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公路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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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公路应急预案 篇1

  反恐怖袭击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1.4适用范围 1.5应急重点 1.6预案体系

  2、组织指挥体系 2.1领导小组组成

  3、应急预防和预警 3.1应急预防 3.2预防警告 3.3预警处置

  4、应急响应和处置 4.1响应级别 4.2响应条件 4.3应急处置

  5、后期处理 5.1灾后恢复

  6、保障措施 6.1应急保障系统 6.2预防修订与更新 6.3应急岗位代位制 6.4应急新闻发布

  7、附则

  7.1奖励与责任追究 7.2预案解释与生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预案,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建立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对交通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快速处置各类恐怖袭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松山区区委、政府和市交通局的领导下,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适时做好预防和处置交通各类恐怖袭击的应对工作。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赤峰市交通局反恐怖战时处置指挥机制》、《赤峰市交通运输局反恐怖袭击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1.4适用范围

  全区公路、桥梁、隧道、涵洞、船舶、客运站、危险品运输车辆、收费站、治超检测站、施工工地、单位内保和其他交通基础设施等重点部位。1.5应急重点

  各类交通运输公共服务设施发生爆炸、投毒、纵火、打砸抢等恐怖袭击破坏的预防,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的管理和监管,以恐怖袭击后的公路、水上交通和人员、物资的救援、运输等应急处置。1.6预案体系

  松山区交通运输局反恐怖应急预案体系,由松山区交通运输局反恐怖应急预案和公路管理工区、公路管理段、运输管理所,地方海事处、交通战备、单位内保、新闻发布等反恐怖预案组成。

  2组织指挥体系 2.1领导小组组成

  2.1.1松山区交通运输局成立反恐怖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简称局反恐怖领导小组,战时转为反恐怖处置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区交通系统的反恐怖应急工作、并担负松山区反恐怖救援组的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简称局反恐办)和战时处置保障组。

  2.1.2局反恐领导小组组长(总指挥)由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副总指挥),其中,分管应急工作的局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常务副总指挥),成员由局机关各股室,公路管理工区、公路管理段、运管所、收费站、客运站、海事处负责人组成。成员范围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2.1.3局反恐办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及公路管理工区、公路管理段、运管所、路政大队、收费站、客运站分管负责人组成。

  2.1.4战时处置保障组,由公路抢通组、救援运输组、机关内保组和宣传报道组组成,负责处置恐怖袭击发生后的公路抢通和救援运输等工作。3应急预防和预警 3.1.应急预防

  3.1.1建立健全各项反恐怖安保责任制,认真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分管领域直接责任的反恐怖安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1.2制定和完善公路、运输、海事、交通战备、单位内保、新闻发布等反恐怖分预案,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开展反恐救援演练。

  3.1.3加强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制度,开展反恐怖安保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控,定期进行检查和巡查,做到各类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3.1.4做好抢险救灾设备物资的储备,加强对抢险救援队伍和重要岗位人员业务技能和反恐知识的培训,建立反应灵敏、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高素质的抢险救援队伍。

  3.1.5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交通干部职工,以及社会雇佣、聘用人员的管理教育。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对重点人的监管,对不可靠的人,坚决调离重要岗位或给予清退。

  3.2预警报告

  区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在发现或得到恐怖袭击的预警信息和异常情况后,要立即向区委、政府及局反恐领导小组和反恐办报告。信息报告,涉密的用密电报,不涉密的,用电话或传真报。

  3.3预警处置

  局反恐领导小组得到恐怖袭击的预警信息和异常情况报告后,要立即进入实战状态,并做好预案启动工作。局反恐办要各根据事态的性质和程度,提出预防和处置的措施、建议及响应级别,并跟踪动向,进一步采取措施。4应急响应和处置 4.1响应级别

  交通运输反恐办应急响应,根据其应急程度,设若干响应级别。特别重大应急为Ⅰ级,重大应急为Ⅱ级,较大应急为Ⅲ级,一般应急为Ⅳ级。启动特别重大应急预案时,要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具体响应应急的设定和报告,按照有关规定执行)4.2响应条件

