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的司法考试即将开始主观题考试,各位考生在短时间内完成客观题部分的考试,同时要开始紧张的复习主观题的考试内容,实在是难上加难,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2年司法考试主观题考试考前练习题,快和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吧!
题目为2022年法考主观题官方案例
案例:
2010年下半年,在吴某担任某国有独资基建公司(以下简称基建公司)总经理期间,徐某多次找到吴某,要求承接该公司某项目所需钢绞线全部供应业务。吴某原计划安排情妇赵某承接该业务,便以“让领导的朋友退出”为由,要徐某给予“领导的朋友”好处费30万元,徐某表示同意。之后,吴某利用职权,决定以徐某的名义承接总额700万元的钢绞线供应业务。2010年9月底,徐某按约定联系吴某交付30万元好处费。吴某带徐某与赵某见面,谎称赵某系领导的朋友,徐某将30万元交给赵某。
2011年,徐某又为某公立学校承包工程,工程按质按量完工后,学校一直拖欠工程款(3000万元)。徐某听说吴某与校长张某很熟,便送给吴某10万元,请吴某帮忙。吴某让张某帮忙解决,张某于是将工程款给付徐某。
2012年,基建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吴某明知公司的应付款账户中有3笔共计460万元系上几年虚设,而未向评估人员作出说明,隐瞒该款项的真实情况,从而使评估人员将该3笔款项作为应付款评估并予以确认。同年底,政府发文同意该公司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此后,基建公司在570名职工中平均配股。2013年6月,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董事长为吴某。之后,吴某收购了其他569名股东的全部股份,并于同年8月正式成立蓝天基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公司)。2013年9月,蓝天公司向区财政局交清国有资产购买款4650万元。随后,吴某积极办理公司产权转移手续。案发时,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问题
1.吴某以“让领导的朋友退出”为由,让徐某支付30万元给赵某,吴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如果构成,是否属于法定从重情节?为什么?
2.徐某支付30万元给赵某,徐某和赵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为什么?
3.徐某请求吴某帮忙解决学校的工程款一案,徐某和吴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为什么?
4.如果该公立学校属于基建公司开办的学校,徐某和吴某的行为又当如何定性?为什么?
5.吴某在国有企业改制中隐瞒资产真实情况,并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潜在流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又属于何种犯罪形态?为什么?
法考的考试内容
客观题考查包括卷一、卷二。
卷一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卷二考查科目为: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主观题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法考的考试分值
客观题分为两卷,卷一150分,卷二150分。总分为300分,及格分数为180分。 主观题分为一卷,总分为180分,及格分数为1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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