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是需要汇报工作内容的,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我们时常会使用到报告,报告的标准格式怎么写?以下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财政预算报告”的详细内容,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财政预算报告 篇1
围绕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审议议题,市人大财经委会同常委会预算工委对上半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市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的情况汇报,通过多种方式,对部分使用专项资金较多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阅。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1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0.5%,同口径增长9.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7.2%,增长11.5%。政府性基金收入10.8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9.2%,下降39.8%;政府性基金支出19.2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3.3%,下降10%。
上半年,市级四本预算的执行情况分别为:市级(含开发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8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2.4%,同口径增长8.7%,其中:市本级收入46.7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1.9%,同口径增长4.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9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4.3%,增长16.9%。其中,市本级支出49.4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4.8%,增长17.2%。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7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7%,下降57.5%,其中:市本级收入2.1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4%,下降77%。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3.1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3.9%,增长33.3%,其中:市本级支出4.4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34.9%,增长29.6%。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万元(全部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收入),完成年度预算的4%,上半年未实现支出。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8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6.8%。其中,市本级收入11.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6.4%。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2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1.5%。其中:市本级支出9.0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1.3%。
总的来看,全市和市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年初预算批复率较往年大幅提升,支出进度比上年同期明显加快,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一是狠抓收入征管成效明显。市政府及财税部门紧抓收入不放松,通过开展国地税联合办税、部门联合检查,加大评估稽查、清欠查补力度,深入挖掘增收潜力,收入增幅连续攀升,由年初的-6.0%上升到6月份的9.5%,呈逐月向好态势。税收收入由连续7个月负增长后实现正增长,上半年全市税收完成85.51亿元,同口径增长6.8%,超出年度收入增长目标0.8个百分点,仅油田土地使用税一项上半年增收2.81亿元,同比增长20%。
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力度进一步加大。营改增等税收优惠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上半年,全市营改增行业实现税收20.65亿元,与税改前相比税负下降10.6亿元;税务部门合计办理减免退税66.42亿元,出口退税14.8亿元,政策红利得到有效释放;开展了税银互助活动,为786家重点和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2.1亿元,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创新投入方式,大力扶持企业上市和品牌建设,支持创业园区建设,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创新集聚发展。加大了对涉企收费的专项调查稽查力度,对收费目录清单实行了动态管理,有效提升了收费政策的透明度。
三是民生保障得到持续加强。上半年,财政部门多措并举加快支出进度,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有力保证了各项民生类、发展类项目的资金需求。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累计110.9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9%,比上年同期提高5.1个百分点,民生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四是财政管理更加规范透明。落实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坚决压减非急需项目安排,将33项市级专项资金分解细化为146个支出项目。制定了《市直预算单位预算支出进度考核暂行办法》等3个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分层次、全覆盖的预算支出进度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了预算执行效率。加大部门预算公开力度,集中对109个部门单位预算、市级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进行了公开,预算管理更加公开透明。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增收后劲不足,全年收入形势依然严峻。上半年财政收入实现过半和后期较大幅度增长,有发展向好的因素,但主要是征收部门强化阶段性征收措施产生了积极效果,收入增长不够稳固、可持续性不强。新增税源支撑作用弱,去年新办一般纳税人1890户,税额超过500万元的仅1户,占收入总额不足1%。税收占比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收入质量不高,增收基础不稳的问题仍然突出。政府性基金收入由于土地出让进度影响,上半年市本级仅完成年度预算的8.4%,与预期目标差距较大。同时,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安全环保督查力度不断加大,部分企业面临关、停、并、转,对财政增收产生不利影响。从全年情况看,受经济下行、油价持续低迷、企业经营困难效益不高、营改增等政策性减收多重因素影响,收入形势不容乐观。
