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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监管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质〔20xx〕4号)总体部署,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部决定开展20xx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拟定方案如下。
一、监督抽查重点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质量安全问题、国家有关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国“菜篮子”大县的主要生产和消费地区,我部制定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任务表(附件1),明确了抽查省份、重点区域、承担单位、产品名称、样品数量,并确定了重点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品种上以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养殖水产品为重点;参数上以禁用农药、蔬菜水果等特定农产品禁用农药、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为重点;对象上以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养殖大户、屠宰厂(场)为重点。原则上附件1中已指定的重点区域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60%。
(一)种植业产品
1.蔬菜。重点产品为芹菜、韭菜、豇豆、菜薹、叶用莴苣、油麦菜、菠菜、芫荽(香菜)、蕹菜(空心菜)、普通白菜、大白菜、葱、山药、番茄、辣椒、茄子、黄瓜。重点产品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70%。
2.水果。重点产品为苹果、梨、桃、葡萄、柑橘、甜橙、金柑。重点产品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80%。
(二)畜禽产品
1.家畜类产品。包括牛肉、羊肉、猪肉、猪肝。
2.家禽类产品。包括鸡蛋、鸭蛋、鹌鹑蛋、鸡肉(包括乌鸡肉)、鸭肉、鸽肉。禽蛋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50%。
(三)养殖水产品
重点产品为大黄鱼、鲆类(包括大菱鲆和牙鲆)、鲈鱼、鳜鱼、鳊鱼、鲤鱼、鲫鱼、鳙鱼、乌鳢、鲶鱼、草鱼、对虾。重点产品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80%。
二、做好组织实施
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委托相关任务承担单位开展监督抽查样品检测、监督抽样过程和开展飞行检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提供本地生产主体名录和执法人员名录,负责样品的抽取和后续执法查处工作。各任务承担单位会同当地农业农村部门依据名录,按照“双随机”原则随机选择抽样对象,确定承担抽样任务的执法人员,监督样品的抽取过程,并负责后续样品检测、复检,飞行检查等工作。各任务承担单位应主动与被抽查省份农业农村部门衔接与沟通,科学制定监督抽查实施方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抽查任务。
(一)抽查时间及频次
各任务承担单位请于20xx年11月10日前完成监督抽查、飞行检查工作。按照农产品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分批安排抽样检测任务,同一生产主体同一品种抽取样品不得超过2批次。
(二)抽样检测及判定
各类产品的抽样、检测、判定、复检、异议处理等工作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主要程序与方法》(附件2)执行。
(三)不合格产品执法查处
各任务承担单位应及时进行样品检测,每次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后,应及时通知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有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不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地区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四)开展飞行检查
我部将在监督抽查工作期间,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并探索开展常规农药兽药残留监督抽查,具体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方案和结果报送
(一)抽查方案报送
各任务承担单位应于20xx年8月21日前将监督抽查实施方案报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抄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二)检测结果报送
检测结果报送采用“随检随报”方式。各任务承担单位及时将每次抽样及检测情况报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抄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不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及时通报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请于20xx年11月22日前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年度工作报告及结果汇总表报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抄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三)查处结果报送
查处结果报送采用“随查随报”方式。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每次开展执法查处后,及时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抄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
监督抽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的关键手段之一,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以查找问题、治理问题为导向,重点抽查“菜篮子”大县中问题突出的产品,找准问题、精准打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落实到位。监督抽查过程中,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如存在不认真配合、选择性抽样、以各种理由推诿阻挠的,将在部延伸绩效考核中扣减分数,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通报。同时,我部将适时公开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信息,并开展后续执法查处工作的跟踪评价。
(二)遵规守纪,严格规范实施
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的检测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检测技术要求,科学、独立、客观、规范地开展检测工作,及时完成任务,报送检测结果,并对检测结果负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执法工作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应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双随机”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严禁选择性抽样,杜绝地方保护主义,确保抽查工作客观、真实、科学。
(三)加强执法,确保取得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以及下属执法机构在收到检测报告后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查清、纠正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绝不手软,依法从严处理,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四)强化协作,形成合力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与种植、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对不合格产品,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及时跟进开展执法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农药兽药等行为。种植、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针对问题,切实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用药的培训指导等质量安全管理,严禁禁用农药、蔬菜水果等特定农产品禁用农药、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用于蔬菜、水果、畜禽、养殖水产品等农产品生产;指导农民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用药,上市农产品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
产品实施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及国务院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五放心”工程建设和《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决定自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为期4个月的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紧紧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通过集中整治,加大监管力度,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全面强化广大经营企业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使我县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量化的目标主要有4项:即到今年年底,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村级连锁配送占应建放心店行政村的比例达25,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70以上;根本性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
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以及进出口产品;重点单位,是指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食品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和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本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六项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包括:
(一)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专项整治。①严把准入关。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的要求,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并对从事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主体,尤其是对前置审批项目以及根据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掌握的后置审批项目,在经济户口软件中予以特别标注,实现对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的特别管理;②进一步全面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的范围包括全县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注册登记机构分别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工商局组织,基层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的办法实施,主要清理、检查食品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效,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等,对发现存在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依法及时处理,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时间安排:9―10月份。(责任部门:工商局)
