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临时用工管理方案栏目,提供与临时用工管理方案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地现场临时用工管理,使之规范化,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工,系指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弥补人员、设备不足而临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本项目工地现场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而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二章用工类型及报酬
第四条用工类型分为临时工程及人工零星杂工、机械设备零星杂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零星杂工,系指所完成的工作无法形成实物工程量,或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远远偏离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临时工程,系指所完成的工作能够形成实物工程量,且所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相差不大。
第七条人工以工日为报酬单位,每工日报酬中已包含了全部的社会保险和所有的税费在内,劳务提供者应履行缴纳应缴交的社会保险和税费的义务。
第八条机械设备以台时为报酬单位,每台时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或特定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机械设备提供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九条临时工程以法定计量单位为报酬单位,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临时工程施工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十条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因未履行应尽义务所带来的一切纠纷均由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负责,与项目部无关且项目部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用工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和设备,劳务协作方不得无故拒绝。劳务协作方若无法满足临时调用的需求,应给出合理的解释。对于不能给出合理解释恶意无故拒绝的被调用者,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决定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或设备前,应充分了解工地情况及临时工作的性质,在调用时应尽量做到合理调配,避免发生窝工或待工(怠工)的现象。
第十四条在所选定的在劳务协作方无法满足或不能全部满足或不能及时满足调配需求时,在劳务协作方给出合理的解释后,临时调用人应另想他法或采用其他方案,不得无故刁难劳务协作方。
第十五条在紧急事件发生时,临时调用人在向劳务协作方
说明情况后,劳务协作方应无条件的服从临时调用人的安排。
第十六条临时调用人在安排工作时不得违章指挥。若发生违章指挥时,被调用人应予以及时指出,临时调用人应及时纠正。若拒不纠正,则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调用人负责。
第十七条被调用人或设备不得进行违章作业,因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被调用的劳务协作方负责。
第十八条所有临时工程及人工零星杂工、机械设备零星杂工的安排,安排人都必须有详细的记录,记录资料不得有虚假或涂改的现象发生。一旦发现有虚假或涂改的现象,将根据局、公司的相关制度对弄虚作假者进行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司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临时用工安排人必须及时签认临时用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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