(二)市属国有企业质量效益不高,对财政贡献度小。目前市属一级国有企业共55家,总的来看体量小、效益差、盈利能力不强,对财政贡献度低;监管部门分散,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政策不统一,带来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同时,企业产权结构单一,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监事制度没有真正落实,作用没有有效发挥。市国资委监管的5家企业均是以完成政府专项任务为主的功能型企业,市场盈利能力弱。上半年,5家市属国有企业实现净利润5157万元,其主要来源为政府补助收入,同比下降92.2%,没有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xx年,仅有一家企业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96万元,资本收益率仅为0.05%,远低于一年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
(三)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综合治税合力尚未有效形成。营改增后,国税部门征收工作量剧增,但征管力量严重不足,人员力量与税源状况不匹配矛盾突出;地税部门失去了开据税票等有效管控措施,手段弱化;国地税之间信息共享不够,联合办税机制不完善,加之综合涉税信息管理应用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纳税人主动纳税意识不强等,易造成征管工作出现漏洞,存在征管不到位的问题,导致税收流失。
(四)部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截止6月末,仍有部分专项资金未分配到位,有的虽然下达到了主管部门,但没有真正到项目到使用单位,资金分配中发挥主管部门作用不够,影响资金效益及时发挥。20xx年财政整合专项资金1亿元设立了政府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但从目前的情况看,运作不够理想作用尚未发挥,出资2000万元的东海岸投资基金虽已募集完成但尚未使用;今年出资8000万元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农业产业化和工业转型升级基金目前还没有确定参投公司。支出方面,补齐民生政策短板、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刚性支出不减,环境污染整治、城市建设改造提升需要大量投入,供给侧改革和经济转型发展也需要财政资金支持,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预算平衡难度加大。部分县区、乡镇财政困难,负担加重。
三、对下半年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全年预算任务完成。要严格落实年初人代会批准的收入预算,落实责任,加强调度,健全完善收入考核和工作协调机制,支持保障税务部门及有关征收单位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协作,加强信息共享,推广东营经济开发区、河口区国地税联合办税模式,堵塞征管漏洞,防止收入流失。继续加大税收专项稽查和非税收入专项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涉税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倡导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大力培植财源,夯实财政增收基础。要把增收节支同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好产业引导基金的作用,搭建支撑平台,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壮大新动能,强化创新驱动,推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夯实产业基础,提升产业层次,培植壮大新兴财源。严格落实税收征收政策,进一步做好对胜利油田存续企业的土地清查工作,准确核实土地使用面积,为财政增收提供稳定的支撑。
(三)加强国有企业监管,提高国有资本财政贡献度。针对市属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建议加快清理规范步伐,尽快清理处置僵尸、空壳企业,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高运营效率。加快改革步伐,尽快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监管模式,实行市国资委统一集中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统一监管政策,有效保值增值,防止资产流失,切实提高国有资本对财政的贡献度。
(四)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预算执行,提高执行效率,进一步改进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方式,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配合,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强化部门的支出责任、效率意识和节约意识,当年安排的项目资金要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及时拨付使用,尽快发挥作用。要注重分析今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早谋划启动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努力提高下年度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财政预算报告 篇2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监督工作计划,月14日,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带领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的调查组,对全县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组分别听取了县国税局、地税局关于上半年税收收入情况的报告和县财政局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认真分析了全县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特点,对下半年的预算执行工作进行了研讨。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上半年,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执行《预算法》、《监督法》和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不断加强财税征管,大力加强财源建设,积极对上争取,严格部门预算管理,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前6个月,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39226万元,同比增长42.6%,占年初任务的55.8%,占调整后任务的47.6%。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6959万元,同比增长50.2%,占年初任务的58.6%,占调整后任务的50%。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部门为:国税部门完成3353万元,同比增长8.1%,占年初任务的35.3%,占调整后任务的30.2%;地税部门完成16040万元,同比增长51.7%,占年初任务的53.8%,占调整后任务的46.1%;财政部门完成7566万元,同比增长77.3%,占年初任务的111.3%,占调整后任务的94.6%。全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连续6个月增幅保持在38%以上,半年增幅在全省29个山区县中排第8位,在全市排第3位。全县预算收入主要指标完成了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预算目标的半年预期,顺利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二)收入结构更趋合理。前6个月,全县第二产业累计提供税收24328万元,同比增长28%,占财政总收入的62%;第三产业累计提供税收6892万元,净增3000万元,占税收总收入的22.1%,同比增加5.1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业增收1471万元,增长253.2%;批发和零售业增收811万元,增长58.1%;交通运输业增收249万元,增长38.9%。全县第三产业健康发展、形势喜人,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财政收入结构更趋合理。
