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预案 篇1
一、社区成立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二、社区疫情划分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6、健康监测。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社区居民健康监测与登记,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街道及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健康宣教与心理疏导。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稳定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街道第一时间上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区疫情防控专家会同市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
五、响应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卫健部门评估,可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本预案将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实时调整。
社区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预案 篇2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市六区和XX高新区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七大机制”和“四早”“五快”要求,坚持条块联动,以区(县、市)为主体,以行业主管部门为支撑,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引导群众自觉进行核酸检测,努力实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有效防范病毒隐匿传播和疫情扩散风险,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和城市安全运行。
二、实施范围
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和XX高新区开展。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凡进必检”。全体市民和来甬人员进入市六区和XX高新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包括农贸(菜)市场、商场、超市、铁路站、地铁站、汽车站、酒店、宾馆、校外培训机构、影院、浴场、美容院、足浴店、KTV、歌舞厅、酒吧、网吧、棋牌室、桌游室、游艺厅等公共场所。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乘坐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各公共场所相关人员要对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并引导其就近核酸检测;市公安局要及时对此类人员的场所码赋灰码。
(二)增设采样点位。各地要依托基层治理网格,以一级网格数的70%为基准,设立核酸采样点位,市中心城区按照步行15分钟到达采样点、排队等候不超过30分钟的要求,合理设置核酸采样点,确保全市采样点位数不少于7000个。重点加强农贸(菜)市场、商场、超市、客运枢纽、大型物流中心等场所的采样点设置。以乡镇(街道)数为基数,统筹设置24小时服务核酸采样点。加强早上和晚间采样服务,其中早上6:00-9:00和晚上17:30-21:30两个时间段采样点的数量占总采样点数量的50%以上。
(三)提升采样能力。各地要加强核酸采样力量配置,充分发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社会办医疗机构)、药店等技术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经培训后充实到核酸采样队伍;每个采样单元按照采样人员、信息录入人员、采样辅助和服务保障人员“1:1:1:3”的比例配置。要改善核酸采样点硬件设施,适当配备检测屋和移动检测车,优化采样流程,降低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四)加强岗前培训。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大核酸采样人员采样、个人防护和感染防控等知识的岗前培训力度,督促采样人员严格落实手卫生、个人防护和医废处置。各级机关工委要组织发动机关干部下沉一线参与核酸采样辅助工作,并加强相关知识技能培训。
(五)加快样本送检。推行20:1混采,有效降低样本量。根据不同样本类别,分类确定送检时序。按照“快转运”要求,建立样本中转转运机制,采取专车与市场化相结合方式,建立高效转运体系,确保样本在采集后按规定时间送达。
(六)提高检测效率。全市范围内所有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基地、气膜实验室、方舱实验室、移动核酸检测车均要根据分配方案承接核酸检测任务,接收样本后在尽可能短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并推送数据,确保群众第一时间查询到核酸检测结果。
(七)落实“四方责任”。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实现本行业系统从业人员应检尽检。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要组织动员网格员、楼道长、居民骨干等多方力量参与采样点现场工作,确保核酸采样点高效有序运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市场主体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管理,自觉遵守常态化核酸检测规定。公共场所、入甬通道等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好扫码查验核酸检测措施,确保不漏一人。
(八)强化数字赋能。大数据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将本区域内的所有采样点在百度和高德地图上予以标注,方便群众查询。各地应做好采样点校准和“忙闲”状态打卡工作。同时,将核酸检测数据与人口库等基础数据进行比对,形成全市待检测人员专题数据库,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并赋能各区(县、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工作专班要统筹抓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宣传、网信、信访、机关工委、公安、经信、交通、住建、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大数据管理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具体负责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各项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亲自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配合市六区和XX高新区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业务指导、采样培训、检测服务和质量监督;大数据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化支撑;公安部门负责场所码赋码;经信部门负责防疫物资保障;交通部门负责核酸样本送检相关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动员物业管理人员参与核酸检测保障服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公园、人行道等市政设施内采样点设置和标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集中后的处置;信访部门负责相关投诉的受理、转交办以及咨询解释等工作;机关工委要做好机关干部的组织动员;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网信部门要及时处置舆情。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官方媒体公布核酸采样点地址、服务时间等信息,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及时予以动态调整;要加强正面引导,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准确澄清不实传言,纾解群众焦虑情绪,营造人人同心抗疫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考核。纪检监察机关要牵头成立检查指导工作组,督促相关单位对常态化核酸检测服务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切实筑牢防疫屏障。