(二)集中开展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的专项检查整治。大力宣传国务院《特别规定》,在经营者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引导、指导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举办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从进货、仓储、销售到退市的各个环节的内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其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对辖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乡镇、街道、社区的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已建立自律制度的底数,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对尚未建立自律制度的,督促其限期建立。在区域上,要由扩大到农村,在品种上,要由食品扩大到危害消费安全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重点产品,在城乡和食品、危害消费者安全的重点产品都要实施自律制度。加大对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其是否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建立并落实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入场销售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和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要严格监督销售者实施产品召回和退市制度,重点检查销售者是否履行法定义务,是否有表面退市实际上继续销售的行为。对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和建立并执行自律制度的,要依照《特别规定》依法处理。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时间安排:9月份组织开展准入制度专项检查行动。(责任部门:工商局)
(三)无照经营整治。结合工商局正在开展的“无照经营整治百日大会战”,加大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力度,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围绕食品等重点产品
进行整治规范,着重整治餐饮行业、行业性区域性的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大型商场超市、食品农产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无照经营行为及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和“谁审批、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疏堵结合、惩教并举”。要充分体现党中央重视民生、倡导和谐社会的基本国策。特别针对一些无照经营户是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情况,要宣传国家税费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指导帮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其走上合法经营的道路,从最大范围实现“取缔一户、教育一批、规范一片”的目的,缓解管理矛盾,构建和谐市场秩序。对无证、照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要会同城建、卫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实行综合整治,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按照《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查处和取缔。通过整治,到今年年底,实现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消除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行为。时间安排:10月份组织开展查处取缔小食杂店、小摊点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工商、城建、卫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
(四)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一是集中开展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商品准入制度、是否开展索证索票、建立进货台帐、实行特殊经销关系和仓储备案等工作;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二是开展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结合县委县政府“五放心”工程,与经贸、农业、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猪肉市场的监管,对销售猪肉的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必须从合法规范的定点生猪屠宰企业进货,签订协议,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严格猪肉市场准入,采取驻场检查、定点检查等方式对猪肉经营户进行重点监管,把好猪肉进货质量关,坚决堵住病死猪肉、注水猪肉进入流通渠道,切实保障猪肉质量。凡发现在市场内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要按照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举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时间安排:11月份组织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工商、经贸、农业、卫生)
(五)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及重要商品质量安全整治。一是加大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质量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切实做好监测的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要以中秋、“十一”、元旦为重点,突出抓好月饼等节日性食品,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节日消费安全。二是加强对十类重要商品的`质量安全整治。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十类重点产品,主要检查产品合格证明以及是否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是否有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以及“傍名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对实施3c认证的产品,重点检查其是否加贴了3c认证标志及是否伪造或者冒用3c标志。三是开展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检查进口产品的商标、广告、包装和标识。对进口食品,重点加强对合格证、保质期、进口相关手续和有效成分含量的监督检查,严禁销售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依法查处进口产品中的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和其它违法行为。时间安排:9―11月份(责任单位:工商、经贸、质监)
(六)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广告整治。根据《广告法》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结合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药监、卫生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大力整治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医疗广告,加强广告监测,强化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保证治愈以及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证明、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等违法广告。时间安排:9―12月份(责任部门:工商、药监、卫生)
三、行动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自8月下旬至年底,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下旬至9月15日)
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专项整治计划。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印发《特别规定》单行本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特别规定》和有关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法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行动实施阶段(9月16日至12月15日)
统一组织对全县流通领域从事相关重点产品生产经营的经济主体进行集中普查,并对集中普查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六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任务确定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问题和重点区域,制定周密详细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各方力量,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多管齐下、合力攻坚,进行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打扶结合、着力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各工商所及相关单位于12月3日前报县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2月10日前将流通领域整治行动总结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在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线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县工商局成立由夏浩波局长为组长,江先敏、邵鹏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另行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消保科(12315举报申诉中心)。领导小组将负责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并将根据行动进展情况适时对各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
(二)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各工商所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时进行动员和部署,层层分解任务,精心组织实施,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工商所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要注意工作方法,一是要把专项整治与既有工作安排相结合,要把专项整治与贯彻《特别规定》相结合,要总结以往各类专项整治的经验,巩固已取得的成果;二是要把握好履行自身法定职责与部门配合的关系,立足流通领域监管重点,界定自身职责;对已经明确由其他部门牵头的,要做好配合和协作。三是要坚持依法办事,明确责任分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阶段实施,务求取得实效。以工商所为单位,对辖区的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排查,落实片区监管责任制。要充分利用经济户口平台,真正做到户口清、状态明;要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用好现有的业务软件,提高工作效率。