(三)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以大保障促进大发展的工作理念统领全局,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顺序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大力压缩行政成本,严控一般性支出,在保障行政机关运转和公共需要基本支出的前提下,将财政支出的重点投向三农、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公共事业。前6个月,县本级一般预算支出43972万元,同比增长123.6%,剔除上级专项补助支出15715万元,地方实际支出2825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3.3%。农林水、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支出等分别占年初预算的67.7%、61.4%、42.5%、153.8%、94.7%、38%,支出进度与增幅都有所增加,财政资金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有效促进了全县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协调全面发展。
(四)新兴税源贡献凸显。随着工业立县战略持续推进,全县新建企业和新上项目逐渐达产达效,成为财税增长的助推器。如花林建材集团提供税收1616万元,增收758万元,增长88.3%;湖北楚园春酒业提供税收1143万元,增收477万元,增长71.6%;盼盼木制品提供税收240万元,增收30万元,增长14.3%,新兴税源增收效应日渐明显。
(五)预算管理严格规范。严格执行和落实部门预算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积极改善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坚持在编制前开展广泛调研,确保了部门预算信息准确、标准科学、项目精细、切实可行。及时将全年23项财政专项资金及20个预算单位的预算,通过财政编制政务公开网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提高了部门预算的透明度。逐步实行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有机结合,强化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立足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对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建立了跟踪问效机制,先后配合上级部门对我县扩大内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和强农惠农等开展了重点检查。
(六)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和相关制度规定,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生等重点支出。前6个月,县财政共投入重点项目建设资金2.81亿元,同比增长30%。其中:重点项目支出0.76亿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0.38亿元,民生支出1.67亿元。对专项资金依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既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又将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目标以内,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虽然上半年全县经济发展态势良好,财政收入保持高速增长,顺利实现双过半,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收入任务艰巨。按照调整后目标,下半年需完成收入任务26941万元,月均需完成4490万元。从全县经济发展现状来看,机遇与困难并存,与全省收入形势(平均增幅57.9%)和周边县市(秭归61%、当阳51.1%)收入情况相比,差距较明显。二是收入进度不平衡。县乡进度不平衡,乡镇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325万元,完成调整任务的40.3%,掉进度9.7个百分点,掉收2484万元;乡镇之间不平衡,乡镇一般预算收入最高的完成任务的46.1%,最低的仅完成任务的22.9%;征收部门之间也存在收入进度不平衡。三是收支平衡压力大。全年一般预算收入任务按38%增幅计算,收入规模虽有较大幅度提高,但因体制调整、非税收入增长和耕契两税征收等因素,可用财力增幅不大,而刚性支出则快速增加,收入任务调整后全年收支平衡压力大。
二、几点建议
为全面实现财政预算目标,努力完成新调整的财政收入任务,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调查组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一)务必坚定信心,确保完成调整后的目标任务不动摇。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要把组织收入作为财税工作的头等大事,认真分析形势,不断挖掘增收潜力,细化征管措施,及时掌握进度,加强跟踪督办,千方百计确保实现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密切与各重点企业和纳税大户的协作,分行业、分企业、分税种认真分析税源结构,进一步挖掘潜力,着力提高收入质量。要迅速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煤炭计量计征依法到位。要列出优惠政策,挖掘交通运输税收潜力,进一步强化中低位磷矿资源税征收管理。要不断优化对企业和纳税人的服务,建立良好的纳税关系,扩大税源征管空间。财税部门间要积极协调配合,及时分析税源情况,重点做好对新上工程项目税源的调查分析,强化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均衡入库、不掉进度。要努力做好保宜高速公路的税收跟踪、争取工作,最大限度将收入留在地方,增加收入来源。
(二)务必强化措施,确保财政预算严格执行。要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夯实部门预算编制基础,完善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要继续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重点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设,规范财政资金运行。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对政府借贷的资金进行预算管理、监督,切实防范财政风险。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探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规范资产配置程序,推进资产与预算的有机结合。要继续加强部门预算资金特别是重点项目资金的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价,加强对国债、惠农和重点专项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增强预算法律意识,尊重预算的法定性,如需调整预算,应适时按程序报批,增强预算的执行力。
