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报告(篇1)
一、基本情况
(一)提升站位,高度重视
一直以来,乌兰浩特市教育局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20xx〕6 号)、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教督〔20xx〕10 号)要求,始终将校园安全各项工作作头等大事抓实,抓好。盟行署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下发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紧密围绕《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工作。20xx年全市教育系统共召开安全工作会议3次,并制发了《乌兰浩特市教育局防范中小学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狠抓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教育系统成立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对全系统预防校园欺凌工作进行总体调度。明确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作为预防校园欺凌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查落实。
(二)抓住重点,力求实效
1.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2.加强值班制度落实,明确值班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杜绝互相推诿、听之任之的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
3.加强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节点(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宿舍)的巡逻和查看,做好相关记录。
4.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辅导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和疏导;设立校园欺凌举报信箱,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处理打架违纪事件5起,严肃处分违反纪律的学生。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定期组织教师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截至目前,参加学习人数覆盖3800多名教师;教育系统组织防欺凌培训5次,转发、播放防欺凌培训链接及视频达17次。通过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我市教育系统的师德师风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6.加强心理干预。各学校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定期通过家访、家长会、电话访问等加强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关注子女思想动态,加强交流,预防欺凌事件发生。
7.加强校外人员管控。全市42所学校均已完善安保设施,配备两名保安、一名值班教师和一名带班校领导。严格落实出入登记制度;监控平台实时监测、人脸识别,语音录制,安保人员持对讲机与教育局随时保持联系,对出入人员监控到位,有效防范外部人员进出校园。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已取得初步成就,还存在些许不足和困难。
1、家庭环境是校园欺凌发生的主要因素,应加强家庭教育,特别对单亲、问题家庭持续关注,有利于预防校园欺凌的方向发展。
2.现代网络是形成校园欺凌的诱因之一,部分网络平台起到了错误引导的作用。青少年对新鲜事物适应快,盲目模仿,从而导致犯错。
3.与公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沟通不足,对校园欺凌苗头性问题发现不及时。
4、对小饭桌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因为部分校外欺凌往往发生在小饭桌。
5、对校园外的欺凌防范,需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加强联动机制,配合公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开展排查活动,对购买危险品,公共场所聚集等行为加以防范。
6、部分学校对防欺凌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应在道德与法治课堂、主题班会、安全讲座中多次开展防欺凌主题培训,让学生牢记法律法规,增强防范意识。利用大屏幕、宣传栏营造良好校园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协调机制。进一步落实与其他部门齐抓共管的建设机制,充分落实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要求,协调公安、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加大与职能部门工作的整合力度,形成健全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
(二)强化警示教育。我局要引导各学校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实际,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建设、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强化校规校纪教育,坚持德育为先,开展家庭教育,引导家长了解科学教育理念,积极构建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和亲子关系,引导孩子养成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结合典型案例,定期开展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商和警示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告知学生实施欺凌行为的严重后果,切实做到明规则、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强化关爱帮扶。全市教育系统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关注重点青少年群体,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引导其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和矛盾纠纷,及时制止不良行为。教育引导其以德立身,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努力开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
(四)落实惩戒办法。市教育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将指导学校严格执行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规则机制。对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示谈话、纪律处分等惩戒措施。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学校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邀请法治副校长予以训诫或矫正教育。通过门禁检查、管制刀具排查、宿舍安检等形式,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掌握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学校层面欺凌事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判,教育局和学校要依据管理权限,教育惩戒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
(五)落实预防措施。我局将指导各学校防欺凌工作,认真开展校园欺凌工作自查自纠,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建立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台账,对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形成整改报告。要加强值班值宿人员的管理,加强责任心,保持警惕性,每日加强对宿舍、校园僻静角落的巡逻。并时刻关注监控平台运行情况,对发现的情况及时汇报。加强监控平台系统的维护,定期检查,发现故障问题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平台正常运行。同时结合专题教育,组织各学校开展专项调查和摸排,重点研究和关注有家庭、学业困难,有心理偏差和行为异常、有家庭变故的学生及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通过建档、跟踪、分析、疏导等环节,积极加以引导和矫正。