(三)积极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制度。各工商所要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强化建章立制工作。①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制度体系,深化落实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十项制度;②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体系。要继续深入推进万村放心店工程,按照年初制定的克难攻坚,提质扩面,四轮驱动的工作思路,从全覆盖、全建设转入到全监管阶段,在配送和监管环节上下功夫。近期,要利用下发放心店财政补助和统一更换放心店店招的时机,认真全面开展一次放心店回头看,切实落实“六统一”,确保放心店质量不下滑;工商、经贸部门要密切配合,努力在龙头企业普遍推行巡访制度,不断加强企业自律,进一步提高放心店的连锁配送面和商品配送率,村级连锁配送比例应达到25,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70以上;继续推进多层面放心店创建工作。积极推进放心示范店向城市社区延伸;通过积极培育流动放心店及“无店村”周边的“就近放心店”和采用流动服务、送货下乡等措施,有效解决“无店村”食品安全保障问题;积极推行流通领域食品销售者经营行为规范指引,增强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③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开展工商进社区、进乡镇、进市场、进商场、进超市、进企业活动。④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完善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加快12315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加大投入,充分发挥具有“相对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应急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分析、进行消费提示”五种功能相结合的12315指挥平台和综合执法体系的综合指挥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按照《特别规定》关于发生产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反应的要求,妥善处置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同时,发挥12315预警功能作用,形成全系统上下贯通的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高处置食品等产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⑤坚持完善三级通报、信用评价制度,着力构建共管自律长效的广告监管机制。⑥深入推行农副产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失信惩戒制度,建立打假制劣联动机制和信息交流通报制度,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寸步难行。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行规行风建设。⑦对消费维权监督网要进行一次巩固、整合,要以群众监督网为基础,扎实推进“多员合一”试点工作。⑧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切实做好服务“三农”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落实农资市场商品准入工作,深化“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和“种子留样备查公示”制度。加大查办涉农大要案力度,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农资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快农资经营行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大力支持培育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县政府提出的“放心农资”的工作目标,做到假冒农资不上市、伪劣农资不下田、农民利益不受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加大质量监测力度。充分发挥工商部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职能,采取定量监测与快速定性检测相结合,部门检测与县检测中心相配合的方法,突出对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集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等重点商品的监测。①加大对食品和十类重点商品的质量监测力度,扩大监测批次。在监测方式上,以采用省、市、县三级联动形式为主,针对同类重点商品,集中系统监测资源,发挥集群作战优势。在监测场所上,除了商场、超市之外,要加强对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等流通领域源头的监督抽查。在监测结果运用上,要实现信息共享,提升信息发布层级。②发挥快速定性检测作用,充分运用好检测车、检测箱等检测设备,着重加强农药残留、甲醛含量、水分含量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尤其是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经销病死、注水禽、畜制品等违法行为。增加检测频次,加强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超市等检测力度。农批市场检测批次每日须达20批次以上。农村工商所应配备检测箱,要将日常巡查与快速定性检测相结合,深入农村等偏远地区进行流动检测,增加检测覆盖面。
(五)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要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办,对通过巡查、检测以及受理举报投诉中发现的各类经销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产品质量案件,要按照“攻大奸、戒小过”的办案理念,集中人力,从快从重处理。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广告监测和检查力度,强化违法广告惩处力度。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六)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效,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积极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书面移交相关部门;对申诉举报处理工作中发现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要及时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对其他部门移交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要按照职责及时予以查处。
(七)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要强化领导责任制和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指导责任制,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负责,采取抽查、专项督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要把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作为检查的重点。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中不履行或者不及时履行职责、互相推诿、滥用职权以及有其他渎职行为造成后果的,坚决依照《特别规定》予以处理。要充分发挥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对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执法是否到位和是否依法行政进行监察,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和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八)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治成果,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大要案件要随时专题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在专项整治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统计报表和整治工作情况的报送,每周三各工商所要将上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汇总统计表格报送县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12315举报申诉中心),相关科室单位按月上报,各单位于12月3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产品实施方案 篇3
为充分发挥供销社组织经营服务优势,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作用、做出贡献,根据省社•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供字„2013‟23号)要求,结合我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充分发挥供销社组织体系健全,长期根植“三农”的优势,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积极做好农资配送中心及网点建设和“供销直供”品牌农资供应、发展专业合作社、培育专业合作联合社、规范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党建带社建经营服务模式和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提升“益馨园”品牌、建设产品生产加工车间或联合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以山东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为信息平台做好农产品推广销售,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起到示范引领和服务带动作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积极组建农资配送中心。由县社牵头,整合提升一处操作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农资配送中心,完善配送章程,充实可操作的项目内容,不断提升和完善农资配送能力。
2、保证农资质量,优化直供品牌。在全力做好市级化肥联采直供工作的同时,县社将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择优选择1—2个农资品牌,开展县域直供。
3、建立健全农资经营网络。在组建农资配送中心的基础上,各基层社要本着盘活、优化、整合社有资产的原则,建立农资直营店(科技服务中心),作为乡镇农资二级配送中心,负责该镇的农资配送工作。各基层社要按照全县社区规划建设,择优选择一部分经营能力强、社会信誉高的农资经营网点,本着地域相近的原则,作为社区农资超市,纳入到供销系统中来,开展农资经营服务。各基层社还要依托所建或整合的专业合作组织,设立农资经营点,开展农资经营服务。
1、积极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一是各基层社要立足于当地优势资源或主导产业,至少领办或创办2处专业合作社;二是xx、xx、xx供销社要积极做好杂粮、果品和花生专业合作联合社的注册组建工作。合作社和联合社成立后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统一使用供销社标识,确保将生产服务落实到实处。
2、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各社要积极依托所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并严格按照标准化操作规程对基地进行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种植管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收购销售的“四统一”的经营服务模式,并在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健全生产台账制度,形成质量追溯机制,切实保
障基地产品质量安全。
3、积极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各社成立专业合作社后,坚持以为农服务为基本方向,以供销社、合作组织、社区(村)党组织 “三位一体”为核心内容,以提高经营性收入为重要保证,以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为关键落实步骤,积极推进“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实现供销社、村集体和合作社的优势互补、多方共赢。一是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社要求,做好双向任职。通过供销社经济合作服务平台与党的基层组织联合合作,吸纳优秀的基层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聘为基层社干部职工,选拔政治素质好、技术服务水平高、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供销社干部职工到村担任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等职,形成优势互补,壮大供销社干部队伍,提升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二是通过所组建的专业合作社,将供销社基层组织向村级延伸,整合资源,搞好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三是发挥基层供销组织的平台作用,将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范围向农民田间地头延伸,围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群众收入,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提供载体和保障,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增加供销社和合作社收益。
4、积极开展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各基层社要以供销社组织体系为依托,以专业合作组织为载体,整合农资、农机等资源,成立专业服务队,为农民提供测土配方、农资直供直施、种肥同播、统防统治等各类社会化服务,强力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不断扩大服务规模,创新农业生产经