社区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预案 篇3
一、防控组织管理
(一)做好防疫形势预判。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及时将境外疫情情况、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通报至各社区;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和监督组分片包干做好社区“两委”换届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形势研判。
(二)加强疫情防控培训。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在街道、社区两级换届会议上培训疫情防控要求,利用卫健工作例会对冬春季疫情防控和“两委”换届疫情防控进行培训。
(三)强化防控责任落实。各社区建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包社区负责人任组长,换届前社区“两委”干部任成员,细化防控措施、明确应急队伍、联系方式。根据街道党工委统一部署,及时调配、储备防疫物资(详见附件),并组织应急演练。
(四)做好常态预防监测。街道换届工作领导组、监督组和各社区换届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市,如特需离开必须提前报备,并履行好请销假手续;必须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不得上岗,及时就医排查,上岗前做好个人防护。
(五)做好日常消杀防控。各社区要做好办公室、会议室、公共活动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池、公共厕所等重点场所要做到每日进行清洁消毒,会议室、办公室要保持通风,会前会后要及时清洁消毒。
二、参选人员健康监测
各社区以小区、村为网格,实施网格化管理,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人,指导网格员做好辖区内人员摸排工作,社区要建立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信息台账,对参选人员在选举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了解掌握是否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是否有不适症状或连续3日以上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入境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有以上症状人员或情况未弄明白人员,不得参加现场选举和服务工作。
三、选举会场防疫相关要求
(一)选举会场设立。会场应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提前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确保每日至少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进入室内选举人员、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如疫情形势发生变化,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设置。
(二)入口设置。原则上只设一处入口,入口处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及免洗手消毒液,在入口处设置一米线等候线。
(三)体温监测。在入口处设立体温监测点,对进入参选会场的所有人员要进行体温监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体温异常人员引导至隔离室;体温监测人员应佩戴口罩,戴手套。
(四)减少会场人员聚集。合理设置选举大会投票现场,适当增加投票点位,优化领票、写票、投票流程,实施分时、错峰投票,引导居(村)民有序进出会场并保持至少一米以上间距。严格控制唱计票现场人数,可通过选派代表参加等方式。持流动票箱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戴手套,对选举人用过的笔进行酒精消毒。
(五)开展疫情防控宣传。选举现场要设置疫情防控提示,引导群众养成1米线、勤洗手、不扎堆、使用公筷、咳嗽打喷嚏注意遮挡、坚持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和防护习惯。
(六)做好会场用品的消毒处理。选举现场发放笔、选票等交叉使用物品时,工作人员应做好卫生消毒;工作人员清点选票时戴好医用手套或一次性手套;准备选举用笔,最好一人一用,不能一人一笔一用情况使用消毒酒精消毒5分钟。按防疫要求做好话筒、茶杯饮具(建议使用一次性纸杯)及周围环境等的消毒工作。会场周边应配备2个以上口罩回收垃圾桶,供选民丢弃口罩,选举结束后,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并清理转运。
四、开展应急处置
(一)科学设置隔离室。选举会场须设置临时隔离室,临时隔离室可设置在社区办公室,通风良好,配备水银体温计、口罩、消毒液以及相关物资。
(二)及时处置健康异常人员。选举过程中发现健康异常人员,应立即转送至临时隔离场所,上报至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联系专业医务人员,检查健康正常者(包括体温检测)可参加选举;出现异常情况者,及时向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和街道党工委报告,转诊至最近医院处理;社区密切追踪其情况,及时向街道党工委报告。
社区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预案 篇4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我国持续面临较大的疫情输入压力。20xx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近期将举行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疫情防控任务艰巨繁重。为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二、强化疫情源头管控,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一)严格做好境外远端防控。不断完善远端检测工作,加强出入境管控、边境地区联防联控和邻国防疫合作。对来华航班、船舶船员换班等严格实行熔断机制。强化对机组人员的防疫管理,细化加强旅客和机组人员机上个人防护、客座率控制等机上防疫措施。严格落实入境航空器消杀相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再使用。全面落实“客停货通”政策,督促跨境交通企业落实“人货分离、分段运输”要求,确需入境的货运驾驶员严格闭环管理,不得与境内人员接触。
(二)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从口岸入境、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对陆路、航空、水运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落实底数清晰、人员固定、规范防护、全程闭环、高频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做好岗前培训。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口岸城市闭环管理力量配备,确保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有集中住宿场所,把闭环管理落实到位。
(三)严格入境高风险物品和口岸环境检测消毒。进口冷链食品入境量较大的口岸城市要加快建设集中监管仓,对进口冷链食品入库统一消杀、统一检测。海关、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要按职责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各环节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监测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对候机楼、候车室、港口客运站环境、机场廊桥和入境旅客使用的设施等定期开展预防性消毒,对旅客和行李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加大消毒频次,对入境交通工具严格消毒,对运输感染者的口岸交通工具严格终末消毒,及时开展消毒评价,对入境交通工具产生的'固液体废弃物严格规范处置。
