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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担保的合同【篇1】
短期借款反担保合同范本一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分计算。
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
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短期借款反担保合同范本二
致: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由A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A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代理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代理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的规定,在代理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代理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代理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
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a)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
(c)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
(d)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e)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
(f)任何如没有本项的条款将导致本担保书或担保人的责任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
但无论如何,假如代理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代理人须得到担保人确认后该修改和/或变动方为有效。
7.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a)担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b)担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c)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d)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i)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ii)违反或触犯担保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iii)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的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iv)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e)担保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贷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担保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f)没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担保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g)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h)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借款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担保人有不利影响;
(i)担保人已经向代理人及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担保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j)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k)担保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l)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m)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8.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
(a)第7条款所包含的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就当时存在的事实与情况而言,在实质方面每一天都将是真实与正确的;
(b)担保人将以恰当及有效的方式维持和经营其业务;
(c)担保人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本担保书签约日后担保人的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将担保人在该年度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表副本(连同有关的董事和会计师报告副本)交付代理人,上述副本须经担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证实为其各自原文的真实副本;
(d)担保人将迅速向代理人交付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有关担保人的财务资料或其他资料;
(e)如发生任何事情从而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内的责任能力时,担保人将尽快通知代理人;
(f)担保人将维持与履行其在本担保书内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及确保本担保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时使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与任何上述批准有关的一切条款、条件与限制(如有的话);
(g)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设定抵押、或出售或转让(不论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也不论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内交易);
(h)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与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营业性质作重大改变,不论这种改变是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及通过出售、转让、收购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该改变不会削弱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则无须经代理人同意,但担保人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代理人;
(j)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回购或减少其发行的股份或将其资本或资产分配给其股东。
9.本担保书由担保人独立承担责任。若有第三者为借款人向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抵押,则本担保书是完全独立及不受该等担保书或抵押影响。
10.担保人在此声明和承诺放弃要求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诉讼,或将抵押物先行变卖之权利。
11.担保人在此承诺,在贷款债务未还清以前,它不会行使及在此放弃因法定原因而拥有的代位权或向借款人(不论是否与本担保书下的责任有关与否)作出索偿。担保人亦不会与代理人和债权人在借款人的破产或清算的索偿中竞争,代理人和各债权人将优先于担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债款。担保人将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代理人和债权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担保所享有的权益和权利。如担保人违反本条款的规定所收的任何款项(不包括担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及律师费用),它将会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该笔款项以作为债务的持续担保。
12.如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任何解除本担保书或其他和解的协议,该担保解除或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债权人所出具之担保、或所支付的款项没有因任何有关破产、清算、关闭、解散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法律或法规而遭取消、禁止或减值。若代理人或任何债权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还任何有关债务的款项予付款人,担保人在此的责任将继续有效。而在计算担保人所应付的款项时,该些债权人曾经收过但要退还给付款人的款项将不计算在内。而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在本担保书解除后或和解协议签订后继续执行本担保书及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13.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付之一切款额必须如数支付给代理人及债权人,不得从中抵销或反索借款人欠担保人的任何款项,亦不得从中扣减现行的或将来的任何税项(代理人及债权人本身的总利润应课税项除外)或其他费用或预扣税。
14.凡按本担保书规定的应付款项,应以债务原币支付,如担保人以其他货币支付,应以可即时使用及自由兑换的货币,按代理人或各债权人当天汇率折算,汇予代理人或各债权人。
15.本担保书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并将连续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所欠之一切款项全部偿还给债权人为止。但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随贷款额的归还而相应减少,并且在债务全部清还给债权人时解除。本担保书为附加保证,但不取代代理人和债权人现在或将来所持有的有关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及抵押品。担保人承诺及同意当代理人及债权人在追讨担保人欠款或执行本担保书时,代理人及债权人无须先追讨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诉讼,亦无须先对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担保作出处分或强制执行。
16.若担保书内某些条款在将来被公布或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法律上不能执行,该等条款应视作为并未列入本担保书内,而不影响本担保书其余条款之有效性。
17.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因追讨本担保书之到期款项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全数偿还为准)及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赔偿。担保人承诺在代理人的书面要求下须即时支付和清偿该等款项。
(a)本担保书对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各当事人各自的继续人及受让人均有效和有约束力。惟担保人不得将本担保书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责任转让他人。