营模式,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从根本上解决因化肥、农药等农资使用不规范导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5、各基层社要借助山东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这一信息平台,依托县社注册的“益馨园”农产品品牌,通过建设产品生产加工车间或联合当地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等方式,对基地所产产品在进行收购的基础上,做好产品包装箱的印制和销售工作切实解决农民所种植产品卖难的问题。
县社成立由党组成员、xxx副主任xxx任组长,办公室、业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开展落实,各基层社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并由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产品实施方案 篇4
为切实做好我校暑期安全保卫工作,圆满完成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根据县暑期工作的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思想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为重点,认真落实暑期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我校不发生安全事件,不出现师生伤亡事故,不出现师生违法违纪事件。
二、建立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暑期安全保卫工作,按县教育局要求,我校将成立暑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领导小组:
组长:李桂芝负责我校暑期安全保卫全面工作
副组长:张风桐负责学校综合治理工作
成员:卜庆雪负责五六年级学生暑期安全工作
苏振轩负责三四年级学生暑期安全工作
李玉涛负责一二年级学生暑期安全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暑期安全保卫工作目标责任制
为了使暑期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我校实行目标责任制,我们将专门研究制定学校暑期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24小时值班,每天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电话记录;值班时间要认真在学校内和学校周围巡查,发现问题必须在40分钟内向带班领导汇报,重大事件学校将在1小时之内向教育局汇报。
2、全体教师在暑期内要远离黄、赌、毒,远离邪教,不违法乱纪,不参与、组织、协助收费办班、不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3、全体班主任教师是本班学生教育、监控、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生要分成小组,定期向班主任汇报情况,学生出门要告知班主任行踪和联系方式。班主任定期向学校汇报,发现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4、进一步强化学校门禁制度,外来人员禁止入内,确有事情的要履行来客登记制度。
根据以上制度,全体教职工同校长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目标、任务,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产品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国发﹝20xx﹞23号和安委﹝20xx﹞4号文件精神,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强化安全生产“双基” (基层、基础) 为重点,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为构建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 工作目标。
1.企业安全全丰水平明显提升。通过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员工素质稳步提高,科技装备水平和管理能力明显提升,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各类事故明显下降。重大以上事故明显下降,到20xx 年,营运车辆万车死亡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3% ;运输船舶百万吨港口吞吐量水上交通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5%;城市客运百万车公里死亡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1%;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百亿元投资死亡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下降1%。
3.推进企业全面达标。交通运输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力争从事客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 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在20xx年底前达标,其他交通运输企业在20xx年前达标。
二、实施范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从事公路水路运输、城市客运 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等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交通运输企业。
三、管理分工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分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 级最高,三级最低。交通运输部负责一级企业的达标评审管 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二级、三级企业的达标评审管理。
四、主要内容
(一) 制订工作方案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地 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 任,确定标准化示范企业名单,确保标准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
(二) 建立相关制度和标准。
根据国家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 范,制定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评级 程序和达标标准,明确工作流程,细化安全生产达标标准。
(三) 确定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
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单位由交通运输部确 定;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单位由省级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确定,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确定的评审单位应向社会公布。评审一级企业的评审人员资 质由交通运输部认可,评审二级、三级企业的评审人员资质 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确定,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四) 示范推广。
部确定在港口、航运、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水运 工程建设企业各选择1至2家作为示范,以总结经验、深入推广。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长江航务管理也应结合实际,做好示范推广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部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国交通运输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部安全委员会办 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合理确定阶段目 标,分阶段、分步骤实施。20xx年重点抓好政策法规、评级和评级标准的制订及宣传推广等工作;20xx年开始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熟一批、评审一批,确保20xx年底以前实现既定目标。
(二) 加强工作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 指导和督促企业、评审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 评审工作,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要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的专题培训,研究解决安 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新问题;要开展示范推广,发挥 榜样作用,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经验交流,以点带面、推动企业全面达标,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有效的指导 服务。
(三) 加强跟踪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跟踪和监督检查,不断巩固建设成果,坚持与时俱进、突出建设重点、 解决突出问题,做到持续改进和升级,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要将安全达标与行政许可、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 批准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凡在规定的时间内仍 不能达标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业整顿直至吊扣或注销经营许可证,并在媒体公开曝光。要加强相关立法工作,以法律手 段督促达标;完善考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以行政手段推 进达标;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激发企业自觉性,以经济手段引导达标。要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信息化管理平 台,加强对工作进展的实时管理,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提高 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产品实施方案 篇6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实现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公司结合春、夏、秋、冬的季节特点,制定阶段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综合制理”的指导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工贸、危化、烟花、货运站场、危货、普货、旅运、客运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标准化最新达标资料,需要的求求:七义就思思O6起义。
二、工作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降低经济损失的总要求,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络,目标指数控制在公司全年安全工作目标以下。
三、季度安全控制指标
一季度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不得超过0起、死亡人数不得超过0人、受伤人数不得超过1人、财产损失不得超过1000元,确保不发生重大和特大交通责任事故,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二季度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不得超过1起、死亡人数不得超过0人、受伤人数不得超过1人、财产损失不得超过1000元,确保不发生重大和特大交通责任事故,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三季度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不得超过0起、死亡人数不得超过0人、受伤人数不得超过0人、财产损失不得超过1000元,确保不发生重大和特大交通责任事故,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四季度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不得超过1起、死亡人数不得超过0人、受伤人数不得超过1人、财产损失不得超过1000元,确保不发生重大和特大交通责任事故,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四、工作要求
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稳定好转。