(四)加大口岸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力度。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口岸城市范围并公告之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定期对有关人员开展核酸筛查。加强口岸防控的组织领导,实施“一口岸一专班,一口岸一策”,各口岸城市20xx年12月上旬要成立口岸防控专班,专班每周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20xx年12月中旬前开展一次模拟应急演练,全面检验各项应急准备和处置流程运行情况。口岸城市联防联控机制要派出由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进驻口岸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扎牢防范口岸疫情输入的防线。
(五)加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感染防控。各有关地方特别是口岸城市要对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封闭、物品和环境消毒、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方面进一步严格管理,堵住漏洞,坚决防范交叉感染。对出现可疑交叉感染的集中隔离场所,立即回溯流调,全面排查评估风险,对所有风险人员重新计算和延长隔离时间。严格隔离人员解除标准,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阴性方可解除隔离。督促解除隔离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闭环管理返回居住地,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做好人流、物流管控,落实全员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强陪护、探视管理,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立即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在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机构派驻感染防控监督员,加强驻点指导。
(六)从严防范奥密克戎等新变异株输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病毒变异和疫情趋势研判,针对病毒变异及传播特点,评估各类从业人员防护措施的有效性,有针对性地完善本地区本行业防控措施。各相关口岸城市要密切关注我周边国家和地区变异株检出情况,增强病毒基因测序能力,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及时评估现有新冠病毒诊断试剂、疫苗、药物的有效性,做好相应研发工作。
三、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严格人员出行要求。
1.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4.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5.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要及时向社会发布自由行风险提示。
6.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7.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高校或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可要求学生或务工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以上出行要求是针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的出行要求由各地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和实际情况制定并对外发布。
(二)强化春运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保障工作,区分疫情不同情形,制定防控方案和分类应对预案,加强培训演练。交通运输场站要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和安检通道,严格按规定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等扫码或查验通行;强化站内客流组织,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车;增加口罩、消毒液储备,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方便旅客购买使用。增加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严格控制高铁、列车、长途客运汽车和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载客率,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聚集和走动,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督促引导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重点返乡人员排查。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要做好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口岸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相关人员返乡后做好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四、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
(一)严格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发热门诊“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所有发热病人全部进行核酸检测,4—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反馈前全部留观。鼓励医疗机构配备核酸快速检测设备,减少发热病人等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严格闭环管理,不具备诊治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
(二)建立核酸检测结果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全面动态收集和监控口岸地区进口物品、入境货车驾驶员、入境船员、口岸从业人员和入境旅客等核酸检测信息,建设完善核酸检测数据库,并加强数据共享。出现陆地口岸(通道)入境货车驾驶员、进口物品的核酸检测阳性率明显增加,或入境航班出现旅客核酸检测阳性等情况时,口岸防控专班立即启动风险评估研判机制,对有关人员主动开展强化监测,及时排查本地感染隐患。
(三)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做好口岸地区、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收集药店、教育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的及时性。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每周组织分析研判监测信息,评估疫情传播风险,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五、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弘扬节约风尚,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抵边乡镇避免举行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
