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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合同(篇1)
存量房买卖合同
签署〖〗处划线或打×表示删除,打√表示选择: 处可填写内容,划线,打×及未填写均视为未约定。甲方(卖方): 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联系地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联系地址: 丙方(中介方): 阳西县高远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662—5533337 合同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于 年 月 日达成如下条款,均应严格准守。第一条 产权情况
1.房地产地址(下称该房产): 2.建筑面积: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房地产权证》为准)。3.该房产〖不存在〗〖存在〗银行抵押,如存在抵押,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卖方出资赎契: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 天内向原抵押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即赎契,下同),并在收到银行提前还款通知后,在银行通知预约扣账日或之前,将赎契款存入原供楼账户内,用于还清贷款。
(2)买方垫资赎契:并按一下程序操作.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 天内,向原抵押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并在收到银行提前还款通知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银行通知预约扣账日或之前,将赎契款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本合同币种为人民币,下同)存入甲方供楼账户内,乙方款项一旦划入甲方供楼账户即视为甲方已收取该部分楼款,该款项专用于赎契,甲方不得挪用(乙方垫资款项不足偿还甲方尚欠贷款额的,差额部分由甲方负责)。
(3)买卖双方共同出资赎契,甲方出资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元整),乙方出资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元整),共同完成赎契手续。(前述甲乙双方出资之和不足偿还甲方尚欠贷款额的,差额部分由甲方负责)。双方同意按以下程序操作: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 天内,向原抵押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并在收到银行提前还款通知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银行通知预约扣账日或之前, 将赎契款项存入甲方供楼账户内,乙方款项一旦划入甲方供楼账户即视为甲方已收取该部分楼款,该款项专用于赎契,甲方不得挪用。
4.若该房地产存在私人抵押(即非银行机构抵押),甲方应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前自行偿还并办理涂销手续。
5.该房地产 〖不带家私家电〗 〖带家私家电,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家私家电清单〗。
6.该房地产 〖不带租赁合同〗 〖带租赁合同,乙方连同租约购入该房产〗。7.该房产若有户口,甲方应在收齐楼款后 个月内迁出。乙方确认丙方已带其实地查看该房地产,并向其出示产权证书及登记簿查询资料,乙方对该房地产之自然属性及其权利状况无任何异议。第二条 成交价款
甲乙双方均同意该房地产按整套出售并计价,成交价款为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元整)(此成交价包含该房地产所有楼款及卖方自买入该房地产后至本次出售前已产生及已支付之一切费用,合同填写面积若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合同继续履行,成交价款不变)。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产权转移
1.现金付款及产权转移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 〗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房款(含定金)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元整)。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 〗方甲方支付余下房款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元整)。(3)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2.按揭付款及产权转移
(1)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提供及签署办理按揭手续所需资料,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在房管部门出具新不动产权证书 日内向银行提出按揭申请,按揭方式〖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
(2)甲方因银行原因导致提前还款手续尚未完成,则办理产权登记转移的时间变更为完成提前还款手续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但若甲方延期申请提前还款而导致赎契手续退延完成的,视为甲方违约。
(3)乙方应〖在房管部门出具成功受理本次交易的递件回执当天〗〖 〗向甲方支付首期房款(含定金)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元整)。
(4)剩余房款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元整)。待办妥全部按揭手续后由银行直接划至甲方账户。
(5)如银行不批准乙方的按揭申请,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①若银行不批准乙方按揭申请,乙方应于〖在房管本门出具新不动产权证书后 120 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向甲方支付剩余房款。
②解除本合同,除定金不再退回外(即甲方有权没收定金),且乙方出资将该房产转回甲方名下,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其他法律责任,但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6)如银行批准的银行贷款金额少于乙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乙方应在支付首期房款的同时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 交楼时间
1.甲乙双方同意该房产交付使用时间为〖甲方收齐楼款当天〗〖 〗甲乙双方应在收楼当天到场查验房屋,查验后双方签妥收楼确认书,即视为房屋交付使用。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2.甲方应在该房地产正式交付使用前,交清该房地产在收楼前发生的所有欠款及费用(如银行贷款,欠税款,债务及水电,煤气,网络,电话,有线电视,管理费用)。税费缴交
1.甲乙双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缴付税费:(1)按政府规定各付个税:(2)卖方承担全部税费:(3)买方承担全部税费(4)其他 2.签订本合同后,如遇政府部门调整税费,对于调整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缴付:(1)全部由卖方承担(2)全部由买方承担(3)买卖双方各自承担(4)其他 中介费用
1.因丙方依法促成本合同签订,甲乙双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其中:
(1)甲方应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元(大写)
(2)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元(大写)
(3)如系代理人签订本合同,则代理人同意与其委托人连带承担应向丙方支付的中介服务费。
2.甲方或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每日按应付款的2%向丙方支付违约金.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出现不履行合同,逾期履行合同等违约行为或甲乙双方私下解除合同均不影响丙方向甲方或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即不论是守约方还是违约方,其应向丙方支付的中介服务费应继续支付。已经支付的无权要求丙方退回,守约方因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导致的损失应直接向违约方索赔。
4.若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解除合同.因丙方已促成合同成立,且合同无法履行非丙方责任,甲乙双方同意仍按本合同规定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5.其他约定: 丙方义务
1.丙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依规为甲乙双方提供中介服务。2.丙方应对甲乙双方的信息资料严格保密。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逾期履行合同的,逾期每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万分之伍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守约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守约方若选择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当于成交价10%的违约金。守约方行使单方面解除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 合同自通知送达对方时解除。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一致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送达约定
合同首页记载的各方地址为各方有效通讯地址;若首页未记载地址的,则以其身份证地址或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有效通讯地址。若合同当事人书面通知变更地址的,则以书面通知变更的地址为有效通讯地址。合同当事人或仲裁委员会向前述有效通讯地址以邮政快递方式寄出法律文件的第五日,即使出现拒收,无人接听等情形,均视为有效送达。第十一条 附则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三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委托方代理人: 委托方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中介方):