产品实施方案 篇7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事关千家万户和子孙后代的健康,是一项民生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也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国际竟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相继颁布实施,从制度上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佛子山镇是我市水稻主产区,产地环境优良,早稻、中稻、晚稻都有种植,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较强,栽培水平较高。
建立安全农产品(水稻)生产试验示范基地,推行统一供种,统一施肥,统一防治,统一收割,统一加工,统一生产技术规程。
建立安全农产品(水稻)生产试验示范基地,探索适合我市的安全农产品(水稻)生产技术,使生产的水稻质量安全达到或超过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安全农产品(水稻)生产试验示范基地建立在佛子山镇方场村,面积100亩。
1、成立项目技术小组。为了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公司成立由分管种植技术的领导任组长,项目示范村负责人为副组长,技术人员为组员。精心布置,周密安排,同心协力,顺利开展。
2、加强项目技术培训。采取室内培训与现场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与实物培训相结合,发放资料与巡回指导相结合的办法,促进试验示范基地各项技术全面落到实处。
产地周围5km、主导风向20km以内无工矿企业污染源,农田土壤、灌溉用水、大气环境质量应符合NY/T391的规定;产地水源充足,排灌方便,旱涝保收;稻田耕作层深厚肥沃,通气性好,土壤中性偏酸,有机质含量高,具有较好的保水保肥能力。
选用高产、优质、抗逆性强、适应性广的`杂交晚稻品种五优308。种子质量应符合GB4404、1的规定。
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施用,有机氮与无机氮之比不超过1:1;化肥也可与复合微生物肥配合施用。最后一次追肥必须在收获前30天进行。
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或省级农业部门登记的化学和生物肥料;严禁使用未经发酵腐熟、未达到无害化卫生标准的农家肥料和重金属含量超标的有机肥料和矿质肥料等。
允许使用中等毒性以下植物源农药、动物源农药和微生物源农药以及矿物源农药中的硫制剂、铜制剂;有限度地使用部分低毒和中等毒性有机合成农药。
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和对稻米产生异味以及对水生生物毒性大的农药。
每种有机合成农药在水稻一个生长周期内只允许使用一次,严格控制施药量和安全间隔期,确保有机合成农药在稻米中的最终残留量符合NY/T419的最高残留限量要求。
安全排水期5天----7天。
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从稻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出发,综合运用“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等措施,控制有害生物的发生和危害。
4、整理汇编资料,做到有专人整理,有专册归档,对项目的所有情况实事求是的作出总结。
生产的水稻质量安全达到或超过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产品实施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和《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广安府发〔20xx〕34号)精神,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四个最严”,扎实推进“质量兴农,质量强市”战略,强化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是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的需要,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复查验收、“绿色农业示范县”创建为载体,以监管示范创建为抓手,坚持“预防为主、长效监管、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工作原则,强化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与监管能力建设,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积极打造“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落实、条件保障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整体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农产品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及机制进一步完善,成功创建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绿色农业示范县,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率达100%,申报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50个(其中:种植业30个、畜产品16个、水产品4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100%,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对辖区内所有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储运主体进行监管,建立监管记录。加强信息报送和舆情监管工作。若发生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事故、信息,严格按《武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理,及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建设绿色农业产地环境。
1.强化产地环境治理。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开展产地环境质量动态监控,依法划定农产品适宜生产区,特别是绿色农业适宜区。全面推动水、土、污“三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污染,提升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85%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规模池塘类水产养殖场废水生态净化率达5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秸秆养分还田率达60%以上;农田残膜回收率达80%以上,开展农药包装物回收试点。充分发挥种养殖业和林业互补优势,推广“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林—草(沼)—畜(禽)”、“林下种养殖”等循环发展模式和技术。
2.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广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和健康养殖技术,实现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开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推广和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推动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和实名购买,严格实施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建立市级化肥农药等农资储备管理办法。强化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快建立假劣农资安全储存场所,探索假劣农资分类处置、无害化处理、集中销毁、资源利用途径。
(二)发展标准化生产体系。
1.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围绕“绿色农业示范县”创建,加强培育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和种、养殖大户,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经营形式,大力推进良种苗繁育、水稻集中育插秧、农机承包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养殖业粪污专业化处理等服务,提高科学种养水平和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发挥大中型企业在资金、人才、科技、营销、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生产经营者发展新业态,培育新动能,树立集约集聚发展的典型标杆。
2.强化标准化生产技术支撑。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绿色农业示范县”创建,围绕粮油基础产业,晚熟柑桔、优质生猪主导产业,优质蚕桑、生态水产、优质蔬菜、生态土鸡、花卉、中药材等特色产业,进一步完善生产、加工、储运、包装等技术标准体系,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和基地制订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规范生产行为。加大农业标准宣传推广,将生产技术规程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明白纸,在主要基地上墙公布,提高农业标准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3.大力发展“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引导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新增一批在消费者中有质量信誉、有市场优势的拳头产品。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传承和保护,建设1个以上核心示范区。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推动“国家绿色食品标准化原料基地”创建。加强认证产品续展和复查换证,扩大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
4.打造标准化示范园区。围绕“111”环线和宝箴塞产业发展核心区,持续推进优势主导产业规模化发展,建成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集中连片、效益显著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区。配套完善基地田网、渠网、管网、路网和电网、物联网,大力推进农业技术装备现代化。推动优势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产业化示范,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示范。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积极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推进优势主导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严格日常监管执法。督导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范。建立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加强对高风险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日常检查覆盖所有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农产品质量控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生产销售档案记录等情况。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严格依法查处,并纳入诚信红黑榜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
2.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以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及大宗水产品为重点,突出监测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违禁物质等风险因子。协助完成省、市两级例行抽检任务,排查风险隐患;重点开展监督抽检,查处违法行为,每年定量检测样品不少于100个。乡镇做好产地准出服务检测,监控生产活动,各乡镇每年快速检测样品不少于120个。加强监测信息报送,依法依规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
3.全面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农业、食药监等部门要做好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机衔接。强化产地准出监督管理,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出具产地准出证明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市场主体严格查验产地准出证明或购货凭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20xx年12月底前,县城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建立快速检测室,鼓励零售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大型超市建立快速检测室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快速抽检,并公告快检结果。