(二)加强旅游景区和公共场馆疫情防控。旅游景区和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旅游景区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工作。强化旅游景区的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工作,保证群众旅游活动正常进行,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加强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常态化防控工作,督促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工作人员、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落实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落实餐饮单位防控责任,常备防疫用品,员工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测温,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
(四)加强个人防护。多渠道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五)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加快推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重点人群实现应接尽接,确保有接种需要的人群及时获得加强针接种服务。积极稳妥开展3—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疫苗接种,做好60岁及以上老年人接种工作。
六、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明确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统筹做好疫情处置和民生保障工作。各级联防联控机制始终处于激活状态,各工作专班保持24小时应急值守。各有关边境省份和口岸城市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同外方沟通协调,建立多层级联防联控机制,在信息共享、措施对接、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合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指导和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管理。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要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个人和家庭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各地要指定综合能力强、救治水平高、感染防控基础好的医院作为定点救治医院。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口岸及陆地边境通道所在地区和基层要加强移动核酸检测设备储备和检测力量配备,依托现有资源加快建设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改造储备一批符合要求的集中隔离场所,建立备用集中隔离场所清单。加强流调、核酸检测、救治、社区管控、监督等队伍的培训演练,做好备勤安排。合理确定防疫物资清单,建立存储轮换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细致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培训工作,尽早开展疫情处置演练,压实责任,及时查补短板漏洞,着力解决防控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强化应急响应速度。一旦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和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体系,迅速实行提级指挥、扁平化运行,省级决策,市、县级抓落实。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卫生健康等部门负责同志带队靠前指挥处置,原则上感染者确诊后5小时内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并对外发布,力争24小时内落实相关应急处置措施,严格限制风险人员流动,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以最快速度控制疫情。各地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精准防控水平,提升疫情防控流调和风险人员排查及时性、精准性。
七、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
(一)开展国家层面专项督查。“两节”期间,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派出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专项督查组,聚焦陆路、水路、航空口岸和边境通道、集中隔离场所、国际航行船舶维修厂、进口冷链企业、集中监管仓等疫情输入风险高的场所,以实地暗访为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地方反馈并督促立行立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向全国通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重点关注与疫情严重流行的毗邻国接壤口岸地区、多次发生本土疫情口岸地区的防控工作,必要时开展“回头看”。各地要针对涉疫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个人、管理人员、领导干部等的责任。
(二)督促各地开展自查。各地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自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认真查找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方面整改落实。对于典型问题要予以通报,以案示警,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问题多的单位,要蹲点督查,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突出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单位,针对宾馆等住宿场所、影剧院等密闭场所、商场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监督检查国家卫生标准和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做好首都疫情防控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疫情防控。坚持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疫情防控与主办城市疫情防控全面融合、一体推进。落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疫情防控总体方案以及开闭幕式、场馆、观众组织等领域的疫情防控方案、防疫手册和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出台的各项防控措施,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确保万无一失。科学实施分区分级、闭环管理等防控策略,坚持人、物、环境同检同防,对境外人员全程实行严格闭环管理,做好观众组织和疫情防控,全面严格落实戴口罩、少聚集、疫情防控分区不重叠、不同人群路线不交叉等措施。
本方案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到20xx年3月15日。本方案的措施是基于当前总体平稳的疫情形势,若发生局部较大规模的本土聚集性疫情并存在异地扩散的风险,要在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对人员跨区域流动和风险人员排查等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
社区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预案 篇5