  下列情况之一,立即启动相关反恐怖应急预案及响应级别,开展应急行动:

  1.接到区委、政府、市交通局反恐办下达的处置反恐怖突发事件及其它应急任务的命令; 2.接到恐怖袭击的预警信息或异常情况报告,经局反恐领导小组决定,或上级领导机构批准需要立即采取措施的;

  3.应急范围内的任何部门遭到爆炸、投毒、纵火等各种恐怖袭击破坏之一的。4.3应急处置

  4.3.1恐怖袭击发生后,要在区委、政府及市交通局反恐怖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或配合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迅速开展抢险救援。4.3.2局反恐工作领导小组,(处置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都要亲自到现场指挥,制定抢险抢险方案,采取反恐措施,组织抢险队伍、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抢救运输伤员,抢修损毁设施,特别是损毁公路。4.3.3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及时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5.后期处理 5.1灾后恢复

  5.1.1应急处置结束后,要迅速组织灾后重建,尽快恢复交通、恢复生产、恢复秩序,并防止灾害和传染病的影响和扩散,防止发生新的事故灾难。

  5.1.2做好安抚安置和稳定工作,对恐怖袭击造成的人员伤亡、设施损坏程度,以及造成的间接影响和经济损失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机制。6保障措施

  6.1应急保障系统

  6.1.1建立局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利用现代化科技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提高恐怖应急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和领导决策能力。

  6.1.2建立局反恐怖应急工作通报制度,定期总结、研究、分析反恐怖应急工作形式、任务,及时与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请示工作,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

  6.1.3建立局反恐怖应急工作专家咨询库,为反恐怖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法律支撑。

  6.1.4建立局反恐怖应急工作后勤保障,以交通部门为重点,以行业为依托,为恐怖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人员和物资保障。6.2预案修订与更新

  局反恐怖应急预案由局反恐办负责修订。6.3应急岗位代位制

  建立局反恐怖应急岗位自动代位制,当局反恐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织负责人出现缺位时,接替人自动代位履行职责。6.4应急新闻发布

  建立局反恐怖应急新闻发布和信息报送制度,反恐怖应急新闻发布和信息报送,由局新闻组负责按有关反恐怖新闻发布和信息报送,按有关反恐怖新闻发布和住处报送的要求执行。7附则

  7.1.奖励与责任追究

  7.1.1对在反恐怖应急工作和抢险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局将适时进行表彰和奖励。

  7.1.2对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恐怖信息,造成工作失误和重大损失、影响的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追究责任。7.2预案解释与生效

  7.2.1本预案由局反恐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7.2.2本预案于印发之日起施行

反恐公路应急预案 篇2

  平度市卫生局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市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应急工作,迅速、有效地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市卫生局决定成立平度市卫生局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的成员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恐怖袭击发生后医疗救援应急工作。

  一、应急领导小组组成组长:王永佐市卫生局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贾学胜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耿瑞芹市卫生局副局长

  秦祥文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宇清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 市卫生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镇(处)医院、卫生院院长,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卫生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暂设在医政科)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其成员由市卫生局办公室、医政科、计财科、政工科、爱卫会办公室等科室,以及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防治院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研究决定我市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的策略,统一组织协调发生恐怖袭击后医疗救援应急处置;部署及落实各项反恐医疗救援应急措施,组织急救常识公众宣传。

  三、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应急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和会议纪要,并协调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二)负责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

  (三)负责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信息的汇总、上报、通报以及与相关应急部门的沟通。

  (四)负责修订完善反恐怖袭击的各种卫生应急预案,并组织救援应急模拟演练。

  (五)负责市应急专家库和应急队伍的组建、调配、培训和管理。

  (六)负责市医疗救援应急物资、设备、装备、药品的采购、储备和管理。

  (七)负责组织全市医疗救援应急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

  四、各成员科室、成员单位职责

  (一)局办公室

  1、负责应急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和会议纪要,并协调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2、负责与相关应急部门的沟通联络;协助组织对医疗救援应急工作的督查。