4.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持续深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20xx年启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绿色农业示范县”、“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创建,加快构建“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落实、条件保障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创建,符合创建要求的乡镇由市政府授予“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称号。
(四)健全监管工作机制。
1.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事权,形成事权清晰、力量统筹、上下协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盘棋”格局。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工作力量。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要落实1—2名专(兼)职监管员,确保其专业能力符合岗位需求;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村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兼职协管员,落实工作补助。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个人,在职级职称评定、晋升上优先考虑或破格提升。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移动监管系统、农资条码销售管理系统、视频监管系统等,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
2.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升农(畜、水)产品综合检测能力,按照国家建设标准逐步配齐检验检测人员,落实检验检测和监管人员有毒有害津贴。20xx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双认证”,乡镇全部建立农产品农残快速检测室;村级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逐步建立农产品快速检测点。积极应用风险监测协作系统,确保监测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3.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按照“机构法定化、队伍专职化、手段现代化、管理正规化”要求,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大力提升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加强农业执法装备建设,配齐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电脑、打印一体机,快速检疫检验箱等设备。积极建设县级农业执法机构、执法审理、听证等专业场所、罚没物品储存及处理设施场所。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进执法人员专职化。健全农业执法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完善农业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四、监管责任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落实行政首长统筹、分管领导主抓、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农业局:负责农产品从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业投入品监管;负责生猪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
工商质监局:负责农产品包装材料、容器、生产经营工具等相关产品的监管;负责农产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农产品市场交易行为监管,建立健全市场经营主体信息公示制度;负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和监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农业投入品监管,配合做好收储运环节的监管。
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农产品、农用药品和物资等犯罪行为,配合做好收储运环节及农业投入品监管。
商务局:负责农产品市场建设规划,配合做好收储运环节监管。
交通运输局:负责农产品运输企业的监管,建立绿色通道。
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农业投入品监管。
环境保护局: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做好产地环境监测。
(三)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全面建立生产经营责任制和承诺制。生产经营主体对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建立内控制度,配备质量管理人员,严格落实质量控制措施,设立质量检测室,开展自律性检测或委托开展质量检测;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和营销经纪人,对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建立健全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规范分散农户生产经营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食药监局、环保局、工质局、交运局、经信局、商务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武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目标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局,由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日常事务。
(二)保障工作经费。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保障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所需经费,财政予以保障。
(三)健全制度机制。建立部门会商、信息通报、隐患排查、事故应急处置、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等长效工作机制,健全例行监测、质量追溯、举报奖励、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考核办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常态化开展科普宣传和实用技术培训,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严格绩效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县政府对乡(镇)政府年终绩效考核,建立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村级协管员绩效考核办法;完善责任追究制,对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
产品实施方案 篇9
各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涉及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大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明确职责,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我县农业初级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农业生产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结合《东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特制定《二〇一一垦利县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经县府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严管、长效、规范、创新、提升”的工作原则,按照“标本兼治,全程控制,长效管理,确保安全”的工作思路,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保障消费安全”三大目标,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
通过加强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方面,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药生产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创建2个市级农药模范经营店。在农产品生产方面,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实现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全县蔬菜、果品农药残留检测平均
合格率99.4%以上,畜、禽、水产品药残检测合格率达99%以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三聚氰胺、瘦肉精)检测合格率100%;甲胺磷等禁用农药残留不得检出。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步伐,推进产品质量认证,20全县新增认证产品22个以上,建设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2个以上。
(一) 建立健全生产环节监管机制,逐步实施产地准出制度。
1、种植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管。一是对标准化基地的灌溉水和土壤进行动态检测。年确立东营市伟浩养殖公司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东安三角洲绿色大米生产基地产地环节固定监测点,每个基地每年土壤监测不少于2期次,灌溉水监测不少于5期次,建立专项监测档案,并及时向被监测单位反馈情况。二是继续实施好蔬菜例行检测制度。县质检站除按时完成上级布置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以外,全年要完成5期以上自行监测工作,镇(街道)速测室完成10期以上例行监测。保证全县所有瓜菜、食用菌、果品和粮食标准化生产基实现产品质量监测全覆盖。凡监测合格的产品发给准出证明,不合格的产品禁止上市。三是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依托镇街道办和村级监督员,加大对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及时处理非法使用农业化学
投入品的行为和追溯处理非法经营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行为。全年县级统一组织对基地进行化学投入品检查不少于5场次,镇街道办自行组织的检查不少于10场次。责任部门:县农业局、相关镇街道办。
2、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强化生鲜乳质量监测与监督执法,规范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与检测技术培训,实现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责任部门:县畜牧局
3、水产品养殖基地监管。一是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水产苗种场等三类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100%具有生产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制度。产地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公害水产品药残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二是定期开展生产环节渔用药物、饲料等投入品检查。重点查处水产品苗种生产和养殖过程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己烯雌酚、环丙沙星、磺胺类等禁限用药物的行为。责任部门: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局
(三)实施初级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通过宣传、引导、示范等措施,在农产品经营单位以及业户中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
销货台账制度和不合格农产品下架退市制度,对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在工商部门的监督下退市下架或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与市场开办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建立业户管理档案,配备农产品检测设备,设立公示栏,增强工商机关的巡查监管与市场开办单位的自我管理的有机结合。2011年垦利信誉楼商厦、银座购物中心和城区农贸市场的果蔬产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制度。责任部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