经纪人:
存量合同(篇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产须填写):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产须填写):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根据《xxx城市房地产管理法》、《xxx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公*、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权属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太原市金刚堰路72号1幢三单元1层1号建筑面积为:㎡,《房屋所有权证》证号:S0707398房屋性质为住宅的自有房屋出售给乙方。
2、房屋租赁情况:无租赁【√】;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X】。
二、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捌拾壹万元整。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
(二)买受人采取第2种方式付款。
1、自愿委托太太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资金托管。(建设使用)
2、自原放弃托管,自行交割,责任自负。乙方于20xx年12月16日前壹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在最后一次付时冲抵。付款方式:现金
三、甲乙双方同意于20xx年12月16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给乙方;甲方应当将该房屋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附属设施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附属设施情况:无
四、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违约金。
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七、房屋已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同意其交存的该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过户给买受人名下;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交存或余额不足的,由买受人直接交存。
存量合同(篇3)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天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
(一)存量房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幢_________室(车)库等部位:_________权属证号为:_________类型:_________用途: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四)。
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_________元。
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创巴市基准房价接近,否则,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在上述存量房产权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约定。
第八条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__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万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甲方未按本合写第二条约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如果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可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分中心对存量房转让价款实行托管。
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委托经纪机构办理的其他事项、权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制。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装饰情况及处理
设备:_________
装饰:_________
关于设备及装饰费用按以下第_________款办理:
(一)以上所列设备和装修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存量房转让价款内,乙方不另外支付费用;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存量房交付时交给乙方;
(二)以上后列设备和装修费用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存量房转让价款内,乙方需另外支付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在本合同约定的存量房验收交接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存量房交付时交给乙方。附件二:付款协议一、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实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的具体事宜:
(一)乙方同意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将存量房转让价款存入房产管理部门设立的资金托管账户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存入托管账户;并在_________日内[申请]【不申请】办理存量房转移手续。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存入托管账户;并在_________日内{申请}【不申请】办理存量房转移手续。
3、甲方同意乙方向_________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乙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递交相关文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二)若乙方不能按时存入房价款或者[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存量房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以现金方式存入托管账户。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存量房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同时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款办理:
1、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二、未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实行存量房资金托管的具体事宜:
甲、乙双方确认未托管的存量房转让价款计(大写)_________元处理如下:
(一)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存量房价款。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二)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房时向甲方支付存量房价款。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附件三: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交付之前未支付的由甲方承担;交付后,存量房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存量房验收交付后,与乙方或在经纪机构协助下,办理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过户手续。房屋维修基金,水、电、气、电乱等扛装费按以下第_________款办理:
一、由甲方无偿转让给乙方,乙方无需另外支付费用。
二、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经立方协商一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上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附件四: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和户口转移
一、抵押情况;甲方购买该存量房时向_________银行申请了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的抵押贷款,本合同签订时,贷款余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甲方应向_________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并提交相关材料。甲方违约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大写)_________元。
二、租赁情况.甲方签订本合同之前,该存量房已经租赁,甲方承诺已经在出售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了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乙方同意在购房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到房产管理部门(房产分局)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三、户口转移:田方承诺自该存量房权利转移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该存量房所在地的_________(公安)派出所办理原户口迁出手续。甲方延期迁出户口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赔偿金_________元/日。说明