  3、负责卫生局应急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配备和应急车辆的管理、调配。

  4、协助做好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综合、协调、保障等工作。

  5、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相关事件的应急处置。

  6、协助做好反恐怖袭击应急工作的公文和相关信息的编写、印制和上报工作。

  (二)医政科

  1、依法组织指挥、综合协调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应急工作;负责应急的业务管理工作。

  2、组织起草与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应急处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有关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应急处理的政策和措施。

  3、组织协调医疗救援应急指挥决策信息网络业务建设;对预警和报告的应急事件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

  4、组织制订、修订各类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并组织开展医疗救援应急处置模拟演练。

  5、负责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应急队伍的组织、管理和相关知识、技术的培训。

  6、组织提出医疗应急工作预算建议,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装备、设备和药品的计划和使用管理。

  7、负责与相关应急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络。

  8、负责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应急处置中相关材料的编写、印制、上报工作。

  10、负责组织与医疗救援应急处置相关的工作和执法的稽查。

  11、负责应急医疗救治临床基地的检查指导和管理考核工作。

  12、组织制定、修订应急事件医疗救治方面的预案和技术方案并组织相关模拟演练。

  13、负责组建反恐怖袭击应急医疗救治专家组,并协助做好医疗救治应急队伍相关知识和技术的培训。

  14、负责应急事件中各医疗机构收治人员动态情况的汇总和报告工作。

  (三)政工科

  1、负责应急工作专家库建立和应急专业人员的调配。

  2、负责对参加反恐怖袭击医疗救援的医疗卫生人员,按规定给予各项补助。

  3、负责对在反恐怖袭击应急处置中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4、负责对在反恐怖袭击应急处置中工作不力、严重失职的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处理。

  (四)计财科

  1、负责医疗救援应急经费预算的落实。

  2、对我卫生应急物资、装备、交通、通讯工具及药械等进行计划、采购、储备和调配管理。3负责应急临床救治基地的规划建设、设备、药械和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

  5、负责应急处置后勤保障以及应急专家和有关人员的财务报销。

  6、负责办理有关捐赠事宜。

  (五)爱卫办

  1、负责在反恐怖袭击事件处理中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负责在反恐怖袭击事件处理中开展疫源地的消杀工作。

  3、协助开展公众健康教育。

  五、卫生应急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1、各医疗单位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一旦接诊、接报发生恐怖袭击事件相关信息、危害严重的中毒事件、影响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质泄露事件、群体性原因不明的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信息或就诊者,要立即电话报市卫生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医政科),工作日值班电话87362846,节假日及夜间值班电话87362415(传真)。

  2、市卫生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要立即会同相关科室核实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同时组织相关专家,根据核实情况和事件危害大小,提出应对策略、方案以及响应级别,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有权决定是否宣布进入应急状态。

  3、一旦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件的性质、类别和领导指示,负责通知相关成员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应急指挥和应急处置。

  4、各有关单位要服从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的统一指挥,对组长(或副组长)授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指令,要立即贯彻执行,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当场提出建议,建议未被采纳的,要按下达指令迅速办理。如有推委或拒绝执行的,将按组织纪律严肃处理。

  5、市疾控中心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并确保各项设备和功能正常使用。同时要立即组织开展相关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并组织专业人员做好开通咨询电话的准备。专家组的后勤保障工作由计财科负责。

  6、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开展相关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同时要组织后备人员随时待命,一旦需要,立即增援。

  7、接到通知的各专家组成员要在30分钟到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8、各成员科室、单位按指令和职责分工对恐怖袭击事件按国家和上级的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治。应急处置中各科室、各单位要打破作息时间限制,连续工作,专家和工作人员可以轮流休息,但救治工作不能间断和停止,直至原因查明、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经请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恢复正常作息时间,继续后续性工作。