(三)务必优化服务,确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进一步改进作风、优化措施、强化督办,不断提高财税部门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高度重视财政部门基层队伍建设,强化财政局监管职能,充分利用各种政策机遇完善乡镇财政人员的管理机制,着力建立稳定、专业、专职的基层财政会计队伍。要主动协助各部门、各企业开展对上争取,尽最大努力争取资金项目,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培育和支持税源型企业发展壮大,用主动、优质的服务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要坚持把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保障教育、医疗、社保、就业、救助、廉租住房和三农等民生工程资金投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财政预算报告 篇3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从7月份开始,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部分镇、财税收入部门、预算单位和纳税人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紧扣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狠抓收入征管,在预算收入短收因素增多的情况下,采取精细化管理,保证了财政支出预算的执行。干部职工工资得到按时足额发放,机关运转经费和各类民生支出得到保障,社保、医疗等民生支出比上年同期有所增长,同时确保了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资金支出。
(一)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13464万元,占全年计划任务31000万元的43.4%,短半年进度6.6个百分点,短进度收入2036万元。分部门完成情况为:国税局完成2595万元,占年计划的34.6%,短进度收入1155万元;地税局完成5177万元,占年计划的47.1%,短进度收入323万元;财政局完成2318万元,占年计划的27.3%,短进度收入1930万元;国资局完成3374万元,占年计划4000万元的84.4%,超进度收入1374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456万元,占年预算21500万元的39.3%,短进度收入229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160万元,占年预算的36.7%,短进度收入1145万元,非税收入完成5296万元,占年预算的41.1%,短进度收入1149万元。一般预算支出完成90683万元,占年预算214432万元的42.3%,短进度支出16533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4254万元,占年预算101061万元的33.9%,短进度支出16276万元;上级专款支出54679万元,占年预算110946万元的50%;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75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56万元,占年预算3152万元的17.6%,短进度收入10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38万元,占年预算8140万元的10.3%,短进度支出3232万元,其中县本级基金支出完成657万元,占年预算3140万元的20.9%,短进度支出913万元;上级专款支出181万元,完成年预算的3.6%,短进度支出231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1810万元,占年预算37461万元的58.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802万元,占年预算22331万元的39.4%,短进度支出2367.09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县本级财政虽然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发展的目标要求,但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急需在下半年或今后一个时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研究解决。
(一)财政预算收入欠账较大且质量较差。受投资不足、营改增政策性税收收入减少和留地方比例下降(包括因经济下行压力下的实体经济经营萎缩造成的纳税减少)、非税收入占比过大等因素影响,上半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短进度超过2千万元,基金收入短进度超过10%,达到1千万元。已经完成的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仅占37.4%,收入质量仍然较差。调研中了解到,上半年绝大多数企业还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如果产业和实体经济不能迅速走出困境,税收年度目标任务将难以完成。在非税收入上,现在已经无资源可变现,过去那种依靠增加非税收入填补预算收入任务缺口的方法今年难以行通。按相关部门的初步预测,全年一般预算收入预计硬短收7500万元左右。
(二)预算支出进度慢且压力大。一是三大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均短支出进度,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短进度7.7个百分点,短进度支出16533万元,基金预算支出短进度39.7个百分点,短进度支出323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短进度10.6个百分点,短进度支出2367.09万元。二是到达部门的预算支出进度较差,上半年支出仅占年初预算的36.2%,部分单位进度不到10%。三是专项资金支出和项目建设进度均缓慢,上级专项资金滞留余额较大。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还是部分项目上报时前期工作不精细、不科学,资金争取回来后,无法迅速落地建设;部分已完工项目拖延竣工决算,资金无法迅速结算和支付,尤其表现为以移民搬迁为主的专项资金存量较大,资金效益没有很好发挥。四是脱贫攻坚、养老等民生配套刚性支出大幅增加,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年度收支矛盾将愈加突出。
(三)依法理财和积极培植财源意识应进一步增强。由于我县多年来90%收入靠上级补助来维持,本级税收等持续性收入比重过小,镇财县管之后,各镇基本没有收入和培植财源任务,全县除主要领导和财税部门外,一些部门和镇没有理财和抓财源建设的意识,只习惯于要钱用钱,强调自身支出的重要性,甚至举债大搞项目,很少考虑收入来源。调研中了解到,对已下达的项目,一些部门和镇对加快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积极性不高、推进慢。因此,在面临税收减收、资源性的非税收入枯竭、民生刚性支出无法压缩、还债支出增加等因素叠加的情况下,财政问题应该引起县镇政府和各部门的高度重视,要牢固树立振兴县域经济、发展可持续生态产业、大力培育实体经济、齐心协力化解财政困难的意识,要进一步把研究制定富民富财工作措施提上县镇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财源建设应该纳入年度考核。与此同时,要加大财政队伍建设,研究解决采购招标人员与工作量不匹配的问题。我县每年有20亿以上的财政收支规模,需要一支业务能力过硬财务人员队伍。目前是专业人员青黄不接,县镇预算单位自行选用的财务人员远远不能适应目前工作需要,加之镇财政审计所人员优化配备问题还没有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这将会对县镇村的各项资金规范使用、项目加快实施带来各种隐患。