一、本合同由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合同当事人自行达成交易或委托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达成交易的存量房(二手房)买卖使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确定;【】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划以示选定划以示删除。
四、存量房买卖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涉及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买卖存量房的有关登记资料(查阅证明)。
(二)买卖的存量房巳出租,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殉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书面材料),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到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房产分局)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三)买卖的存量房已抵押,出卖人应当先办理他项权利注销手续或出具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四)存量房安全条款是本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存量房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买方对存量房安全有异议的,产权人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五)房屋权属登记有共有人的,共有人应签字盖章。产权人在出售在量房之前,应与共有人(如配偶等)协商一致;出售后共有人再提出异议的,由原产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六)已投入使用的存量房买卖,除存量房交接和权利转移外,原有户口等是否及时迁出会影响买受人的权益,当事人可在附件四中约定。
(七)存量房交接走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存量房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二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八)买受人应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若需贷款的,应先到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贷款事宜。
五、通过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的存量房,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应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
六、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账户。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在合肥家园网站和产权监理处、瑶海房产分局、庐阳房产分局、蜀山房产分局、包河房产分局五个办证分市场查词。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或裁、或审制度,合同当事人如果选择了仲裁,则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反之亦然。因此,当事人可根据情况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事宜。
存量合同(篇4)
: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地产交易事项委托乙方代理,并就房地产委托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存量房_________项代理服务:出售、出租、置换、求购、求租。
(一)_________
存量合同(篇5)
宁波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房屋出卖方(甲方)、购买方(乙方)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丙方)三方就存量房屋买卖中介事宜达成协议时签用。
二、本合同所称存量房屋是指国有土地上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的商品房,不属存量房屋。
三、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出售的,适用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广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方括号“ 【 】 ”内以斜杠“/”区分的不同内容,供签订合同时据实选用(含多选),未被选用的应以横线删去。有的斜杠后有留空部分,供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另外添加注明。
五、签订合同时,未采用的内容可不填写,但应划上斜杠“/”或注上“此处空白”字样。
六、签订本合同之前,委托人有权查看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机构备案证书和经办人的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件材料。
七、所签一式多份合同,合同编号号码应当相连。
八、本合同条款由宁波市房产管理局和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甬 (县、市、区) 中介 年第 号
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
卖方(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mail: 。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mail: 。
买方(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mail: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mail: 。中介方(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备案证号 ,经办人姓名 ,身份证号 ,经纪人资格证号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浙江省经纪人管理条例》、《宁波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卖房、乙方买房、丙方中介事宜,订立本合同。
房地产状况
房产情况:房屋【所有权/共有权】户名 ,权证号 ,房屋地址 ,总层数 层,本房屋所在层为 层,用途为【住宅/非住宅/ 】,房屋结构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装修情况
,
其他设施:
,附属用房有【独用/共用】的【自行车棚/汽车库/ 】 【使用面积/建筑面积】 平方米。对上述房屋及附属用房的产权或使用权限制条件等应当说明的情况
。
土地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人 ,权证号
,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国有划拨】,其他情况说明
。
中介服务内容
第一条 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经纪/咨询/代办手续/ 】房地产中介服务:
第二条 丙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经纪/咨询/代办手续/ 】房地产中介服务:
费用及支付
第三条 房屋价款和其他价款总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其中房屋价款 元,房屋装修、设施等价款 元(详见备注栏清单)。
房款的收付对象、收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
第四条 丙方所收取的买卖中介服务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丙方收取买卖中介服务费的项目、收费标准,及其甲方、乙方的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
第五条 甲方、乙方应当缴纳税、费的项目、标准(如有新标准出台,按新标准执行,多退少补),及其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
第六条 丙方代办有关手续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承担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限约定如下:
房屋交付
第七条 上述房屋及附属【用房/设施/物品/证件/ 】的交付约定如下:
第八条 上述房地产交付前所发生【水/电/电话/有线电视/ 】费用的结清及时限约定如下:
第九条 实施物业管理的上述房地产交付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以下第 种方式约定:
1、由甲方承担,并向乙方提供最后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交费凭据;
2、由乙方承担。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十条 甲方对上述房地产状况所提供的情况必须真实,证件合法有效。
第十一条 乙方对上述房地产状况已经了解,并已实地察看,且已核查相关证件。
第十二条 丙方对上述房地产状况已经了解,并已实地察看,且已核查相关证件。
第十三条 本合同签订时,丙方应当将知道的'房地产权属情况和交易风险如实告知乙方。房屋交付时,丙方应到场协助做好房屋交付事宜。
第十四条 除乙方、丙方原因外,甲方违约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赔偿,并追偿因甲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丙方原因外,乙方违约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赔偿,并追偿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乙方原因外,丙方违约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签约受害方有权按以下方式得到赔偿,并追偿因丙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