(六)强化日常管理。按照我局要求,各学校将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各司其职;把防欺凌工作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活动中。每个学期开学初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每个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相关活动。同时强化家长监护责任,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利用家长学校和家长会,每学年开展一次针对家长的专题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指导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七)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各学校将按照工作安排对学生集中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项教育活动,通过微信、宣传专栏进行宣传。注重抓好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形式,强化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坚持抓好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使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同时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对学生进行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要求教职工关注校园欺凌事件,鼓励学生向老师反映有关情况,及时发现调查处理校园欺凌事件。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尊重他人,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共同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校园欺凌报告(篇2)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优化校风,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治理时间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6月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均衡中心、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1.广泛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关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教风、校风、班风、学风。
2.加强教育。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着力加强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要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范
1.加强防范。一要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特别是安全信息员)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二要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三要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四要加强关爱保护。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园欺凌的伤害。
2.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校纪处分要校纪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时报案,依法处理。
3.监督指导。各均衡中心要加强对片区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按程序向县教委、县教育督导室报告。
第二阶段:9月-12月
(一)学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学校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
(二)片区普查。9月11日至9月23日,片区均衡中心对辖区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三)县级复查。10月10日前,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查组对全县学校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复查。
(四)市级抽查。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作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教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安稳科。各均衡中心、学校要建立领导机构,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严格工作督查。各均衡中心、各学校要积极开展自查和普查,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安全稳定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应急值守。各均衡中心、学校要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备勤力量,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月—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9月—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精心组织部署,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监督指导;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督导部门报告。
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通知》还要求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按照“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程序,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
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校园欺凌报告(篇3)
近年来,媒体报道的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而且有蔓延的趋势。为了建立校园预防欺凌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最大限度地降低敏感事件发生的几率以及造成的伤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与根据《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22号)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对欺凌事件进行自查。
一、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情况
根据市、区教育局要求,相应成立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重大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向市、区教育局、公安部门及时汇报,检查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一)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以一把手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和处室、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校园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决策和措施,确保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校园欺凌举报电话:xxxxxxx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各年级部主任和年级德育主任及班主任
(二)现场防暴组
发生暴力欺凌事件时,组长马上带领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施暴者进行强行阻止,必要时可实行正当防卫行为。
组长:xxx
组员:学校保卫人员及德育处工作人员
(三)疏散引导组
发生欺凌事件时,组长马上按总指挥的要求组织人员到现场疏散未被施暴的学生,并机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组长:xxx
组员: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等
(四)通讯联络组
发生欺凌事件时,组长迅速组织本组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向“110”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传达情况。
组长:xxx
组员:办公室人员等
(五)现场救护组
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迅速组织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立即与“120”联系。
组长:xxx
组员:医务室人员和班主任等
二、开展“校园欺凌事件”的摸底排查情况
1、加强预防。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帮扶工作,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体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
2、排查建档。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摸清底细,建档造册;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撰文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三、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情况
1、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橱窗、宣传语、校园广播站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震慑力。邀请专家和公安人员来校进行专项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的引导,建设优良校风、班风。