  9、应急处置中成员科室、单位要注意收集、掌握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和动态情况,并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天至少一报(每天下午3:00以前),其中原因排查、检测结果、重要措施实施、危重病人(中毒、受伤人员)的救治情况等信息要随时报告,随时报告时可以先电话报告,后补书面材料。每天一报的材料一律用书面形式上报(可通过卫生局局域网、传真或直接送达等形式),涉密材料要专人、专车上报,上报材料要经主要负责人审阅。

  10、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各方面情况后,编写相关信息资料,正式上报、对外通报的书面材料,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签发。

  11、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由卫生局办公室负责,提供新闻通稿交市政府新闻办或根据需要安排记者采访。参加医疗救治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接受采访和对外发布、泄露应急处置的相关信息和情况,违者将严肃处理。

  12、应急办公室在应急处置基本结束后,要组织专家和专业机构对处置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在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在应急处置中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反恐公路应急预案 篇3

  1.1编制目的

  进一步健全机制,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建立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对公路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快速处置各类恐怖袭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 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旗党委、旗政府和旗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适时做好预防和处置各类恐怖袭击的应对工作。

  1.3编制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反恐怖战时处置指挥机制》、《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反恐怖袭击应急预案》、《赤峰市交通反恐怖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为依据。

  1.4适用范围

  全旗普通干线公路、桥梁、隧道、涵洞、施工工地、办公场所、管养单位内保和其他交通基础设施等重点部位。

  1.5应急重点

  各类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发生爆炸、投毒、纵火、打砸抢等恐怖袭击破坏的预防,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的管理和监管,以及恐怖袭击后的公路抢通和人员、物资的救援、运输等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 2.1领导小组组成

  为实现高效运作,反应迅速,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巴林左旗公路管理工区成立反恐怖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巴林左旗公路管理工区所辖路段的反恐怖应急工作。

  应急指挥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公路管理工区主任

  副组长:公路管理工区主任分管副主任

  成 员:公路管理工区办公室、安全股、机械股、生产股及各养护道班。

  2.1.1反恐怖指挥部组长、副组长职责

  (一)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及终止应急响应,要求应急机构实施应急计划。

  2.与相关部门配合复查和评估灾害可能发展的方向。

  3.协助相关部门指导应急抢险、抢通、抢修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4.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并进行工作部署。5.及时向上级应急机构汇报恐怖袭击造成的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

  (二)副组长职责:

  1.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对恐怖袭击的规模对损失情况进行评估,调度、指挥抢通、抢险及抢修工作。

  2.协助组长与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的协调、沟通工作。

  3.负责指导应急抢险、抢通、抢修小组的工作,并对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提出修改意见。

  (三)通讯联络小组成员及职责: 成 员:公路管理工区办公室全体成员

  1.确保组长和各小组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2.负责与相关部门应急联络和实时路况信息的发布。

  3.负责对恐怖袭击发生后应急抢险、抢通工作过程的记录和资料整理。

  4.负责完成指挥部组长或副组长交办的其它应急工作任务。

  (四)技术小组成员及职责 小组长:公路管理工区生产股股长 成 员:公路管理工区生产股全体成员

  1.组织专家或技术人员提出恐怖袭击事件对公路设施造成损坏的抢通、抢险、抢修恢复方案。

  2.指导抢通、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3.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负责完成指挥部组长或副组长交办的其它应急工作任务。

  (五)安全保障小组成员及职责 小组长:公路管理工区安全股股长 成 员:公路管理工区安全股全体成员

  1.协助、配合相关部门指导灾害现场安全及作业区域 的布设,并维持现场内的正常运作。

  2.协助、配合相关部门保持抢通、抢险、救援通道的 通畅,引导人员及车辆的出入。

  3.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或部门对灾害现场实施交通管 制,并协助其他应急机构或小组工作。

  4.负责完成指挥部组长或副组长交办的其它应急工作 任务。

  (六)抢险、抢通小组成员及职责 小组长:各养护道班班长 成 员:各养护道班全体成员

  1.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负责或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具体的灾害抢险、抢通工作。

  2.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寻找被困人员并转移至安全地带。3.在进行抢通、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4.抢险、抢通或救援结束后,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并对结果进行复查、损失进行评估。

