按规定公开招标;③肢解发包;④不具资质 | ||
5有经审查图纸资料 | 设计文件依设计深度分为:方案、初步、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经过规定的审查 | ||
6有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 提交相关资料;应当监理的已经委托监理 | ||
7资金已落实 | 建设工期一年以内,到位资金50%以上;一年以上,到位30%以上 | ||
8法定其他条件 | 如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口诀:土地规划拆施工;图安质量有资金】 | ||
擅自开工后果 | 1具备条件未办证 | 责令改正;即便开工了,也不能责令停工和处以罚款,只能责令办证 | |
2不具备开工条件 | 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也可以不罚款,但是工是一定要停的) | ||
不需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 | 1小工程 | 限额以下的小工程:投资30万以下;面积300平以下;省级可以调整 | |
2文物保护 | 《建筑法》83条;按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 | ||
3抢险救灾工程 | 来不及的 | ||
4临时性工程 | 用不着的 | ||
5军用 | 管不着的【口诀:临时抢救小文军+开工报告】 | ||
6办理开工报告 | 建设单位依法向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开工报告的,不需领施工许可证 |
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高频考点【二】
合同担保方式定金
1.4.7.3定金(2072 P196)
概念 | 一方当事人以保证债务履行为目的,于合同成立时或未履行前,预先提供一定数额金钱的担保方式。如约履行,定金返还或抵作价款 | ||
特点 | 定金罚则 | 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根本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收取一方违约双倍返还 | |
选择适用 | 当事人既约定了定金也约定了违约金的,守约方可以择一适用 | ||
定金性质 | 1证约性质 2预先给付的性质 3担保的性质 | ||
定金合同 | 形式要求 | 应当书面 | |
生效要求 | 1主合同有效2定金实际交付的实践合同3比例符合法定(不超主合同20%) |
定金与违约金及预付款的区别
定金 | 违约金 |
于合同履行前支付 | 发生在违约后 |
有证约和预先给付作用 | 无 |
主要起担保作用 | 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形式 |
一般是约定的 | 可以约定也可以法定 |
定金 | 预付款 |
是合同担保方式 | 是履约行为 |
是从合同约定 | 是主合同履行 |
有法定的定金罚则 | 无 |
是实践性的 | 是诺成性的 |
2020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高频考点【三】
合同担保方式保证
1.4.7.1保证(2071P194)
概念 | 保证人(必须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责任,是“人”的担保;保证人以全部财产承担责任,但债权人没有优先权;注意与“物”的担保相比较 | ||
保证合同 | 形式 | 应当书面 | |
主要内容 | 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履行期限,保证方式,担保范围,保证期间等 | ||
担保范围 | 一般规定 | 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费用;有约从约 | |
其他规定 | ○1对担保范围约定不明,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 ||
分类 | 单独保证 | 就单个主合同单独签订保证合同(一对一) | |
最高额保证 | 在最高限度内、一定期间的债务或者交易订立一个担保合同(一对多) | ||
保证人 资格 | 积极条件 | 具有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 |
消极条件 |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经国务院批准的外债项目)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等为保证人 3企业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分支机构得法人书面授权外 | ||
保证 方式 | 一般保证 | 首先由债务人清偿,清偿不能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 | |
连带责任保证 | 1履行期满后,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 2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的保证,视为连带责任保证 | ||
保证期间与责任变化 | 含义 |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期内不要求,保证人免责 | |
一般规定 | 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若在该期限内,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起诉债务人、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另有约定从约定; 保证期内,债权人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时效中断的规定; | ||
合同变更与保证责任 | 1债权转让,担保责任不变;有约从约 2债务转移,除非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免责;有约从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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