1、丙方故意隐瞒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有关重要事实或向甲方、乙方提供虚假情况的,应向合同受害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务费,并按约定中介服务收费额的 %赔偿合同受害方;
2、丙方利用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事项的机会,为自己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应向合同受害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务费;
3、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本合同签约他方利益的,按本条第1项约定处理;
4、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应尽义务或履行义务失责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将约定提供服务的履行情况及时告之甲方、乙方,甲方、乙方对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在签约之日起 日内应丙方要求提供办理产权过户、银行按揭等所需相应证件及资料。如遇节假日,涉及房地产、税收、银行等有关手续可以顺延相应日期。
甲方、乙方有权对丙方履约情况进行查询、督促。
第十八条 丙方未征得甲方、乙方书面同意,将约定提供的服务事项委托其他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丙方未经甲方、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地产中介服务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所增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仍须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履约。
第十九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签约方,征得其他签约方同意后,签订变更协议。
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或出现新的情况且本合同未作约定的,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房屋面积以房地产管理部门发证机构确权面积为准。如因国家规范变化或政府政策原因引起的面积差异,房屋总价不作调整,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事宜说明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附件共 页,有以下几件: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4份,甲方、丙方各1份,乙方2份(其中1份作申领产权证用),具有同等效力。
备注: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签名):
或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签于
存量合同(篇6)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卖方□、买方□】缴纳。
2.土地证办理费用:土地证从卖方名下过户至买方名下的全部费用由【卖方□、买方□】承担;如房产所属土地为划拨地,则土地出让金由【卖方□、买方□】承担;双方约定其他承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配套设施过户费: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手续费用由【卖方□、买方□】承担。
4.买卖双方商定,对该房产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签订过户协议,结余部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5.买卖双方商定,卖方在交付该房产时,对该房产附随的水、电、煤气、__________等度数进行确认,并结清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等费用,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九条房屋的交付
卖方在买方支付扣除交房保证金外的购房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或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给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卖方在交房前保证维护上述房产的现有固定装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装修之固定部分,经拆除将破坏设施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灯具、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壁橱、门、门把、门窗、防盗网、厨卫设施及其它设施等),在买方接收时移交。
2.买方在接收该房产时对该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约定事项进行验收,交接确认后对该房产及附属配套设施负全责。
3.如双方认为在上述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的描述有不详尽之处,可另行补充书面约定,在交接时以书面约定为准,双方仅对书面内容承担责任。
第十条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按下列第项办理登记手续(选一项),选择第(1)项的第十一条不生效。
(1)买卖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双方共同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2)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后__________日内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3)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后__________日内由买受方单方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第十一条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1.预告登记自__________内有效(约定的预告登记有效期最长不超过自预告登记之日起一年)。
2.申请预告登记的,在预告登记有效期内买卖双方共同办理该房屋预告登记转为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因故终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预告登记的申请人应在__________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违约认定
1.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或未按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的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违约。
2.卖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晰,在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卖方负责,如因此造成合同履行障碍,视为其违约;若该房产已出租,卖方未在交房前妥善解决租赁事项的,视为其违约。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违约方按成交价款每日万分之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认定及支付不影响合同在违约行为终止之后继续履行。
(二)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___________日,守约方即向违约方发出函件促其履约,发函即日起超过__________日仍未回复并履约的,守约方可解除合同。若卖方违约,则卖方除应将扣除定金金额的买方已付购房款退还给买方外,还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若买方违约,则卖方应将扣除定金金额的买方已付购房款退还给买方,买方已支付的定金则作为对卖方的赔偿。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产生的佣金、服务费、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增加的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收件人地址以合同落款处所留地址为准,因地址不详或有误而无法送达,视为送达。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由应提供地址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未征得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的改变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免责。交易过程中已产生的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根据本条款免责,双方应签订具结报告。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买卖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买方、卖方各执__________份,房屋产权登记机构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特别条款
卖方应当在所售房产所有权转移之日起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卖方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_日未迁出的,自逾期超过__________日起,卖方应当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房款__________的违约金。(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涉及户口问题,适用本条款。)
出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房字[____]第____号
