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篇1
一、考核目的
为有效配合公司的软件开发战略,激励软件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面评价软件开发人员的各阶段的工作业绩,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原则
考核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力求考核结果的准确、客观。
三、考核内容和指标设计
1.评分标准
软件研发人员的考核分值为100分,评分标准如下所示。
(1)完全达到或超过考核标准:评分≥90分
(2)绝大部分达到考核标准:90分>评分≥80分
(3)基本达到考核标准:70分>评分≥60分
(4)与考核标准存在一定差距:60分>评分≥50分
(5)与考核标准存在较大差距:评分≤50分
2.考核指标
对软件研发人员业绩绩效考核主要从编码、文档编写、源程序备份、技术保密等多角度考核,为更好体现考核的客观公正性。
四、考核结果应用
1.每季度绩效考核成绩位于前3名员工授予“优秀工程师”称号,并发放奖金和奖品。
2.对每季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归档,连续三个季度获得“优秀工程师”称号的员工,自动获得“年度优秀工程师”称号并发放奖金,同时调整其薪资水平。
3.连续3个季度绩效考核均不合格的员工,将被调换工作岗位或培训及其他相关处理措施。
4.连续2次获得“年度优秀工程师”称号的员工,将被优先考虑岗位晋升。
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篇2
各乡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和《新郑市卫生局、新郑市财政局、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新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新卫字【20xx】52号)、《新郑市卫生局转发河南省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新卫基妇【20xx】4号)的要求,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经研究,决定于20xx年6月28日开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半年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
为保证20xx年上半年绩效考核的顺利进行,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李长法(市卫生局局长)
貊海森(市财政局局长)
贾俊峰(市人社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马国营(卫生局常务副局长)
张志伟(财政局副局长)
郑 绮(人社局副局长)
副 组 长:毛保卫 宋雪梅 冯红梅 赵发民 高瑞敏
成 员:李伟红 翟永辉 郭伟玲 李保军 贾向前 刘淑霞
岳志庚 李永平 高军岭 唐梅霞
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局办公室,由翟永辉具体负责。
本次考核分为两个部分,各乡镇卫生院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市综合考核组负责考核,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由各乡镇卫生院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考核。
市综合考核组分为两个考核小组:
带队领导:分包领导
(一)第一考核小组
组 长:李永平
成 员:唐梅霞 姜伟琴 唐桂萍 李 伟 王新红 王桂萍 王文娟 刘淑美 赵惠涛(兼司机)
考评单位:梨河镇卫生院、观音寺中心卫生院、辛店中心卫生院、城关乡卫生院、新村镇卫生院、郭店中心卫生院、新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第二考核小组
组 长:贾向前
成 员:李宝军 刘晴珠 左建华 贾春霞 田春荣 吴 娜 王树峰 柳 峰(兼司机)
考评单位:新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庄镇示范卫生院、八千中心卫生院、龙王中心卫生院、薛店镇卫生院、孟庄镇卫生院、龙湖镇卫生院
二、考核范围
全市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考核内容:
依据《新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河南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包括:基本医疗服务(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医疗费用、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妇幼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应急处理、卫生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政策宣传、新农合监督、新农合服务)、人事财务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财务管理、分配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环境与管理、群众评价与监督、信访稳定、安全生产等。
四、时间安排:
(一)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核
1、6月28日—7月1日:集中考核,各考核小组自行安排本小组考核顺序。
2、7月2日—5日:各考核组的每个成员对自己考核的项目进行汇总,写出考核小结。各小组长汇总本小组的情况,写出考核报告,排出本小组考核单位的`成绩名次,交局办公室统一汇总。
3、7月6日-7日,局办公室汇总两个考核小组的情况,向局长办公会汇报。
(二)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
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月1日前要完成对本辖区内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 7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局基妇科。
五、车辆安排
卫生局机关、防疫站各抽调一辆车,被考核单位提供一辆车,负责考核人员的接送。
六、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各医疗卫生单位把本次考核当作对半年工作的一次检验,认真对照考核标准进行研究分析、自查整改。