1、农业化学投入品管理。一是全面实施农业化学投入品准入制度。所有进入垦利县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农药、肥料、助剂)一律凭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的准入书进入,未有准入书的产品,已经发现或责令退回或立案处理。二是严格实施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全面实现高毒农药经营可追溯。三是提高农药经营店的服务标准。农药经营店全部达到省级一类标准,创建2个市级农药模范经营店。四是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全年分春、夏、秋三季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进行5期产品质量抽检。
一是提高饲料执法能力,严格行政许可,强化获证企业监管,坚决查扣销毁“三无”饲料产品,扩大“瘦肉精”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监测范围,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强违法添加瘦肉精等突发质量安
全事件应急处置。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二是加强派驻监管和监督检查,督促兽药、渔药生产企业全面落实GMP;大力推进兽药经营企业GSP工作,杜绝经营违禁药物和不合格兽药产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故意经营、使用假劣兽药行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测和兽药残留监控。年内实现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三是开展渔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检查。以禁用渔用药物为重点,开展渔用药物、饲料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渔用药物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渔药的行为。
1、 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种植业领域以目前计划申报的12产品为主,新扩标准化生产基地473公顷;加强技术服务和工作督促,争取年内12种产品和1个地理标志产品全部通过认证。加强对伟浩养殖公司60公顷无公害蔬菜基地的指导和扶持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标准,争创省级示范基地。大力实施林果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重点实施冬枣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计划今年新建现代林业示范区3000亩,进一步膨胀特色优势产业的规模。养殖业领域按照“有标生产、按标操作、健全档案、推行标识、强化
检测、实施准出”的要求,大力发展生态化、标准化养殖,积极探索基地建设和管理运行机制,推广企业+基地+农户等运行模式,全面提高全市养殖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2011年畜产品质量认证新增5个以上,建成省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小区一处;水产品质量认证新增5个以上,建成省级以上水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一处。责任部门:农口各部门,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工作。选择3-5家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企业,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质量有保障”的要求,构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一是通过实施产地编码,完善农产品身份识别,建立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制度;二是通过规范生产过程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三是通过规范追溯标识,推动建立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四是通过建立追溯信息管理平台,有效传递、识别、追溯各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争取3年的时间内全县所有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的产品全部纳入可追溯体系。责任部门:农口各部门及相关企业。
针对全县农产品批发经营业户的实际情况,把面向学校、企业等农产品消费大户的经营业户做为重点,建立完善进销货台帐制度和食品安全电子票控系统,详细记载批发食
品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报告证书号码、批发数量、日期、食品保质期以及送货车辆号码、送货人签名等信息,进一步完善食用农产品的即时追溯制度,保障农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我县将出台《关于加快全县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的意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同时,县政府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算外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机制创新。各责任部门要加强
与上级业务部门交流与沟通,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帮助和支持。
一是监管队伍建设。各责任部门要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管机构,乡镇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管站,所有有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均要有一名单位负责人专职分管质量安全工作,所有有瓜菜、食用菌、果品和粮食生产基地村都要设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两级农产品监督检测网络体系。重点做好县质检站建设工程的验收和镇(街道)农产品速测室的完善提高工作。县质检上半年通过省级验收,年内实现扩项认证1-2项,镇(街道)速测室在今年7月底前全部能够独立开展速测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着眼于维护农民利益和保护消费者健康两个基点,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规定,形成全社会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广泛开展农产品安全管理、检测和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产品实施方案 篇10
第一章 总 论
一、项目名称:仓储物流冷链中心项目
二、建设地点:凤冈县工业园区
三、项目法人:周晓会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冷链系统:保鲜库6000㎡;速冻库2000㎡;冷藏库3000㎡;加工包装车间1000㎡。
物流系统:交易中心6000㎡、箱式冷藏车10辆、箱式货柜车20辆。
办公生活区:
办公室1000㎡、宿舍800㎡。项目总用地30亩。
六、建设年限:1.5年
七、项目总投资:5100万元
八、资金筹措:全部自筹。
九、效益分析: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可实现营业收入6000万元,年均净利润800万元。
化学性和生物性的危害,从而保证了食品的品质和安全。冷库是发展冷链业的基础设施,也是在低温条件下贮藏货物的建筑群。食品保鲜主要以食品冷藏链为主,将易腐畜禽、水产、果蔬、速冻食品通过预冷、加工、贮存和冷藏运输,有效地保持食品的外观、色泽、营养成分及风味物质,达到食品保质保鲜,延长食品保存期的目的,起到调剂淡、旺季市场的需求并减少生产与销售过程中经济损耗的作用。就湖北省为例:截至2007年已建成千吨级果品气调库29座,千吨以上冷库33座,500~1 000 t冷库55座,100~500 t冷库59座,50~100 t冷库242座,50 t以下冷库1.7万座。但同巨大的市场需求相比冷库储藏能力仍不能满足。按武汉市每人每天消费农产品的平均值计算,全市至少需要100万吨冷库储藏能力才能满足市场需求。而目前在武汉现有储藏量不足50万吨,冷库缺口巨大。由此可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现代物流系统的不断完善,食品冷藏链的产业化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三、市场消费需求趋势的必然要求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变为总量基本平衡,并出现了结构性过剩,我国农产品市场已经进入了由需求主导的买方市场。居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多元化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对安全、健康、精细等较高品质农产品的需求空间不断扩大,居民的消费需求已逐步由对量的满足转变为对质的追求,形成了购买力增长的现实与潜在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扩建项目建设正是为了适应这种市场消费需求结构发展变化的趋势,满足这一多样化市场需求,并对该种市场需求不断进行引导、扩大与提升。
四、整合物流资源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通过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科研开发,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建立完善的配套设施,运用电子商务系统,打造信息化交易平台,整合供应链资源,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充分利用已建成的物流市场为后续的农产品交易市场提供物流支持,运用现代化物流技术将市场建成具有物流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物流中心。充分整合物流资源,将企业建成高水平、大规模的第三方农产品物流服务商。
第六章 建设方案
一、技术方案
产品方案:本项目产品为冷储保鲜农产品,是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使肉禽蛋奶和蔬菜、水果、鲜椒等农产品自产后商品化处理、加工、包装、储藏、运输及销售的整个过程中,持续处于适宜条件(如温度、温度等)和严格的质量监控,以最大程度的保持农产品质量和新鲜程度。 生产工艺
生产设备:氨制冷压缩机、风式蒸发器、吊顶风机(低温、高温)和其它电器部件。
关键技术:本项目采用土建复合式冷库和山洞冷库相结合的方式储藏农产品。土建复合式冷库采用国际先进的制冷设备和保温材质,山洞冷库充分利用地理优势和北方气候特点,灵活运用雪贮、冰贮、沟冻贮等。
主要工艺流程:鲜活农产品→清洁处理→田间预冷→快速冷冻→恒温冷藏→冷藏运输→店铺冷藏销售
该工艺方案具有简单,易操作,具有节能降耗的特点。
设实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2)建设工程建设标准
按照《建设部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标[2002]212号)中规定的标准建设。
3)冷冻冷藏设备设施建设标准
按照《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01)、《冷藏库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BJ11—2000)、《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等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和相关储存食品的技术规定及标准建设。所选用的制冷设备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如暂时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四、总平面布置(1)总平面布置原则
1)、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条件下,生产车间布置紧密,工艺线路段,运输方便,并符合环保、防火、安全、卫生等要求。
2)、根据厂区现状、周围环境、自然条件等因素,充分合理地利用公共设施,力求做到功能区合理,动力负荷集中,工艺流程顺捷,生产管理方便。
3)、结合厂区实际,合理组织运输,缩短运输距离,相互联
货柜车20辆。
办公生活区:
办公室1000㎡、宿舍800㎡。
低温冷藏间,高温冷藏间、机房、贮藏间等组成。低温冷藏间:冷藏间底部垫板高0.5m,堆高度3m,结物堆货容量为400kg/㎡,货物距外部围墙柱高0.3m,具内部隔墙柱面0.2m,距库内柱面0.2m。高温冷藏间:冷藏间底部垫板高0.5m,堆高度3m,结物堆货容量为400kg/㎡。
(二)设计参数 室外计算温度:31℃ 室外计算相对温度:27.4℃ 冷凝温度:38℃
蒸发温度:冻结、低温冷藏系统:-35℃ 高温库、冷却及空调冷源系统:-10℃
冷间温度:冻结间:-27℃;低温冷藏间:-20℃; 冷却间0℃,高温库0℃。
(三)、生产规模 冷库容量为30000吨。
(四)制冷系统
1)用氨作制冷剂,采用蒸汽压缩重力供液循环系统,结冻、冷藏采用一个蒸发温度,并合用一个氨液分离器,以气、液调节阀控制库温。
15)冷间温度遥测,显示,打印。
第八章 组织管理及劳动定员
一、项目建设管理
本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方案策划、项目申报、投资筹措、组织招标、项目管理及竣工预验收等工作。