2、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开展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及时制定《校园欺凌事件突发预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见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校长汇报,在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保安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四、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情况
建立欺凌事件的处理机制:
1、一般欺凌,未造成显著伤害的事件,由年级主任负责调查处理,班主任进行协助,主要对受害人进行宽慰,疏导,告知家长等,对实施欺凌行为人进行排查,教育,告知家长,报学校进行纪律处分,结合其他欺凌事件,对学生进行主题教育,预防再次发生。
2、校外欺凌及校内严重欺凌,造成伤害的事件,由德育处负责调查处置,年级处进行协助,首要是对受伤人进行医治,告知家长,由心理老师进行心理疏导,对实施欺凌行为人,告知家长,严厉处分,直至开除学籍,涉及违法的事件要报公安机关处理。
3、如欺凌事件正在发生或刚刚发生,造成严重伤害的事件,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㈠通讯联络组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和急救中心电话120,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先口头、后书面。同时,根据情况通知相关学生家长,并做好接待解释工作,稳定家长和家属情绪。(负责人:办公室、德育处、团委)。
㈡防暴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控制欺凌者其进一步施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有必要时协助公安民警制服施暴者(负责:德育处、团委、学校保卫人员)。
㈢救护组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紧急救治(负责人:医务室、班主任)。
㈣疏散组马上把学生疏散到安全地点,清点人员,稳定学生情绪,并把情况报联络组和校长(负责人:德育处、团委、当日值班教师和班主任)
4、每学期要开展的具体工作
㈠出一期校园宣传橱窗,校园电子屏幕宣传,让学生全面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负责部门:办公室、德育处)
㈡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启动“反校园欺凌”活动周。(负责部门:团委)
㈢进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在各班级内排查出心理有问题者、有暴力倾向者、搞小团伙者等,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教,心理有问题者心理咨询室个别进行辅导,做到防患于未然(负责部门:德育处)
㈣举行主题班会,运用多种形式进行立体化宣传普及(负责部门:德育处)
㈤举办多场法制现场会,让学生知法懂法(负责部门:办公室、德育处)
㈥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善待身边人”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全体学生参与,通过学生文章检验学生接受教育的成果。(负责部门:团委)
5、校园欺凌事件处置的后续事宜和责任追究
㈠每个责任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学生和其他人员,要不断的加强教育直至消除欺凌隐患。
㈡每个责任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被欺凌人实施跟踪关注,防止被报复、心理扭曲、自我放弃等行为的发生。
㈢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每个责任人在处置过程中的推诿、拈轻怕重、玩忽职守,不处置的工作人员将在评比、职称晋升、绩效考评等方面,依据学校的考核制度进行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涉嫌违法的交由纪检和司法机关处理。
全体教职员工都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在我校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不当而发生的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校园欺凌报告(篇4)
根据市、区委和教育局文件精神,有效地防控校园可能发生的各类暴力恐怖事件,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维护幼儿园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全体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这一中心,把“检查到位,整改有力”作为安全工作的一项最基本的制度来落实,我园积极从提高全体师生安全意识入手,加强制度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强化检查力度,积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本园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安全管理机制,迅速成立领导专班,努力构建平安和谐幼儿园
1、迅速成立幼儿园暴力防控领导专班
幼儿园成立了由书记园长党政一把手牵头的.幼儿园暴力防控工作领导专班。园长担任总指挥、书记任组长,副园长任副组长、园长办公室、各年级组长、各班主班教师和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具体落实。实行了“层层把关,防范第一,定人定岗”的安全工作管理模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细化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各岗位与幼儿园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组织学习《安全工作制度》细则和《黄陂区直属机关幼儿园暴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各自责任范围和工作要求,使得全园人人都有安全防范意识,人人都有监督岗,人人都懂得安全防范措施,人人都是安全卫士。
黄陂区直属机关幼儿园暴力防控工作专班名单:
总指挥: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迅速组建幼儿园治安综合治理应急分队。由卢小君书记任队长,其主要任务是在幼儿园暴力防控小组的领导下,迅速开展工作,全方位巡视巡查,查漏补缺。应急分队名单:
队 长:
副队长:
成 员:
二、制定周密的防控措施,防患于未然。
1、依托本园暴力防控工作专班和本园治安综合治理应急分队(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班班主任、门卫)。其主要任务是深入事发现场或各自的班级管理幼儿,有效化解可能造成幼儿园恐慌和秩序混乱的各类暴力恐慌事件,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稳定校园局面和秩序,努力把事态控制在损失最小范围。
2、利用共建单位的有效资源,密切与幼儿园周边综合治理警务室、派出所的联系,共同维护幼儿园内外的安全稳定。
3、加强本园大门口及幼儿园周边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门卫值班制度,把好入口关,坚决把可能引起安全事故的人和事堵在园门外,规范填好来人来车登记,落实来访人员门房接待制度,强化家长交通工具一律不得进入园内,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到其孩子所在班级老师处办理交接手续等措施;严格落实本园大门开关制度、一日常规管理和行政值班巡视制度,特别关注重点时段(入园、离园和午休)和重点场所(拐角和僻静处等)。
4、逐级上报。维护幼儿园的安全和稳定,是全体教师共同的义务和责任。因此任何人一经发现暴力恐怖倾向,应立即向本园暴力防控领导工作专班报告。本园暴力防控领导小组接报告后,紧急启动预案,同时根据情况立即向教育局暴力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5、快速反应。本园暴力防控小组接报后,一方面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另一方面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暴力防控,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控制事件发生的局面,把事件的影响缩小到最小范围。
6、防暴举措。迅速控制暴力xxxx或制造秩序混乱的骨干分子,遏止其嚣张气焰,并以最快的速度将其带离现场。同时迅速引导师生撤离危险地带。如幼儿秩序混乱,则尽可能安抚稳定幼儿,平息幼儿的恐慌心理,然后以班为单位撤离现场。及时向上级暴力防控领导小组反馈情况信息,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对暴力xxxx的查处。
三、强化工作要求、严格制度措施落实。
为了让园内暴力防控工作尽力量做到万无一失、事无巨细,我园强化各部门各责任人工作要求,严格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1、及时收集信息。各部门要针对各自的的任务和特点,适时分析本园的安全形势,重视问题苗头,有针对性地化解各类矛盾,努力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畅通信息渠道。全体师生员一旦发现暴力恐慌苗头,须及时向本园暴力防控领导小组报告,杜绝隐情不报,截留信息的现象发生。
3、各方配合要默契。当暴力恐怖现象发生后,各方须无条件快捷配合,把平息事态、稳定秩序作为第一要务,其他部门工作必须无条件服从,不容许推诿、拖拉、扯皮并要求第一时间到位、履责、防暴、维稳。
4、落实纪律责任。凡在处置暴力恐慌事件过程中,因工作延误、失职、不服从指挥、不负责任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产生严重失职渎职行为者,按国家有关法规处置。
总之,校园暴力以及突发事件的防控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政治任务,决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我园会继续加大力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让广大家长放心、幼儿舒心,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快乐生活!