(二)公平公正:考核组成员要深入细致进行评价,对于各医疗卫生单位不规范的工作要给予指导,在整个考核过程中要保证公正公平,把握评分的严密性和合理性。
(三)实事求是:各医疗卫生单位提供的资料要真实可靠,使考核人员能够真正掌握各单位的具体工作情况,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纪律:乡镇考核组原则上中午在被考核单位用工作餐,就餐期间不允许饮酒。每天早上由组长点名后统一出发。考核期间为了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标准统一性,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别重大的事情不能参加,考核组人员要向组长汇报,待找到替代人员并培训好、交接好后方可离开。各小组长提前一天通知被考核单位。
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决胜全面小康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岳发〔2020〕4号)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我局考评指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目标要求、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要通过狠抓落实、真抓实干,全力争取进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评先进单位行列。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医疗保障局决胜全面小康综合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柳怀任组长,张世愚、徐焕斌任副组长,李胜军、胡晓华、文飞宇、李大立、谭星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康云华任办公室主任。
二、严格落实考评要求
(一)全面争先创优
根据岳发〔2020〕4号文件精神,我局归类于社会服务部门,全市共16个部门,评选30%的先进单位,竞争相当激烈。要以全力夺取综合绩效考评先进单位为目标,各项重点工作全面争先创优,积小胜为大胜。
(二)积极报送资料
市里考评工作由市考评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实施,不进行实地考评。因此,需要各参与考核单位按时按要求高质量报送相关考评资料。一是要做好动态报送工作。各科室、各直属机构要在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的同时,要认真研究真抓实干指标项目,及时收集本年度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中所获国家或省级先进奖项、评比奖项;省委省政府、市委或市政府、市委办或市政府办、市委督查室或市政府督查室专题通报表扬;省局对市州局年度综合考核等情况,随时报送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收集整理。二是做好全年工作资料汇编报送工作。各责任科室(含直属机构)要在12月25日将本年度所负责的各项工作情况汇编成册,交局办公室统一送市考评办复核考评。三是要做好直属二级机构的年度考评工作。制订对直属二级机构的年度考评办法,按要求提前报送市考评办备案,并2020年1月底前向市考评办报送直属机构考评结果。
(三)加强部门对接。各项考核指标,都明确了数据采集单位,即提供考核依据的单位。一方面,我局要加强与市政府督查室的工作对接,市级统筹改革工作已经纳入了市里绩效考核,要争取加大考核权重。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各数据采集单位的联系对接,及时补短板、强弱项,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三、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科室、各直属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解表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积极履行职责,定期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将与各科室、直属机构绩效评估等次及评先评优挂钩。
(二)严格责任追究。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目标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局机关纪委将依规依纪追究责任;情况较重的,移交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凡省局绩效评估进行排名的工作,排名在同类市州后三名的,取消承办科室和科室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
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篇4
考核目标:
为了激励广大医护人员工作热情,遵循以病人为中心,以医院利益为目标的宗旨,体现分配公平,多劳多得的原则,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
考核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考核小组:
组长、副组长、办公室
成员:院办、医务科、护理部、院办、财务科、总务科及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
二、职责:
行政执行:
由院长牵头,会同副院长、办公室等部门科室考核,由办公室组织;
医疗质量:
主要由业务院长会同医务科、护理部组织考核;
财务指标:
由业务院长会同医务科、护理部、财务部考核,由财务部组织;
科室管理:
主要由业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院办考核,由医务科组织;
患者满意度:
主要由医务科、护理部、院办考核,由院办组织。
继续教育:
主要由院办、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科室考核,由医务科组织。
考核依据:
国家政府相关法规;医院各项管理制度和会议精神;各部门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各部门责任目标和经营任务指标等。