为加强项目建设中管理及监控,特制定了下列制度和管理措施,严格按国家有关建设程序和规定进行建设管理。
二、项目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管理组织机构将设置办公室、财务部、物流管理部、物业管理部、市场拓展部、农产品基地发展部、质检部、安全保卫部、后勤中心。
第十一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1.1、投资估算 11.1.1、投资估算范围
本项目建设投资估算范围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及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工程中的建筑工程、设备购置与安装工程、原辅材料、公用工程、总图工程、环保工程及相关其它工程费用。
11.1.2投资估算依据
1.土建工程
冷链系统:保鲜库6000㎡;速冻库2000㎡;冷藏库3000㎡;加工包装车间1000㎡。全部砖混结构,按6米举架设计,预计土建投资为1200万元。
办公生活区:办公室1000㎡、宿舍800㎡。全部砖混结构平房。预计土建投资为200万元。
其他土建工程,包括地面硬化,绿化等,100万元。2.设备购置
按现行市场价格,全部冷库设备配置完善后,购置费按3000万元估算。
3.安装工程
工艺设备安装工程包括管道、阀门、机器设备等费用,按工艺设备购置费的5%计取。计150万元。(包括供配电、5
第十二章 财务评价与效益分析
根据有关规定,营业税率取5%,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所得税按25%计算。
1.销售收入估算
根据本项目生产规模、达产计划、市场情况、原辅材料供应等特点,估算本项目达产年销售收入如下:
(1)仓储费:仓储面积11000平方米,可实现年收约5000万元。
(2)产品加工、整理、包装费:加工厂房面积1000平方米,可实现年收入约500万元。
(3)运输收入,冷藏车30辆,运输收入约为500万元。项目总销售收入6000万元。2.总成本及经营成本估算
外购加工产品原材料4000万元。外购燃料及动力费主要为水和电,估算费用为300万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项目设计定员50人,职工人数及工资情况见下表。年工资及福利费为150万元。
年折旧摊销和其他费用为500万元。3.利润
利润总额为1050万元,净利润:800万元。
产品实施方案 篇11
为切实做好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运管处《关于加强冬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特制定我区加强冬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是交通运输行业第一要务”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精神,遵循“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以道路旅客运输、危险化学品储运、治超源头企业为重点,认真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保证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主要工作
此次冬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六检查、六落实”,即“检查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情况,落实安全职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落实安全责任;检查车辆技术管理情况,落实技术状况;检查驾驶员、危货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落实持证上岗;检查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行为规范;检查安全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专项整治重点为农村区域旅客运输、危险货物的运输、存储、货运站场、源头治超企业、机动车维修和检测企业。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把交通运输经营者资质关
各企业要在部署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不断加强基础性工作,严把运输、物流、仓储、维修等企业经营者资质关。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各项基础工作。经营者要根据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车辆、装备和应急处置措施等事宜。三是交通运输经营者要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运输车辆和设施设备技术档案,完善并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四是严格落实安全值班制度,要求各相关企业必须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二)强化危险品运输、存储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要加强对危险品储运企业重点设备、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及安全保障系统等的监控和检查,特别要加大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的防冻、防火、防爆、防泄漏工作。二是督促企业做好运输过程中的防冻保暖工作,针对冬季低温、雪多、路滑、雾多、风大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三是抓好危险品储运领域的“打非”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依法打击和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四是严格要求危险货物车辆要按照规定安装或者喷涂警示标志,配备通讯工具和消防设备。
(三)强化旅客运输管理。一是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和交通事故规律,结合我区旅客运输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车次和从业人员,严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定期、不定期地反疲劳、反超速、反超载等专项安全检查。二是督促客运企业按规定做好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和旅客违规携带危险品安全检查,严格配备各项防火、救生设备设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四)加强源头治超监管力度。一是各货运企业和源头治超企业要加强日常管理,严禁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进出库场、站场。二是要结合区域内源头治超工作实际,统筹安排,采取定点巡查、联合检查、突击抽查的方式,对辖区内的搅拌站、沙石料场站、建筑工地、钢材生产、加工企业、相关运输企业等源头企业开展深入详实的排查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保持源头治超高压态势。
(五)加强营运车辆技术安全检查。一是道路客货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维护和等级评定,未按规定维护和等级评定或技术等级达不到相应要求的车辆以及未经年度审验合格的车辆,不得参加营运。二是加强对非法改装、改造车辆的市场监管。要严格按照《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规定进行审查,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一律不得准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经营活动。
(六)加强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一是道路运输经营者要严格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对招聘的驾驶员应严格上岗资格审查,切实把好从业人员素质关。新近聘用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参加培训,持证上岗。二是督促危险货物运输、存储经营者建立健全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档案。三是严格要求经营者每月至少安排驾驶人员、危货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教育学习,不断健全从业人员动态管理制度。
三、职责分工
(一)局运管科、物流科、各运管所协调配合对各交通运输企业,重点对危险货物储运企业的危险货物营运车辆、货运场站、仓储库区的安全救生、安全保障等设施设备进行冬季安全督导检查,同时要求各相关企业对所属车辆及其他设备设施组织一次全面的冬季维护。要求源头治超企业全面落实本单位治超责任制,严格履行治超职责,做到责任到人、严防死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整改要专人负责,整改合格后要签字登记,一定要确保经营状况良好和装备的齐全有效。
(二)局维管科要加强机动车安全检测的监督管理,严格营运车辆技术安全和装备检查。对营运车辆冬季检修维护和此次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登记,同时注明检修和安全检查的责任人员。
(三)局驾培科要加强对客运企业和驾驶员从业资格和行车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和安全责任意识,做到依法经营、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安全行车。二是营运车辆驾驶员配备要符合规定,驾驶员具备道路运输法规规定的从业资格。三是严格要求驾驶员坚持出车前、运行中、收车后的车辆“三检”,遵守各项行驶规定。四是督促企业根据气象信息状况,合理安排车辆运输和及时调整运行路线,并提前做好应对的各种准备。
(四)局稽查大队要加强冬季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检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路面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的营运手续、从业人员资质、超员超载及安全防护设备的配备等情况,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营造安全、和谐的市场经营环境。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自今年11月23日至今年11月28日,局各相关科室要结合行业实际和全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督导检查工作计划,完成行业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宣传、动员和部署工作。
(二)检查整改阶段:自今年11月29日至今年3月31日,对道路运输企业组织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局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整治活动开展期间组织检查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成立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动全局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李义柱局长任组长,王国华、赵寿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负责指导、协调、督导各相关部门冬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检查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汇总相关信息并整理上报等工作。
(二)突出监管重点,落实监管职责。严肃查处违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经营行为,加大对危险品、客运企业运输车辆的稽查力度,重点打击无资质运营、未按规定进行机动车定期检测、超范围运营、客货混装运输、危险品违规运输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辖区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加强排查摸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明确责任、措施和联系方式,切实掌握企业现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律监督整改落实。局各科室、所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责任倒查制度,确保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调部门协调,坚持齐抓共管。要与公安交警、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形成互动机制,坚持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扩大监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四)加强信息反馈,扩大宣传范围。局各职能部门要将此次冬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迅速传达到辖区内所有的企业,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各相关科室和运管所要在每周五将整理汇总检查情况表及工作信息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法制科)。同时要充分利用此次安全大检查的时机,认真总结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经验,确保冬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见成效。