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 篇1
一.报名须知
1.游客参团应提早报名,报名时应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旅途中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2.报名时须交纳不少于总团费30%的预付款,余款在启程前7天(不含出发当天)付清;逾期未付清者,作自动退团处理。
3.游客报名后要求更改行程或出发日期,旅行社须收取由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和业务损失费。因客观条件不允许更改而游客提出退团时,按本细则第四条第1款的办法处理。
4.有特殊病史的游客报名时须如实说明。鉴于游客的健康状况或其它原因,旅行社有收客与否的权利。
5.小孩收费标准:不满2岁收总团费的10%;2-11岁由旅行社根据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标准与游客商定;12岁(含12岁)以上按成人收费。
二.团费包括
1.行程表所列的城市间交通费、各地游览汽车费和每人一件行李的运费(其重量和体积以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
2.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
3.行程表所列的膳食费(不含酒水)。
4.行程表所列各游览项目第一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
5.导游服务费。
三.团费不包括
1.旅途中火车或轮船上的餐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各地机场管理建设费及航空人身保险费。
3.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4.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一切私人开支。
5.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及小费。
四.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
1.游客报名后退团时,旅行社按以下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包括飞机、车船退票费、退房损失费等。下同)和违约金:
出发前7天以上,扣总团费的10%;
出发前6-4天,扣总团费的20%;
出发前3-1天,扣总团费的50%;
出发当天,扣总团费的80%。
2.游客报名后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罢工、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下同)造成团队无法成行时,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游客。
因其他情况必须取消团队行程时,旅行社应如实向游客说明原因,并尽早与游客协商另行安排出游,或全额退还游客已交团费并按下列标准赔偿游客违约金:
出发前7天以上,赔偿已交费用的2%;
出发前6-4天,赔偿已交费用的5%;
出发前3-1天,赔偿已交费用的15%;
出发当天,赔偿已交费用的30%。
五.有关责任问题
1.旅行社应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对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应当事先向游客作出说明和警示。
2.游客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丢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参团人数不足16人时,旅行社可在保证所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与其它旅行社共同组团,但须征得游客同意,并由签约旅行社承担责任。
对16人以上团队,由负责出团的旅行社提供全程陪同服务,不足16人的团队不派全陪(双方另有约定者除外)。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
可根据当时的情况作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5.游客交费后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按《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原则处理。
6.旅途中因故不能按约定行程进行时,旅行社与游客协商后可对行程表内各项安排临时作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赔偿游客的经济损失。游客应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否则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由游客承担。
7.游客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均作自动弃权,所缴费用概不退还。因游客的责任造成其本人不能随团旅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在旅行中增加合同约定外的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当事先征得游客的书面同意。
8.导游应为游客提供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服务,游客有责任配合导游工作,遵守团队纪律。如游客故意不守纪律,严重干扰团队正常运转,且不听从劝诫者,旅行社有权取消其随团资格,并扣除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费。
9.游客在旅途中因病无法继续旅行时,旅行社应积极协助作出妥善安排,其所交团费,扣除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后,剩余部分退还。旅行社不负担其医疗费用。
10.旅行社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此外,旅行社应向游客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游客可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申诉,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细则由广东省旅游局制定,经广东省旅游协会旅行社专业委员会讨论通过,自二00一年一月一日起实行。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试行的《广东省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同时废止。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20xx年修订版)
甲方(团体或个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组团旅行社):合同编号: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广东省旅游局制定的《广东省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同意遵守细则并将细则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①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②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1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团号人数
旅行日期路线与景点(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责任保险金额
用餐标准早餐次,正餐次,标准元/人?天
导游服务派全陪不派全陪注:
购物娱乐安排(见行程表)
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
特别说明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3.本合同的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4.为保证甲方权益,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①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②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①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B.所发生的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③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④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出申诉,也可直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的附件
1.广东省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行程安排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及邮政编码:地址及邮政编码:
旅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xxx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提供的客车外出旅游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租车路线:XXXXXXXXXXX经高速至XXXXXXXXXXXXXXXXX(往、返)。
2.双方同意按商定的价格每车XXX元/天,租用乙方XXXX辆车,时间XX天,费用共为XXX元人民币。签定协议时交定金:XXX元,余款在返回到校后结清,乙方需提供车票。
3.本次用车过程中的过路费、景区停车费、司机用餐费由甲方承担,其它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其提供相应的客车为,此车核定载客人数为28人(不包括司机)。
5.双方约定上、下车地点:华蓥市铜堡初级中学,车辆到达时间:20xx年3月10日上午8:00时,出发时间上午8:30。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到达,若因延误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乙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给甲方租车总款的1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7、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8、乙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
9、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若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xxx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若因乙方司机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2.附:租用车及驾驶员情况
租用车一:
车辆牌照号:
车辆行驶证号
驾驶员姓名:
驾驶员身份证:
驾驶员驾驶证号:
旅游合同 篇3
甲方(承运方):某某“旅游客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乙方(包租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双方订立旅游包车合同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厂牌类型等级)旅游客车,车号,《道路运输证》号,载客数(不含驾驶员、导游)。
驾驶员姓名,移动电话,从业资格证号,驾驶员姓名,移动电话,从业资格证号,用车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从至,途经(附详行程)。
二、包车价:元(不含票税),不含燃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过渡费、停车费,驾驶员食宿,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实际发生额由乙方现付给甲方。
三、甲方声明所提供车辆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并已办理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持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
四、在行使途中,因车辆故障一时无法修复,甲方应当尽快更换相应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及随车人员应配合甲方驾驶员工作,行程应符合安全行车条件,不得随意变更,如临时调整需经甲方同意,确保行车安全。乙方如是旅游企业应有旅行社责任险,并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险。
六、甲方驾驶员应按规定路线行驶,提供安全、舒适、准时服务。
七、费用结算方式:预付定金元,①行程结束现付,②行程结束三日内汇至甲方账户。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九、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放本运次旅游包车标志牌的运管机构一份,驾驶员随车携带一份备查。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章):XXX(签章):XXX
开户:农业银行
姓名:XXX
XXXX年XX月XX日
旅游合同 篇4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车包车协议如下:
1、甲方仅作为中介,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服务(并非甲方车辆),同时仅承担相应的中介责任。
2、甲方本着为游客的健康状况着想的目的,乙方及随行人员有特殊病史(如各种慢性病等)、年纪较大(60岁以上)或健康状况不适宜乘车外出旅行的须如实书面说明,如有隐瞒的,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_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共计__天,总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
4、本次用车中的过路费由____方承担,油费由____承担。
5、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为其提供相应的车型为___________(_____旅游牌照),此车允许载人数为____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7、车方法人______________车方地址______________.
9、双方商定,此次包车所行驶的线路为
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如由此增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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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 篇5
第一条旅游的时间安排: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
第三条旅游的生活安排: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导游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旅游的费用: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__日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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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按照《旅行社条例》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接待旅游团队、商务会议、散客等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接团业务往来的《行程确认书》及接待标准说明和往来业务传真、电子邮件等为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委托确认及接待:
1、甲方必须在每批团队或散客在有意识出行前先让乙方预留机位或船位、车位、住房等,确定出行后向乙方提供接待计划书及详细接待内容。应包括:团号、人数、日期、名单、标准、行程、结算费用及结算方式等。乙方应在收到计划后由双方委托授权的计调部门签署及盖章确认,经乙方确认后的计划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接待计划书一旦确认,乙方不可放弃团队或散客计划。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接待的团队或散客交出第三方接待。
3、乙方作为接待社,必须履行甲方在计划书中要求承诺的义务,按双方确认的接待项目、标准提供相应的优质服务,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需要调整接待计划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向游客解释说明。
4、为提高乙方的服务质量,甲方有义务将团队(含散客)的接待意见、建议及时书面反映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客人意见做出相应的调整。如因甲方与客人签订旅游合同的服务内容与甲方给乙方的计划书不同,而造成客人的投诉或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处理,不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在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应明确在合同中注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为:肇庆山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甲方有义务向游客宣传介绍乙方。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