校园欺凌报告(篇5)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相关精神,根据通知要求,我们对围绕法制专题教育、规章制度完善、开展自查自纠、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四个方面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总结,现将自查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扎实开展行之有效的专题教育。我们坚持把搞好教育、打牢思想基础作为专项治理的首要环节来抓。5月16日,利用红旗下的讲话、学生集会对全体师生进行以“反校园欺凌,建平安校园”的主题教育活动。5月17日,行政例会上由校领导组织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二)为进一步做好校园欺凌事件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班主任和科任教师都具有很强的安全意识。还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形势,把涉及校园欺凌安全的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分解落实到人,防止了工作上的相互推诿。从而形成了学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台帐。为了及时快捷地开展工作,学校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台帐,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今后,我校仍将进一步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校安全工作水平。
校园欺凌报告(篇6)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导主要通过一是查看校园环境,重点查看是偏僻人少、教师不怎么去的地段;二是查看探头,看对校园平面、空间的监控覆盖情况;三是抽看记录的视频,了解非集体活动时间段里学生的表现状况;四是查阅制度,学校在校园欺凌应急工作机制;五是调阅台账,看看在具体工作中,防治教育的实施情况、个案处理情况、特殊学生的跟踪情况、心理辅导的情况、校外资源的利用合育情况等,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六是访谈、座谈领导、教师,发放学生问卷,了解学校有无校园欺凌的发生以及处置情况等。本次督导走访、座谈教师366人,座谈或调查问卷学生数639人。督导总的情况看,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教育形式多样,应急制度健全,学校及周边环境较好,没有发生重大校园欺凌事件。通过此次专项治理,进一步严肃了校规校纪,加强了学生的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促进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加强宣传教育。各学校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将相关教育融入国家课程、校本课程;设置宣传专栏;邀请法制副校长、律师志愿者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河西中学、九龙中学、十四中、琅琊路小学威尼斯水城分校、南化第四小学、浦园路分校、新城实验小学等学校,能依托校外公安、法院资源组织开展系列预防教育活动,如检察官校内讲座、警官进班级、“模拟法庭”,警校共建等。红太阳小学将预防校园欺凌主题教育安排到晨会与班会的课表中,利用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视频观看等对学生专题教育。琅琊路小学威尼斯水城分校在事情处理中学习与媒体打交道,引导家长观念,寻求社会支持,并注重留存警校共同防治欺凌事件活动资料。
2.完善规章制度。根据此次专项治理的要求,全区各学校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值周值日教师安全落实制度》,《校园欺凌治理制度》、《校园欺凌事件的疏导制度》、《“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等等。南京师范大学附属扬子中学强调“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的事实纪录,以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浦口实验小学对于学校突发的校园欺凌案发生,及时做出上报、及时处理,事件处置都留下完整的过程性材料;浦厂小学还把校级行政介入到每个班级,力学小学海德北岸分校将德育校长与德育主任的号码都向外界公布,沿江小学将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纳入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纪律严明,让惩恶扬善具有震慑力,河西中学结合校园欺凌工作治理强化奖惩制度,及时发现苗头,及时介入。红太阳小学做了防欺凌手册,告诉孩子什么行为是禁区。
3.进行校内自查。各学校均成立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自查小组,开展全面而细致的自查工作。一是开展全面的排摸,各班级每天进行一次摸底,各年级每周进行一次信息汇总。二是设立防校园欺凌信箱和防校园欺凌求助电话。三是排查建档。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摸清底细,建档造册。四是加强学校行政值日、值日教师的早、中、晚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情迟,处理并上报。五是对个别品行有偏差的学生,摸清情况,并落实专人进行监控。对特殊学生预先筛选,责任到人、档案跟踪的学校有:十七中学、九龙中学、南化第二中学、河西中学、浦厂中学、信息工程大学附属中学、旭东中学、实验国际学校、浦口外国语学校、南化第三小学、南化实验小学、琅琊路小学威尼斯水城分校、琅琊路小学分校天润城小学、红太阳小学、南化第四小学、柳袱小学等。旭东中学对问题学生的跟踪措施还做了非常特别的细化。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对新居民子女、留守儿童等情况的学生进行调查,对家庭不和睦、性格孤僻等可能引发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开展调查,全面掌握学生身心发展情况。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和心理咨询教师、德育导师、班主任作用,努力解决特殊学生心理障碍问题,培养学生健全人格。把心理健康教育真正落实到课堂中,借助学科教学,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积极组建并完善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并以此作为学校德育教育重要形成机制,长期坚持。琅琊路小学威尼斯水城分校出现校园欺凌现象后,能按照突发紧急预案及时处理,与公安机关密切合作,并能及时与“陶老师”工作站取得联系,长期关注特殊学生的心理变化。同时在工作中不断完善机制,使处置办法更适合校情和学情。