(b)如任何贷款人按贷款协议的条款,转让其于贷款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该贷款人也可将其于本担保书下的全部权益或有关部分同时转让予受让人,而在此情况下所有本担保书下所指的贷款人将包括该受让人。
(c)担保人于本担保书下所作之声明、保证、承诺及安排将不会受任何贷款人转让本担保书或贷款协议的权益所影响,任何贷款人名称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况亦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a)本担保书项下须发出或提出的每一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用挂号邮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预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对方:_________。
(b)本担保书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a)如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由收件人签收后即为送达;b)如用挂号信发出,在邮寄后两个工作天即为送达。
(c)除非代理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就本担保书向另一方发出或提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及一方在本担保书项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约须以英文或中文书写。
(a)除非代理人与担保人以书面签署确认,否则本担保书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b)代理人或债权人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担保书规定的权利和权益均不会构成或被视为其对该等权利的放弃。而代理人或债权人在某次行使权利或部分的权利将不会妨碍或影响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权利或权益。代理人或债权人可以同时行使,亦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权益和赔偿办法,故此将不会排除法律所赋予代理人或债权人的权利及其他赔偿办法。
21.本担保书受_________法律管辖并按_________法律进行解释。担保人和代理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任何法律行动或诉讼可在_________法院进行,并不可撤销地服从_________法院的管辖权。但这不损害或限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及担保人在担保人或其资产所在的任何管辖地区的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
22.本担保书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担保人及代理人各执一份。
C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期借款反担保合同范本三
立合同人:(以下简称甲方)、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
利息每万元月息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__
乙方:__
连带保证人:__
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反担保的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张勇
鉴于乙方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城支行(债权人)贷款,甲方为其贷款行为提供了连带担保,甲方是乙方大股东,持有乙方62%股权,丙方是乙方第二大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持有乙方32%股权,应甲方要求,丙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连带担保提供反担保,各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就反担保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担保的主债权系乙方拟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城支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1600万元的`债权。甲方的担保义务系甲方为乙方前述贷款行为提供担保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城支行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号为:172020170807305___)项下的全部义务。
二、基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担保,丙方以个人全部资产(包含但不限于丙方持有的乙方股权、丙方个人名下的各种不动产等)对甲方的担保债权(对乙方的追偿权)及实现担保债权的全部费用,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三、丙方的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丙方反担保的范围包括:
丙方按照在乙方所占的股权比例承担甲方因本次担保事项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以及甲方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发生的费用。
五、丙方的担保期间:本合同设定的保证权利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保证责任也消灭。
六、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债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等,由乙丙双方承担。
七、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与其他合同文件约定不一致,以本条约定为准。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本页无正文系反担保协议书签字盖章页]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丙方:张勇
(签字)_年_月_日
关于反担保的合同【篇3】
反担保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权人: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XXX
鉴于(以下简称借款人)因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经XX公司、XXX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XXXX四方协商,由XX公司和XXXX为借款人在银行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向XXX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作为反担保人一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反担保范围:依据借款合同由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产生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二条甲方以其拥有所有权的财产提供抵押,抵押财产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详见附件),该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甲方承诺:
(一)保证其对抵押物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抵押期间,妥善保管抵押财产,负责日常的正常维修、保养,确保抵押财产完好无损,乙方如需对抵押财产的状况进行了解时,甲方应予配合;
(三)乙方要求甲方对抵押财产投保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前办妥抵押财产投保手续并保证到期后继保;
(四)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评估、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事宜,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依法将抵押财产向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第四条抵押期间,若因甲方行为造成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情况发生后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财产,并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第五条抵押期间,投保范围内的抵押财产若发生毁损或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价值减少,甲方有权向保险公司或第三人在损失范围内要求赔偿,取得的保险金或赔偿金应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不得动用;或(二)甲方同意提前归还贷款。
第六条抵押期间,若甲方将抵押财产出租给第三人,应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七条抵押期间,若甲方将抵押财产转让第三人,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价款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不得动用;或(二)甲方同意提前归还贷款。
第八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一)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三)抵押权利义务发生争议;
(四)公司破产、停业、解散或被依法强制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撤销;
(五)法人代表、住所、电话发生变更。
如甲方出现前款第(一)项情形,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出现前款其他情形,应在情况出现后7日内通知乙方;
第九条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五、七、八条的约定,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若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出现提前收回贷款的情形,导致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未能得到足额清偿的,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本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直至收回贷款本息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若借款人与银行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应事先征得甲方和辉华公司、科技园的书面同意,并向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延长抵押期限;
第十二条借款期限届满后,若借款人未能依法清偿债务,乙方有权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债务;或经协商确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清偿。
第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借款人未归还本息或延期期限届满仍不能归还本息;
(二)借款人依法解散或宣告破产。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本息还有剩余的,乙方应依法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办理抵押财产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抵押人、抵押权人、登记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二O二二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