为做好新冠疫情突发时的生产生活相关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物资保障责任,确保全县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定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物资保障工作专班
组长:郝雄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建刚县经济发展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常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王璟县经济发展局党委副书记
张临县招商引资中心主任
李菊玲县能源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白文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拓龙县供销联社主任
赵明军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刘权伟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李杰县城乡统筹服务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李建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
(二)工作专班主要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一是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组,负责粮油菜肉蛋奶等物资需求统计、物资调拨运输储备、分配投送和价格监测监管。2.隔离酒店保障工作组,负责隔离酒店储备、统计、改造、腾退、协议签订和移交。3.水电气暖和成品油基础保障工作组,负责水电气暖及成品油保供工作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制定应急预案,保障基础供给,及时解决断停断供问题。4.企业生产保障工作组,负责联系生产企业,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工作专班做好封闭式生产经营工作。
二、措施要求
(一)成立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组
组长:李建刚县经济发展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临县招商引资中心主任
白文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成员:刘权伟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赵明军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拓龙县供销联社主任
申伟军县招商引资中心副主任
贺娟县招商引资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招商引资中心,张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
1.保障机构:由安心超市(供给范围影剧院以东-朱家湾)、客都超市(宾馆家属楼-华庭苑小区)、科隆达超市、荣兴家园超市(槐里坪新城区)、永旺超市(影剧院以西-美华酒店)5家超市和科隆达、西河子沟2个农贸市场及各镇街负责供应保障。
2.需求来源:招商引资中心联系统计5家超市和2个农贸市场日进货量和日销售量,各镇街各社区每日统计各村组各小区生活物资需求,每日18:00上报工作组,工作组根据需求量进行投送,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
3.物资来源:一是调用各大商超和农贸市场存储;二是启用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库存(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存储成品粮750吨,油类8万斤);三是向市商务局紧急调拨。
4.物资投送:一是根据商超、农贸市场、镇街需求总量配送到各商超、农贸市场、镇街;二是由各社区和镇街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投送至各小区和村组临时发放点。
5.价格监管:价格认证中心每日对商超、农贸市场22种生活必需品进行价格监测,进行价格干预,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
6.舆情管控: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成立疫情防控隔离酒店保障工作组
组长:李建刚县经济发展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胡治军县卫健局副局长
王璟县经济发展局党委副书记
成员:李杰县城乡统筹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清科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高慧县卫健局干部
薛丁县经济发展局干部
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李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
基本情况:延长县常住人口11.79万人,按照每万人40间隔离病房标准要求,需储备隔离房间472间。全县已储备集中隔离酒店7家共计房间475间,其中60间以上4处326间(分别为安林酒店75间、柠檬酒店109间、碧景园酒店60间,旧中医院82间);40-60间3处149间(分别为博凯悦酒店45间、美华酒店57间、延长宾馆47间);政府集中医学隔离点32间,合计507间。
1.落实三区两通道要求:隔离酒店实施“一店一案”,按要求对“三区两通道”进行全面改造(生活区、医学观察区、物资保障供应区,工作人员通道、隔离人员通道),严格按“三区两通道”对隔离场所进行设置。
2.签订租赁协议:经发局和隔离酒店签订租赁协议,隔离酒店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对办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终止。
3.隔离酒店启用方案:隔离酒店启用按照县应对办(24小时/48小时/72小时投入使用)三步方案实施。依次投入使用顺序为24小时投入使用交口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博凯悦酒店和安林酒店。48小时投入使用美华酒店和柠檬酒店。72小时投入使用碧景园酒店、延长宾馆和旧中医院。
4.限时腾退:根据县应对办6小时腾空方案,疫情紧急状态下备用酒店接到指令后6小时内全部撤离旅客,按照“三区两通道”要求,做好隔离准备,隔离酒店全部腾退后,由卫生部门工作专班接管使用。
(三)成立水电气暖保障工作组
组长:王璟县经济发展局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菊玲县能源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呼富强县项目办主任
成员:刘权伟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申伟军县招商引资中心副主任
侯玉朝县项目办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项目办,呼富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
1.职责划分:供水公司负责县域生产生活用水,镇街负责乡镇居民用水。供电公司负责县域内生产企业和居民生活用电。城燃公司负责供气,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供暖,招商引资中心负责成品油供给。【968OK.Com 】
2.各企业和相关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预案,成立工作专班,安排专人值班值守,突发停供断供第一时间上报经发局,及时启用预案进行抢修保供。
(四)成立生产企业正常运行保障工作组
组长:李建刚县经济发展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菊玲县能源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赵明军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各相关企业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能源建设服务中心,李菊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县封控措施,制定封闭式运行预案,成立工作专班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合理安排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