5.切实做好家校联系工作。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委会、微信群等途径,发挥家校合力,共同做好防范校园欺凌的教育工作。通过家校合作,提升家长培养孩子良好行为习惯的意识,促使他们与学校共同去管理和培养孩子,杜绝学生严重不良行为甚至是违法行为的出现。通过家校合作,学生在节假日的行为表现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有效地防范了校园欺凌现象的出现。九龙中学、十四中、琅琊路小学威尼斯水城分校、琅琊路小学分校天润城小学、南化第四小学等学校,利用家长及社区资源,开展相关预防教育工作:家长护导、家长志愿者参与自习管理等,互通信息机制。浦口外国语学校邀请专家对学生开始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讲座,对重点人头能够以家访、家长学校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
三、存在问题
1.整治工作认识重视不够。个别学校对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及其造成的恶劣影响认识不足,有的学校把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等同于一般性德育工作、安全工作,等同于一般性学生矛盾,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并从综合性工作角度进行部署。
2.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不够完善。尽管全区各校在整治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个别学校校园欺凌的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3.整治工作方法和手段缺乏创新。本次检查发现,各中小学校在人防方面,诸如管理层值班、专人巡视、学生值日等,存在未尽事宜管理,对校园欺凌这类偶发事件抱有侥幸。在探头视频记录等辅助手段的使用上,也不够重视,除了震慑作用外大都是事后“备份”而已。检查结果是,探头1家为“差”,因雨污分流断线,占比1.53%;8家为“良”,占比12.3%;56家为“优”,占比86.15%。视频2家为“差”,因雨污分流断线、探头老旧,占比3.08%;5家为“良”,占比7.69%;58家为“优”,占比89.23%。个别学校整治教育方法呆板,形式单调,内容枯燥乏味,缺乏吸引力和感召力,没有充分发挥团队组织、心理咨询室、法制副校长等作用。
四、督导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及其造成的恶劣影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级教育部门要明确牵头部门,加强部门协作,不断提升对校园欺凌的防治意识。同时,要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区和公检法司及综治部门、妇联、团队组织、关工委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防控工作合力。
2.开展专题教育。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明辨是非和情绪管理的能力:让学生人人清楚校园欺凌的底线;会同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加强学生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特别要加强防范校园欺凌专题教育,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家长学校等途径,加强科学育儿知识普及,引导家长关注孩子心理健康,构建和谐的亲子关系。在教育之中,学校还不应对校园欺凌定位过高,认为只会发生在男生之间、有肢体接触伤害的才是校园欺凌,而对言语谩骂恫吓造谣羞辱、孤立冷暴力、拍照敲诈胁迫的行为伤害心理伤害有意回避,都会助长校园欺凌的发生。
3.完善工作制度。各校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和岗位安全职责,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充分依托班主任队伍,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的工作机制,建议各中小学校将校内、区内以至国内的校园欺凌案件作为案例,在班主任培训、教师培训等会议中,演练学校《处置预案》评议各个部门表现,在实践中提升学校的应对水平,尽可能降低校园欺凌事件对涉事学生的不良影响:建立、完善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校园欺凌事件处置流程和措施,加强教职员工学习和培训,增强预防和处置能力。按教育部要求,各中小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学校发现欺凌事件线索后,应当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对确有必要的,要启动复查。建议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在知情后一定时间内积极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涉法涉诉案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对企图对受害人施压,不积极调查、报案,消极配合调查的学校、法人或教师,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未追究刑事责任的青少年建立社工服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