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激发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和教师自身的专业成长,依据《东营市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及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引导和激励广大教职工勇于创新、不断进取为主线,以建一流的教职工队伍,创一流的教学业绩,树一流的教育形象为目标,更新教育观念,规范教师从业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忠诚、立人、求索、志远”的教育精神,为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提供人才支撑,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考核原则
1.公正性原则。建立统一的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工作实绩,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2.教书与育人并重原则。倡导育人为本,坚持教书与育人并重,引导每一个教师关心学生的思想品德发展,营造优良的教学环境,为学生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3.治学态度、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相统一的原则。既注重对教学效果的考查,也注重对教学过程和教师教学能力的考核,也体现对教师治学态度的重视,使评价结果更加全面、科学、合理。
4.科学性原则。本方案采取“目标分解积分法”,各项具体指标的权重体现教师工作的不同层面,评价结果为各项指标得分之和,使评价结果具体量化,避免评价的盲目性。
5.鼓励性和发展性相结合的原则。本方案从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出发,结合上级对教师和教师素质的基本要求,为教师由传统的“知识传授型教师”向“科研型、学者型教师”的转化指明方向,鼓励教师重新构建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考核对象
学校在岗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任课教师考核分师德修养、工作状况、个体发展、工作量四项指标;其他人员考核分为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成效四项指标。
五、考核指标与分值
略
六、考核周期与分类
1.考核周期:一学期一考核。
2.考核分类:任课教师(分小学部、中学部两部分),教师兼中层干部,教师兼干事、行政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分别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分别划分等级。
七、考核的组织
为加强对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考核评价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教职工的考核事宜。
1.成立考核评价委员会
主任:校长
副主任:校委会其他成员
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
根据考核指标及部室工作分工,成立分项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分项指标的考核。
2.考核要求
各考核小组对考核的内容及结果计算负全责,要对所负责的分项结果进行检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在考核结果统计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报办公室汇总。审查小组要安排相关人员与办公室一并进行汇总,汇总结果完成后,再进行统一核查,核查无误后方可对外公布,公布的方式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奖、扣分等有关说明
1.在教职工考核分类时,工勤人员在教辅岗位上工作的,按照教辅岗位考核;教师在工勤岗位工作的,按教辅考核。
2.凡对学校有特殊贡献、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校将根据情况酌情加分(1、2、3、4、5分)。
3.在推进课堂改革方面,成绩卓著,有突出贡献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五个档次加分(1、2、3、4、5分)。
4.课堂教学改革不推进、行动不落实的教师,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五个挡次扣分(1、2、3、4、5分);在上级教学视导、评估检查听课中,课堂改革达不到良好以上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五个档次扣分(1、2、3、4、5分)。
5.课堂及其他集体活动中出现安全、教学责任事故,查实一次,视情况轻重从总分中扣直接责任人3分、4分、5分。
6.班主任按照班级考核情况加2分、3分、4分。副班主任根据所分管工作考核情况加1分、1.5分、2分。处室主任按照处室考核情况加分3分、4分。
7.教职工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献血、捐款和志愿者服务等群团活动的每次加0.2分。(志愿者指正式注册的人员)
8.学校设全勤奖,教职工一学期全勤的奖励1分。
9.以上奖、扣分均在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分中增加或减扣。
10.学校安排工作时,按照“以质定量”原则,优先安排教学水平高、成绩好的教师满工作量运行;所有任课教师必须兼任至少一门校本课程,凡不申报兼任校本课程者视为没有完全履行教师职责,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根据学校安排不承担校本课程的教师除外,如:初中毕业班教师、校本课程检查人员等)。
11.本考核办法的计算原则统一按四舍五入的办法实行(保留2位小数)。
九、考核结果的计算及考核结果使用
1.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考核指标总得分+考核奖扣分。
2.教职工年度考核得分为两个学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值。
3.职称评审时,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4.绩效考核成绩排在前三分之二的教师方可有资格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
十、本办法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