三、工作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增收节支。一是各征收部门要紧盯征收任务,认真按照省市要求加大财税收入保障力度,千方百计完成收入任务。工作上必须依法据实征收,反对收过头税。二是多向省市汇报,立足紫阳实际,争取剔除一次性非税收入核减财政收入任务基数,争取更多财政补助;三是加快专项资金使用。增加投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帮扶各项产业和实体经济快速发展。结合工作需要,对五级审批制度进行优化,提高运行效率。四是全县上下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支出保平衡,要继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五是建立政府债务警戒控制线和风险预警机制。要对政府的显性债务、隐性债务、到期债务、担保债务及其相应的还债支出要建立动态指标,并与预算平衡挂钩,落实还债资金来源和还债责任人员,分析债务风险情况。要定期向县委政府和人大报告债务情况,及时通报债务风险和偿还信息。
(二)建立培育财源增加收入的联动激励机制。一是各级各部门要从服务发展大局、提高工作效能、规范资金管理的角度出发选配好财务人员队伍。二是改革管理体制,提高全县上下主动发展富税产业和招商引资、帮扶实体经济挖潜增收的积极性,努力增强财政的自我造血功能。三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和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预算资金绩效评价、依规问责和奖惩,坚持预(决)算全面公开,使有限的财政资金真正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尽早着手20xx年预算调整方案制定和20xx年全口径四本预算的编制工作。在今年预算调整前要对各镇各部门反映的情况充分进行实地调研与测算,合理调整支出安排。特别是反映较为集中的镇级环境整治、日常保洁、双创、水质保护支出、脱贫攻坚和项目实施工作经费以及增加镇级应急支出等问题,应有明确回应。在20xx年的全口径四本预算的编制工作上,要参考近几年财政分项支出和工作变化实际情况,结合可用财力,分析预测收支因素,科学确定明细预算项目,具体编制中可对过去部分较高的预算标准适当调整。
财政预算报告 篇4
导语:管是对于一个公司,还是政府,财政预算都是很有必要的,财政预算审计报告主要是会计师的工作,他们会根据政府的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来进行一个审计报告。以下是小编整理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公司接受专项用途的资金管理情况如下:
12项专项资金又分为两类:征税收入及不征税收入。四项专项资金都取得了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专项资金拨付证明,明确了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的名称、拨付时间、用途、拨付金额、拨付企业名单等详细信息。第1-3项有专项资金管理文件,第4-12项没有。可以说公司所取得的专项资金分两种类型。
三.不征税收入及征税收入
第一类不征税收入:第1-3项830万应为不征税收入。无论是财税[2009]87号还是财税[2011]70号,都要求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在实际操作中,我公司350万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范围,适用【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80万有市级拨付资金部门资金管理文件,300万区级拨付资金部门管理文件。因此,1-3项专项拨款中,350万、180万、300万可以享受到不征税收入的税收待遇。既然政府部门给予企业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是对企业的`一种扶持,就应该将这一政策做完善,真正使企业得到实惠。
【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规定,项目单位收到投资补助后,必须专款专用,单独建账核算。
公司取得的350万投资补助是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武发改工业(2011)530号转发湖北省2011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计划,文件依据是湖北省鄂发改投资【2011】1261号,属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为国家补助资金, 可参照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比照执行。
对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
在会计上应单独设置相关科目进行核算。专项用于项目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第二类征税收入:第4-12项专项资金101万元没有专项资金管理文件,不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是按应税收入进行核算处理的政策依据。应税收入在核算上相对来说要简单得多,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公司取得财政专项资金得到的实惠
企业从财政取得的款项830万,企业可以说取得了无息贷款,按3-5年期贷款利率6.9%计算,专项基金预计资本化600万,230万费用化。企业得到的实际好处是节约5年利息费用约200万。资本化600万国家将以折旧不允许税前抵扣的方式逐步收回。
五.未能遵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造成公司补交所得税及财政处罚风险。 从财务中心对专项资金的核算分析:财务中心收到投资补助后,没有单独建账核算,没有体现专款专用的管理要求。据财务人员反映,天健审计事务所要求财务中心在年末将所有到账专项资金,视同应税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天健事务所要求调整所得税额不能说没有道理。2011年收到的专项资金180万、300万已在天健事务所的建议下调整缴纳了所得税,2012年350万也要补交所得税。三项专项资金交纳所得税207万。
中央对地方项目的投资补助,一旦被拨款部门认定,款项没有按核定项目实施使用投资补助。或未按规定安排使用投资补助,有可能将要受到拨付的投资补助资金收缴国库的处罚,也会给以后年度申请专项资金造成不必要的障碍。
六.企业在处理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时,应遵循后续管理,防范涉税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征税收入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还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这里的5年不是指5个纳税年度,而是指取得资金后的连续60个月内;第二,如果企业取得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资金在第六年转作应税收入处理了,则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已经按不征税收入从所得额中扣除,不征税收人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形成的资产计算折旧、摊销时,若再在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就会获得双重优惠,这是不允许的。因此,企业在处理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时,应弄清财税[2011]70号文件精神,遵循后续管理,防范涉税风险。
审计部建议:
财务中心对于取得的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按类别和取得时间在会计上进行单独建账核算,体现专款专用的管理要求。从管理税务风险的角度出发,积极从合理性角度出发,把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运用好。
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审计部
二Oxxx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