卖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哪个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施?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力。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武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两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第十三条补充协议、附件(略)
立合同人:
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下称甲方):
买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市______区________,为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字第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字第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种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委托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他二份交由有关部门存栏。
第十三条补充协议、附件:
1、
2、
3、
4、
5、
立合同人:
卖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买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存量合同(篇7)
卖方(下称甲方):_________
买方(下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市______区________,为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字第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字第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种“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委托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他二份交由有关部门存栏。
第十三条补充协议、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存量合同(篇8)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 、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卖人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房屋具体情况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坐落于郑州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层 号,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2、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 字第 号;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状况的真实性,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果由此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第三条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 元,(小写) 元,作为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担保。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 经双方协商确定,该房屋成交价款为(大写) 元,(小写) 元。 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1、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房款 元。
2、乙方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时支付余款 元。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房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实际欠款金额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款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乙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正式交付乙方。 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有关部门办理物业服务、有线电视、固定电话、水、电、气、暖等相关附属设施的变更手续。
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 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并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甲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 装修 不符合约定的,应按不符部分的实际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共同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 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双方约定,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由 方完全承担。
2、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 该房屋合同签订之日起 月内被有关部门依法拆迁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损失 元。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 民法 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存量合同(篇9)
MF-2008-007 NA-
南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出售人:
买受人:
福 建 省 建 设 厅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存量房买卖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福建省范围内,房屋出售人(卖方)、买受人(买方)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达成协议时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存量房,也称二手房,是指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三、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买卖双方当事人可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产权证等有关证明文件,并认真审阅合同内容,仔细确认其中的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内容。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时,可向法律人士咨询。
四、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建议对本合同所涉房产进行实地考察;并对房产周围的环境、交通、学校、户口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情况、户口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五、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建议买卖双方通过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划转的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并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资金监管账户及资金交付条件等相关事宜。
六、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不选择的内容,用横线将其划去。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七、合同生成不等于产权过户。合同生成到产权过户,有一个时间过程,期间可能会出现产权被查封等特殊情况,因此请买卖双方务必注意风险,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存量房买卖合同
出售人(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买受人(买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地址: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产基本情况
1、卖方房产(下称该房产)座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它:
平方米)。详见
房权证
字第 号《房屋所有权证》,房
共字第 号《房屋共有权证》(若上 述表述与房屋登记簿不符,则以房屋登记簿记载内容为准)。
第二条 卖方对该房产现状的声明
1、卖方根据国家的规定已依法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对该房产现状负全责,并保证该房产符合国家及所在地房产上市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卖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卖方承担。
2、卖方特此告知买受人上述房产存在下列情况:(1)抵押状态:【存在抵押□、不存在抵押■】,关于抵押权的补充约定及说明:。
(2)出租状态:【存在出租□、不存在出租■】,若该房产存在出租,则卖方保证承租方已明确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关于租赁的补充约定及说明:。
(3)土地证状态:【已办理■、未办理□】
(4)房产内户口情况:【该房产内已有□、未有■户口落户;该房产享受过□、未享受过■政府相关“外地人购房落户”政策】
关于户口问题的补充约定及说明:
;(5)其他:。
第三条 买方对购买情况的声明