  5.负责完成指挥部组长或副组长交办的其它应急工作任务。

  (七)机械设备保障小组成员及职责 小组长:公路管理工区机械股股长 成 员:公路管理工区机械股全体人员

  1.组织相关人员对抢通、抢险、抢修或救援的设备、机械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长期处于良好状态。

  2.负责工区应急机械设备的统一调度和部署。

  3.负责完成指挥部组长或副组长交办的其它应急工作任务。

  (八)后勤保障小组成员及职责

  成 员:公路管理工区办公室全体成员、各养护道班负责人及办公室全体成员。

  1.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资的供给。

  2.负责管理车辆的统一调度。3.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度使用。

  4.负责完成指挥部组长或副组长交办的其它应急工作 任务。

  3应急预防和预警 3.1应急预防

  3.1.1建立健全各项反恐安保责任制,认真落实各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3.1.2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开展反恐怖救援演练。

  3.1.3加强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制度,开展反恐怖安保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控,定期进行检查和巡查,做到各类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3.1.4做好抢险救援设备、物资的储备,加强对抢险救援队伍和重要岗位人员业务技能和反恐怖知识的培训,建立反应灵敏、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高素质的抢险队伍。

  3.1.5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以及社会雇佣、聘用人员的管理教育。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对重点人员的监管,对不可靠的人,坚决调离重要岗位或给予清退。

  4.3预警处置

  公路管理工区反恐指挥部得到恐怖袭击的预警信息和异常情况报告后,要 状态,并做好预案启动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东部高管处反恐办提出的预防和处置所示、建议及响应级别,积极采取措施,及时、高效、稳妥地处置在我处所辖路段交通基础设施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跟踪动向。

  4应急响应 4.1响应级别

  交通反恐怖应急响应,根据其应急程度,设若干响应级别。特别重大应急为I级,重大应急为Ⅱ级,较大应急为Ⅲ级,一般应急为Ⅳ级。启动特别重大和重大应急响应时,要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具体响应级别的设定和报告,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2响应条件

  下列情况之一,立即向上级管理机构、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根据指示启动相关反恐怖应急预案,开展应急行动:

  1.接到自治区交通运输部反恐办、赤峰市公路管理处反恐怖领导小组、属地党委、政府下达的处置反恐怖突发事件及其他应急任务的命令。

  2.接到恐怖袭击的预警信息或异常情况报告,赤峰市公路管理处反恐小组决定,或上级领导机关批准需要立即采取措施的。

  3.应急范围内的任何部位遭到爆炸、投毒、纵火等各种恐怖袭击破坏之一的。

  4.3应急处置

  4.3.1恐怖袭击发生后,要在旗党委、政府及赤峰市公路管理处反恐怖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或配合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迅速开展抢险救援。

  4.3.2公路管理工区反恐指挥部,制定抢险方案,采取防控措施,组织抢险队伍、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质、抢救运输伤员,抢修损毁设施,特别是损毁的公路。

  4.3.3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及时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5后期处理 5.1灾后恢复

  5.1.1应急处置结束后,要迅速组织重建工作,尽快恢复交通、恢复生产、恢复秩序,并防止次生灾害和传染病的影响和扩散,预防发生新的事故灾难。

  5.1.2做好安抚、安置工作和稳定工作,对恐怖袭击造成的人员伤亡、设施损坏程度,以及造成影响和经济损坏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机制。

  6保障措施 6.1应急保障系统

  6.1.1做好反恐怖应急工作后勤保障,以交通部门为重点,以行业为依托,为反恐怖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人员和物质保障。

  6.1.2建立工区应急岗位自动代位制度,当处反恐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负责人出现缺位时,由副组长、各股室股长接替,接替人自动代位履行职责。

  7附则

  7.1奖励与责任追究

  7.1.1对在反恐怖应急工作和抢险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道班和个人,工区将适时进行表彰和奖励。

  7.1.2对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恐怖袭击信息,造成工作失误和重大损失、影响的责任人,按有关法律、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7.2本预案于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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