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店经营管理合同
美容店经营管理合同是指美容店与合同方之间签订的关于美容店经营和管理的协议。以下是一份美容店经营管理合同的示范文本,供您参考:
(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以及争议解决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执行。
第二条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订立:
(一)美容店:即甲方。
(二)乙方:即丙方。
第三条 本合同的签订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第四条 本合同的生效时间: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五条 本合同的内容和格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释等事项,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执行。
第二章 经营期限
第八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美容店经营期限的终止,由双方协商签订终止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后,如果乙方同意继续经营本店,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本合同自动延长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后,如果乙方不再经营本店,则本合同终止,双方不再签订新的合同。
第三章 经营内容
第十二条 本店的经营范围为:美容、美发、瑜伽、舞蹈、健身等。
第十三条 本店的经营方式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十四条 本店经营的内容、服务标准、价格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章 人员管理
第十五条 本店的经营者、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本店的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 本店的经营者、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人员管理要求,不得违反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与本店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五章 费用结算
第十七条 本店经营产生的费用,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结算。
第十八条 本店的营业收入,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结算。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其所有的财产:
(一)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义务的;
(二)乙方从事与本店业务无关的活动,或从事违法活动,或不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人员管理要求的;
(三)乙方侵犯本店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
(四)乙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与本店业务无关的活动,或不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人员管理要求的;
(五)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或不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营业收入的。
第二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事项,均实行书面形式。
第八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