1、买方已亲自实地看房,并对该房产的现状及疑虑询问过卖方,在明确卖方所告知的事项后自愿签订本合同。买方已亲自审查过该房产产权相关权属信息资料,了解产权相关信息,愿意购买该房产。
2、买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第四条 房产成交价
买卖双方商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包括□、不包括□】该房产的附属设施、设备等物品(物品内容可另立清单附件)。
第五条 交易定金
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
(¥:)。(说明:)
上述定金交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存入
经纪机构在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
买卖双方约定定金通过经纪机构在银行设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划转的,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专用存款 账户的,即视为卖方收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但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房款交付
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同意,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房款:
(1)一次性付款:
买方于
年
月
日前或
将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
(2)分期付款:
①买方于
年
月
日前或
将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
②买方于
****年**月**日前或
将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
③买方于
****年**月**日前或
将支付剩余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
(3)买方向【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
①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大写):
(¥:),并在买方办理贷款审批时存入贷款银行指定帐户。
②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 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因买方办理贷款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
(4)买卖双方约定的其它付款方式:
上述款项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存入
经纪机构在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
经纪机构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行为:
,账号为:。
买方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持卖方已登记在买方名下的产权证复印件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按照《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约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为保证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产并结清该房产项下的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
等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从房产成交价中预留人民币(大写):
(¥:)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 %)。该款项在卖方实际交付房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存入经纪机构专用存款账户划转□、其他:
□】
第八条
有关税费
1、买卖过户所涉及税、费,买卖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承担:
买方承担:
; 卖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及附加(2)印花税;(3)个人所得税;(4)土地增值税;(5)交易手续费。买方需付税费:(6)印花税;(7)契税;(8)交易手续费;(9)房屋登记费。其它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卖方□、买方□】缴纳。
2、土地证办理费用:土地证从卖方名下过户至买方名下的全部费用由【卖方□、买方□】承担;如房产所属土地为划拨地,则土地出让金由【卖方□、买方□】承担;双方约定其他承担方式:。
3、配套设施过户费: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手续费用由【卖方□、买方□】承担。
4、买卖双方商定,对该房产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5、买卖双方商定,卖方在交付该房产时,对该房产附随的水、电、煤气、等度数进行确认,并结清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九条 房屋的交付
卖方在买方支付扣除交房保证金外的购房款之日起
日内或
年
月
日前,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给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卖方在交房前保证维护上述房产的现有固定装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装修之固定部分,经拆除将破坏设施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灯具、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壁橱、门、门把、门窗、防盗网、厨卫设施及其它设施等),在买方接收时移交。
2、买方在接收该房产时对该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约定事项进行验收,交接确认后对该房产及附属配套设施负全责。
3、如双方认为在上述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的描述有不详尽之处,可另行补充书面约定,在交接时以书面约定为准,双方仅对书面内容承担责任。
第十条 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双方共同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违约认定
1、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或未按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的约定履行义 务的,视为违约。
2、卖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晰,在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卖方负责,如因此造成合同履行障碍,视为其违约;若该房产已出租,卖方未在交房前妥善解决租赁事项的,视为其违约。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违约方按成交价款每日万分之 五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认定及支付不影响合同在违约行为终止之后继续履行。
(二)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 三十 日,守约方即向违约方发出函件促其履约,发函即日起超过 十五 日仍未回复并履约的,守约方可解除合同。若卖方违约,则卖方除应将扣除定金金额的买方已付购房款退还给买方外,还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若买方违约,则卖方应将扣除定金金额的买方已付购房款退还给买方,买方已支付的定金则作为对卖方的赔偿。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产生的佣金、服务费、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增加的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收件人地址以合同落款处所留地址为准,因地址不详或有误而无法送达,视为送达。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由应提供地址方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 限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未征得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的改变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免责。交易过程中已产生的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根据本条款免责,双方应签订具结报告。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泉州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买卖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 肆 份,买方、卖方各执 壹 份,房屋产权登记机构 壹 份,税务部门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八条、特别条款
卖方应当在所售房产所有权转移之日起 壹 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卖方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 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未迁出的,自逾期超过
日起,卖方应当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房款
的违约金。(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涉及户口问题,适用本条款。)
出售人:
电话:
代理人: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买受人:
电话:
代理人:
电话:
月
日 1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